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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与法律是农民工维权后盾

    来源:承德日报 2018-04-27 17:30:22
    语音播报

    政府与法律是农民工维权后盾

    农民工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工人阶级队伍的新生力量,据统计,截至2017 年末,我国农民工总量已达28652 万人,目前有许多行业都以农民工为主体。他们为城市的繁荣与发展挥洒汗水,是社会财富的重要创造者,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但与此同时,他们又面临许许多多的问题。“五一”前夕,为了更好地为农民工服务,本版特别策划推出“关注农民工系列”。 ——编者

    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许多农民工在进城打工时,都会遇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如被企业主拖欠克扣劳动报酬、不能参加工伤保险、随意被解雇等。还有,农民工被骗的事情也屡见不鲜。

    那么,面对拖欠劳动报酬、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等问题,他们是否已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好准备?为此,记者进行了走访。

    维权意识普遍提高,但仍有薄弱环节

    日前,在承德火车站候车大厅,记者遇到了59 岁来自平泉市柳溪镇的刘大民,他要坐火车去北京找工作。“以前腊月刚回家就有人来找,让过完年去他那打工,近几年可能是因为我岁数大了吧,没人找了。去年我找了个熟人让他带我出去的,2018年到现在也没有找到出去打工的机会。有个亲戚在北京,我想投奔他然后再看看有没有什么活干。”刘大民说。

    说起上当受骗,刘大民介绍了自己的防骗高招:“年轻人机会多,可以挑挑选选,我这样岁数大的,本来机会就少,所以有机会一定先去试干几天,要是觉得不对劲,就马上走人,亏也亏不了什么。”刘大民说,近几年他身边的工友都有这样的意识——防止受骗,开头几天只出工出力,绝不交押金什么的。

    据经常参与法律援助的林森律师介绍,除了防骗意识增强,近两年农民工还逐渐出现一些新意识,如要求节假日给加班费等。在走访中许多农民工还表示,一旦出现问题,会选择报警、找劳动行政部门、给记者打电话,甚至还会寻求律师的援助。

    但对于参加工伤保险、签订劳动合同、进行上岗前培训这样的问题,受访农民工普遍比较淡漠。

    在一处建筑工地,记者问工人们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工人们一脸茫然地摇摇头说,应该参加了吧,但是具体的我们也不是很清楚。

    在与刘大民聊天过程中,记者得知他还曾做过“蜘蛛人”。这是一份具有危险性的工作,上岗之前有没有经过培训呢?刘大民说:“我没有培训过,直接过去就开工了,危险不危险的都已经习惯了。”这时坐在他身边的一位旅客搭话说:“这有啥培训的,看别人怎么干就怎么干不就行了吗?”原来他也是一个农民工,正赶去北京的一个工地。

    说起签订劳动合同,农民工的反应不一,很多农民工都觉得签不签无所谓,而且好多农民工反应,出来打工多年从未签订过劳动合同。很多农民工觉得,能不能拿到工资与签订不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不大,遇到好的老板,不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耽误拿工资,如果遇到“老赖”,签订了劳动合同也不一定顺利拿到工资。

    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注意收集证据,可避免工伤维权困难

    小梁曾经是承德市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的的员工,开十轮自卸车。2017 年3 月12日,小梁在工作期间因车辆发生侧翻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右肱骨中上段粉碎性骨折,头部皮肤挫裂伤。出院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小梁多次找公司要补偿费用,但未能如愿,于是2017 年11 月24 日,他向双桥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确认与公司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并给予工伤待遇。后经双桥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调解,公司同意一次性支付小梁各项费用合计十万两千元。

    1983 年出生的小李,2016 年8 月10 日到承德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上班,主要工作是刮内墙腻子。2016 年9 月1 日,小李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骨折,后被送往承德市中心医院治疗,最终被鉴定为十级工伤伤残。 2018 年1 月2 日,小李向双桥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递交了劳动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给予工伤待遇。

    像小梁、小李这样,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出现维权困难的,还有很多。据统计,仅去年承德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受理仲裁案件3529 件,涉及职工5005人,涉案总经济标的达4500 余万元。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科工作人员赵亮介绍,这种因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出现维权困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农民工与用工单位往往达成的是口头协议,发生事故后农民工缺乏相关有效证据进行维权。

    对此,赵亮建议,农民工朋友千万不要急于尽快工作而忽略自己的权利保护。平时要尽量多学习掌握法律、政策,知道自己有什么权益,懂得权益受侵害时应如何维权;求职时,要详细了解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并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参加工伤保险;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工作中要注意收集保留一切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遇企业主拖欠劳动报酬等问题,借政府、法律之力是有效途径

    目前在农民工维权案件中,较为常见的还有企业主拖欠劳动报酬问题。据统计,仅2017 年承德市就接到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投诉案件324 起,截至2018 年1 月底已处理完毕318 起,协调解决农民工劳动报酬8900 万元,涉及农民工7600 余人。

    家住双桥区冯营子的农民工杜立东就是那7600 余人中的一员。2016 年4 月,杜立东和来自承德县、平泉市等地的9 名工友,到承德市某建筑工地当瓦工,当年11 月完工后,该建筑承包公司拖欠10 人劳动报酬178900 元。后杜立东等人多次去公司讨要无果。

    几人实在没有办法,2018年1 月2 日,向市清欠办进行了举报。市清欠办接到杜立东等人举报后,立即联系该建筑承包公司,确定工程量及工程价款,核实无误后,要求该公司限期支付10 人劳动报酬。1 月22 日,杜立东和工友们终于拿到了期盼已久的薪资。“终于踏实了!”攥着自己的辛苦钱,杜立东有些激动。

    为了减少杜立东类事件的发生,近年来,承德市严格落实“三金”(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政府应急周转金)、“三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一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预防拖欠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日常有监管、薪资有预储、应急有周转、突发有预案、两法衔接有平台”。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双随机检查),严格举报投诉专查,重点时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确保工作时间有人值守,随时受理举报、投诉及政策咨询。

    同时,承德市政府还制定下发了《承德市预防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等多个文件,明确了政府部门、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在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工作中的相应责任。

    总之,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问题已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有关部门正在采取相关解决措施。农民工朋友如果遇到企业主拖欠劳动报酬、无故克扣劳动报酬等问题,可及时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 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去有关部门投诉还是去申请仲裁,日常都应注意保存工资表、结算单、劳动合同(协议)、工作卡证、工作服等能证明与用工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据。

    简而言之,农民工朋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切不可采取过激行为或者暴力手段。

    责任编辑:李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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