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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德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每人66元

    来源:承德日报 2018-04-11 15:3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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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整为每人66元

    日前,记者从市残联获悉,2018年承德市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5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6 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 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

    根据规定,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户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以下简称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有条件的县(市、区) 可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低收入残

    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的认定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参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具有承德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 个月以上时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具体范围包括: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肢体、精神、智力及多重残疾人。有条件的县(市、区)可扩大到非重度智力等需要长期照顾的其他等级残疾人,逐步形成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半年审核制度,即每年1 月和7 月,由本人或其监护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填写表格,办理继续享受补贴的审核手续。(记者贾阿楠)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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