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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河北保定市乡镇法庭成功调解纠纷1629件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01-14 08:5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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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河北保定市乡镇法庭成功调解纠纷1629件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寇国莹)近年来,河北保定市法院系统深入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建设,提升纠纷解决的多元化、立体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截至2019年12月10日,保定市280个乡镇法庭共登记纠纷3441件,成功调解1629件,保定市共涌现出两个无诉讼乡镇,132个无诉讼乡村,源头治理效果初步显现。

依靠党委协调,提升纠纷解决机制的多元化水平。积极依靠党委协调各方的优势,以“一乡(镇)一法庭”为平台,实现综治、政府部门、司法机关、调解组织、仲裁机构、社会团体等诸多主体共同参与纠纷调解。构建乡村两级调解体系,利用法庭陪审员熟悉当地人员结构、社情民意、乡土风情、乡规民约的优势,建立与乡镇、村街联合调解工作机制,提升村街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健全推进特邀调解制度,不断吸纳律师、退休司法人员、乡村干部、行业代表等为特邀调解员,根据案件类型,有针对性地联络不同行业、专业和群体的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完善与行业协会的合作机制,不断加强与物业、保险等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建立合作机制,促使纠纷便捷、经济、高效解决。

优化机制建设,提升纠纷解决机制的立体化水平。创新完善制度机制,畅通诉调对接渠道,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非诉讼解纷方式。强化诉前调解机制,设置调解前置程序,案件登记后除当事人明确拒绝、已知被告下落不明等确实无调解可能的,以及立案时申请保全的案件外,其他案件一律先流转到乡镇法庭或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调解。推进繁简分流改革,完善递进式解纷机制。依托信息技术和繁简分流模式,完善调解与立案、调解与速裁、速裁与普通程序的衔接机制,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探索“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创新诉调对接机制。发挥人民调解的就地、及时性和司法确认制度零收费、高效率、可执行、防反悔的独特优势,及时对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赋予其强制执行力,促进纠纷经济、高效、平和、实质化解。

落实配套保障,提升纠纷解决机制的精细化水平。完善配套措施,实现精细化管理,提高矛盾纠纷化解的有效性。加强法庭队伍建设,充实法庭人员。推行院领导分包法庭、政治业务素质高的中层领导担任庭长、年富力强的法官助理担任庭长助理的团队模式,保证法庭干警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在人民陪审员选任上,采取乡镇推荐,司法、纪检、法院审核的办法予以筛选,确保了选任人员的高品质。重视提升人员素质,细化组织管理。定期组织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进行法律知识、职业道德培训,探索研究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准入考核机制和淘汰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加强经费保障。以乡镇法庭建设为重点,将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下沉到乡镇法庭,引导和激励更多的干警将乡镇法庭作为履职的前沿阵地。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的补贴奖金,明确经费保障标准,形成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确保调解队伍的稳定性。

坚持科技引领,提升纠纷解决机制的智能化水平。保定市法院运用信息技术整合资源,以“互联网+诉非衔接”平台为依托,打造现代化、规范化人民法庭。智能网络平台保障调解线上线下融合,依托“一乡(镇)一法庭”软件系统、“诉非衔接”平台,在乡镇法庭、综治中心、人民调解组织、行业性调解组织和当事人之间建立纠纷受理、分流、调解、跟踪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实现从线下向线上线下融合转变。云视讯系统缩小调解空间地域限制,建立省法院直达乡(镇)法庭之间的云视频系统,在法院即可随时通过视频连线远程接待群众,在线解答人民陪审员的法律咨询,查看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对人民陪审员进行远程培训,实现各法庭之间的横向沟通交流。

责任编辑:郭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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