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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永杰:有一种交警执法合法但不合情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1-02 09: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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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永杰:有一种交警执法合法但不合情

    这是12月29日澎湃新闻网转发成都商报的一则新闻:

    12月28日上午10时40分许,一辆面包车在绵阳长虹大道一人行道上违法停放,被(四川)绵阳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巡逻发现并贴违法告知单。民警准备离开时,48岁的车主吴某赶到现场,要求民警撤销其违法行为。在遭到拒绝后,吴某竟用六个月大的孙子四次攻击民警。整个过程,被民警执法记录仪全程记录。当晚,吴某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当地派出所行政拘留7天。

    观看被编辑过的视频记录,触目惊心。

    最大的可能是,吴某停车办事时间应该不长,返回时遭遇交警贴罚单。这意味着什么呢?不管交警照相水平如何,只要咔嚓咔嚓一拍照,立马就是200元的罚款进账。

    看得出来,吴某气愤至极,竟然用自己还在襁褓中的孩子攻击交警。这种情节叫人不可思议。

    其实这一幕,我们都似曾相识。

    自己明明违停,但是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时间不长,办完事就走,结果恰好撞上交警执法。这个时候的交警呢,一般的,都是不管三七二十一,贴了罚单就走人。如果遇到吴某这种伸冤一根筋的人,一般的,也都不予理会。素不相识,我凭什么对你网开一面?

    其实,换个画面想想,如果是交警的熟人或者是认识的人,哪怕是一面之缘(譬如昨晚上刚喝过酒),这个刚贴上的罚单也会被撤销。

    经过法律人士批讲,我才知道,这个罚单其实是一张违法停车告知单,如果你不交罚款,这张告知单在法庭上是不能当做证据使用的。你看有多糟糕?法律程序有时候的设计就是这么扯淡,让你无语。

    200块钱,不是个小数目。四五个人可以吃一顿饭了。一家人,可以买七八十来天的饭菜了。你在路边停车去吃个便饭,两个人,饭钱也就二三十块钱,但是这张罚单就是200块!顶格处罚!

    如果要一味对吴某施以处罚,比如因涉嫌阻碍执行公务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肯定未尝不可。但是 ,对不起,很难服人。如果他仅仅违停几分钟,你就不分青红皂白,统统处罚200块钱,谁能服呢?不错,懂法的人知道,随后交了罚款可以走行政复议甚至是法院起诉的路子,但那时怎样的法治成本呢?他有可能逆反到底,拘留之后产生严重的反社会人格,制造更大的悲剧。

    据笔者所知,只要你有证据证明自己违停的特殊性,只要提起行政复议,一般来说,百分之九十九都能胜诉,原因何在呢?就是人家执法的交警才没时间没精力能陪你“玩”呢!有那么一天或者半天的功夫,上街能够开出多少罚单啊!

    笔者前不久也遭遇了一次令人愤怒的贴罚单。笔者生活的小区门口其实是一段非常偏僻的小巷。人行道两边十多年来从未通畅过,既有违停车辆,又有违建设施,比如城中村的电动车充电棚,还有被圈占的打麻将场地等。但是,人家交警不管这些人行道的通畅。多年来,基本以每年三五次的频率过来贴罚单。你要说直直地停在人行道上被罚,我也认了。关键是,这十多年来,我唯一被贴罚单的就是前不久,爱车停在小区扇形门口的区域内,被残酷地贴了罚单。

    当我得知后,也是气愤的骂他娘的。随后写了一篇文章发了出去,得到不少点赞。

    说实话,执法归执法,但是不能不合情不合理。如果吴某确实是违停时间不长,讲清事实理由,交警完全可以实事求是撤销处罚。毕竟,200块钱对于一个开低价面包车的吴某来说不是个小数目。不管是哪种情况,人家回到车旁遇到交警即时执法,交警完全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处理违法情况,既合法又合情合理,最后双赢,这难道不是最优的选择、最好最满意的执法吗?

    吴某几次用幼小的婴儿砸向执法的交警,这固然叫人不可接受,应当给予严厉的谴责。但,还是那句老话,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凡事真的需要一分为二来判定是与非。吴某的愤怒,很大程度上是他知道自己的违停被遭遇了简单执法,甚至是粗暴执法。因为,他作为一个司机,是不是违停,又是怎样严重的违停,该不该遭受200元的处罚,他心里是有一杆秤的。当然,作为围观者,我们心里也是有一杆秤的。

    对于违停,我们应该全面反对。不光是机动车,还有其他车辆,比如共享单车。当下共享单车遍地开花,但是透过一些区域共享单车的“坟场”画面,我们不能不触目惊心。实在无法想象,没有安全停放意识的骑行者如过河之鲫,怎么会那么多?看见那些素质低下的城管队员,也是一股脑把违停单车一扔了之,真实让人气愤的难以吃进饭去!

    那么,该救救谁呢?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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