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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振忠:“臭脚之辱”与胯下之辱孰更恶劣?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12-26 13:33:08
    语音播报

    李振忠:“臭脚之辱”与胯下之辱孰更恶劣?

    12月25日《新快报》报道:从学校监控视频可见,放学之后十几名学生正在活动室温习功课,而此时语文老师不知为何,不停地把脱了鞋的脚伸到了几名同学的脸上。据其中两名“被蹭脸”的女生描述,20日下午四点多,几名女同学正在学校的活动室里写作业。当时,语文老师让大家默写一篇新学习的文章,因为写不上来,老师就把脚伸到了她们的脸上,被老师用脚蹭过的三名学生都是女学生。

    韩信有胯下之辱,而这样的人格侮辱已经上升到国人禁忌范畴。凡能承受如此重辱者,一定属于非凡之辈,一定属于奇耻大辱。那么,分析一下老师的“臭脚之辱”,又较韩信胯下之辱怎样呢?韩信所受胯下之辱,至少没有臭脚之辱之臭,也没有老师拿脚撩学生的挑逗。韩信所受侮辱属于成人之间的侮辱动作,而老师对女学生之臭脚之辱,则属于男性女性之间的侮辱范畴,甚至,是对一位小学女生所作出的侮辱动作。相较之下,韩信胯下之辱与小学生臭脚之辱,哪个更恶劣,哪个更无耻?哪个更掺杂了变态之异性之间的侮辱?

    有一位家长直言,这是一种变态。那么,变态与性骚扰之间又相去多远?臭脚之臭,强烈而恶臭,这位老师的行为已经完全超出了玩笑的范畴。若按照一般性反推推理法来论,该老师会尝试以这种玩笑方式来对待其亲近之人吗?如果属于玩笑范畴,他敢对校长如此臭脚玩笑吗?道德约束法律约束的底线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臭脚之辱,放之四海而皆臭,是任何人都绝不可能承受之辱,何况是一位未谙世事之小女孩?

    就视频中所传出的“臭脚之辱”细节来看,该老师并非只一次逼女学生闻臭脚,而是反复甚至用快速伸踢的动作来逼使这位当事女生闻臭脚。其细节恶劣之极,动作粗暴之极,无论从心理角度还是从目的性来看,均与玩笑无关,只与强制变态暴力有关。那这样一种变态强制他人并且是强制自己的学生闻臭脚的动作,还适合于变通与谅解吗?

    人们不妨关注一下该老师道歉的细节,嬉皮笑脸之余,该老师对家长说出如此理由:“因为她说我的脚臭,我就让她闻一下子。”天下最无耻之事就是对他人作出大辱之余,仍然能嬉皮笑脸面对受害家长及媒体镜头,对于这样的道歉,已经完全证明了这位对学生实施臭脚之辱的老师,仍然沉浸在臭脚之辱的变态快感之中,而根本没有哪怕一丁点儿悔意。反之,他依然故我仍然很享受,很过瘾,在这种情况下达成的所谓谅解,到底值几个钱?与其说是一种警示,不如说是一种纵容。

    不依法依纪对变态侮辱学生人格之老师作出严惩,无疑是一种掩盖与变相的纵容。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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