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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保定市全面展开

    来源:保定日报 2018-05-14 17:3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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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保定市全面展开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在保定市进入实施阶段。

    根据《实施方案》,保定市成立了普查领导小组。本次普查按照“市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对象为全市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源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普查内容主要是摸清工业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设施情况,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农业污染源中的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畜禽养殖业的基本情况及污染治理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生活污染源锅炉、能源消耗、污染治理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城镇的市政入河排污口及城乡居民用水排水情况;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移动源为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

    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及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通过摸清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情况,掌握辖区内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科学研判保定市环境保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今年主要实施清查建库、全面普查工作。建立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排查市政入河排污口名录,开展排污口水质监测;完善信息系统;开展入户调查与数据采集、数据审核、数据汇总、质量核查与评估、建立数据库等。2019年完成成果总结与发布,开展成果分析应用,达到普查为环境管理和改善环境质量服务的目的。

    据市普查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党和国家在生态环境工作方面作出的重大部署,是一次重大国情调查,同时也是保定市一项十分重要的环境保护基础性工作。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按照要求填报污染源普查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迟报、虚报、瞒报和拒报普查数据,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下一步,保定市将严格按照《保定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总体要求,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普查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工作任务。(记者杨虎)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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