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安县13人春节期间放鞭炮被拘留
2月8日,成安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主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可以说已是家喻户晓,可偏偏仍有人置若罔闻,以身试法。日前,成安镇派出所、道东堡派出所、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查处了几起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违法行为人李某慧、赵某等13人被依法行政拘留。
2月21日(正月初六)9时许,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在主城区巡逻时,依法查处李某慧等9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经询问,他们对违法燃放鞭炮的事实供认不讳。
11时许,成安镇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分别在电视台楼下、迎宾大街北街段发现赵某、郭某燃放烟花爆竹。经询问,赵某、郭某对其正月初六门市开业在门市门口燃放爆竹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11时20分许,道东堡派出所所长李晓斌带领民警翟瑞杰巡逻时,发现有人在县城北方学校旧址内某百货仓库门前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将燃放鞭炮人员李某、张某辉控制,并口头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询问,他们对违法燃放鞭炮的事实供认不讳。
以上人员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成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非法燃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成安县公安局决定对该13人行政拘留五日。
春节期间,成安公安将持续加强对违规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执法力度,同时提醒大家,切莫心存侥幸心理,千万不要碰触政策法律红线,违法必究!也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生产、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警民携手,共创和谐、清新、美好的生活环境,让蓝天白云成为常态!
责任编辑:李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