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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定市维资中心提醒:二手房交易切记维修资金过户

    来源:保定晚报 2018-06-28 15: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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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维资中心提醒:二手房交易切记维修资金过户

    近日,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特别提醒: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切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过户。

    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该资金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当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资金也应该由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市维资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说,一些住宅几经倒手,最初的维修资金缴存人已经不见踪影,如果房屋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发生无法使用维修资金的情况,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因此,购买二手房应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同时将该房屋原产权名下的维修资金过户到自己名下,否则会影响其正常使用。

    据了解,维修资金过户可以在办理完权属转移登记后,携带不动产登记证、出让人及受让人身份证到市维资中心申请办理。对于未缴纳过维修资金的房屋,工作人员表示,在1998年前建成并当年交纳过契税的商品房,如果未缴纳过维修资金,再次交易时,买方需按规定补交这笔款项。(刘铮)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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