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读报
时评铿锵而歌
  • 分享
  • 朱永华:法院“敬商”背后问题更严重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09-12 09:29:30
    语音播报

    朱永华:法院“敬商”背后问题更严重

    近日有律师反映称,他们9月5日到山东省茌平县人民法院办事时,看到大厅陈列着一排名人画像及其事迹,其中包括两名本地商人和村干部。经查证,该院曾作出与两人有关的裁判文书超过100份,9月7日上午,茌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杨海强称,这些画像旨在加强文化建设,陈列于2016年,前述两人系工业、农业领域的全国劳动模范。(据9月11日《中国青年报》)

    这似乎有点“黑色幽默”,基层法院为“加强文化建设”,在选取地方历史名人画像和事迹悬挂在法院大厅四周,旨在正面宣传的过程中,将当地两位工农战线上的“领军人物”画像和事迹也陈列其中,按说这也不是不可以,但“巧合”的是,两位看似光鲜的劳动模范,却是该法院受理100多案件中的被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输入茌平县人民法院和两位姓名作为关键词,可以检索到涉及案件裁决的结果超过100,且绝大部分涉及借款合同纠纷。将众多案件缠身的被告画像,堂而皇之的挂在法院大厅里进行宣传展示,且不论会给社会传递出这样的错误信号,如果案件原告走进大厅,看见涉案被告受到法院如此高规格的礼遇,无论案件最后得到怎样的判决结果,谁又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公正?

    不仅如此,对于外界的质疑,该法院似乎也明显感到心虚和不妥,法院政治处主任杨海强在强调接到上级法院反映,两人画像均早已摘除的同时,媒体当天晚上求证发现,画像依然在列,并没有被摘掉。这也意味着茌平县法院,不但善于把有钱的被告奉若神明,还更善于对媒体“撒谎”。

    基层法院在老百姓眼里就是代表法律,法院更应当珍惜基层群众的这种信任,始终将保障法律公平公正置于首要位置,即便是加强文化建设需要,在选取地方名人进行宣传展示时,也应当将遵纪守法作为“一票否决”,无论头顶多少荣誉光环,无论经济实力有多大,也无论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做出怎样的突出贡献,只要在遵纪守法方面“不干净”,就绝不能为应景某些宣传有灼伤法律的尊严。尽管民事案件中,原被告双方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坐在被告席上并不意味着就一定存在违法之处。但屡屡涉案成被告,且不少已经做出的判决显示,二人在诸多借贷纠纷案件中均呈现败诉,这也足以说明二人的确在守法经营方面存在“污点”。将存在法律污点的二人作为法院正面宣传的代表人物,给社会造成的误导是显而易见的。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茌平县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杨海强的解释,这些画像成列于2016年。也就是去年才开始悬挂,但二人涉及上百宗各类案件纠纷并由当地法院受理的时间跨度恐怕绝非画像成列之后。这也意味着茌平县人民法院在将二人作为正面宣传人物的伊始,就已经涉案不断。可以想象,原告在走进茌平县人民法院大厅,蓦然发现涉案被告的巨幅画像就陈列在大厅之中,并且做为法院正面宣传的典型受人敬仰,这官司还怎么打,原告期许的法律诉求还能得到法院公平公正的裁决吗,人们还能够对法律充满信心和坚定信仰吗?

    按说,无论是否接到上级法院反映的情况,发现不合适之后,及时摘除消除影响也是一种积极态度,然遗憾的是法院政治处主任还公然向媒体撒谎,这就更让人感觉到茌平县人民法院既不尊重媒体和公众,更是在用自己的错误行为挑衅和亵渎法律的尊严,画像背后所折射出的司法理念缺失,既不应该出现在原本就是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法院身上,更比将“被告商人”画像成列法院进行吹捧的问题本身,性质更加严重,如果说不该成列的画像所产生的误导作用可以用具体司法行为去弥补和挽回,但法院本身司法信仰的缺失对于一方百姓乃至推动法治社会进步的危害则是更严重、更不容小觑。

    责任编辑:霍骋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