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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奇葩证明”怼回去,呼唤各负其责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12-28 11: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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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奇葩证明”怼回去,呼唤各负其责

    12月27日,一份由南京市雨花公安分局梅山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火了”。落款为派出所的证明显示:XX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二者是同一地址,特此证明。派出所在证明上还附了一段话“……请相关部门多为老百姓考虑,不要让老百姓跑来跑去耽误时间”,这份短短的证明引发网友热议。(12月27日 现代快报)

    2015年5月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曾对“你妈是你妈”的奇葩证明表示,“这怎么证明呢?简直是天大的笑话!”可是即便到今天,奇葩证明仍然屡禁不绝,如果说以前“证明”多,是各部门为了彰显权力,那么现在的各种“奇葩证明”则更多倾向于推卸责任。

    派出所在“证明”上开怼的新闻已不是第一次了,这说明“奇葩证明”还在时常骚扰派出所。如若派出所不出这个证明,百姓又得去哪儿开这个证明呢?其他部门敢直接怼回去吗?

    类似于在职证明、父母健在(已故)证明、家庭关系证明等,这些公安部已有明文规定各级公安部门不再出具,可是一些部门仍然需要,只能有单位的找单位、没单位的找社区,为了老百姓能顺利把事情办完,单位或社区谁能把自己的职工、居民怼回去?

    其实还是管理部门懒政,本应由其承担的调查责任向下转嫁,看“证明”办事,造成百姓不必要的负担。

    当然本事件也有其独特之处,因为房产证上的地址和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有个数字写法不一样,确实这是一个小学生都知道的问题,但为什么就写的不一样呢?

    我认为这种问题不应该靠开证明来解决,而应该是谁有错谁改。实地调查一下、或者查看一下房屋在房产局的备案,到底是“2”对还是“二”对,谁写错了谁负责更改本部门发的证件,这事儿还用“证明”吗?另外就是在房屋地址的书写上,建议统一规范,也能省去老百姓不少的麻烦。

    “证明”走红网络,暴露出的终究是管理过程中的瑕疵,怼回去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还是希望有关部门在工作中都能再细致一些,多为百姓考虑。(刘天竺)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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