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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德市营子区法院坚持改革导向推进精细化管理

    来源:承德日报 2017-09-13 19:3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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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营子区法院坚持改革导向推进精细化管理

    营子区法院以司法改革为导向,以提升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为标尺,以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标准,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法院服务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人事管理精细化。出台了《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职责暂行办法》,探索新型审判团队组合模式,以法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为主,形成“1+2+N”的组合格局。将14个内设机构整合为五个中心,为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了组织保障。

    政务管理精细化。出台《机关精细化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规范干警行为,提高审判质效,实现从严管理、从严治院的目标。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办案经费管理使用办法》等制度,确保财务工作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车辆全部安装GPS车载监控,实行集中管理。

    审判管理精细化。确立“一个中心两个完善”的工作思路。将青年法官助理安排在研究室、审监庭等庭室,加强审判管理、案件评查等工作。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员额法官进行信息化办案系统应用培训,提高员额法官信息化应用实践能力。打破庭室界限,对民商事案件实行轮流分案机制,实现法官办案均衡、结案均衡。配备法官助理专门进行案件评查工作,从审判程序、实体处理等方面行使审判监督权。案件流程系统归档率、当事人身份信息录入率、裁判文书录入率、电子卷宗合格率和同步录音录像率等多项指标均为100%。

    考核管理精细化。制定《年度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实现“职责明晰化、工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考核数字化”的管理模式,努力做到“责任到人、制度到人、措施到人、监督到人”。

    通过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营子区法院审判质效显著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2016年以来,审理执行案件无一错案,无超审限、超执限、超期羁押案件,无违纪违法案件发生,在阳光司法指数评估中,位居全省法院第9 名;先后有7 个庭室、18 名干警获得省市级荣誉奖励。(朱小军、申思)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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