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兴获评“国家卫生县城”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张岚山 通讯员史得江)近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的决定》,海兴县被命名为“国家卫生县城”。
城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城乡环卫实现一体化,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区水冲式公厕普及率100%;污水处理率在97%以上,城市污水实现稳定达标排放。抓好城区道路和背街小巷改造,县城道路完好率达到100%;提升农贸市场面貌,市场整体美观、规范、有序。
抓好病媒生物防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组织成立消杀专业队伍,定期对公厕、集贸市场等蚊蝇孳生地进行大规模、全方位消杀;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各类医疗机构均建立了肠道门诊;加强省级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有效控制慢性病危险因素,推动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向纵深开展。
抓好饮食安全监管。新建水厂5座,全县人民彻底告别了苦咸高氟水,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100%。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地规范了食品餐饮市场秩序。
抓好公共场所卫生工作,经过集中整改,城区“七小”单位环境卫生基本符合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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