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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找到执法重点才能避免权力蛮横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1-05 11:5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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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找到执法重点才能避免权力蛮横

    最近,来自河南一家建筑公司的多名员工向电视台栏目反映称,他们几个月前被公司派到南京筹备一个项目,为了节约开支,大家就在出租房里凑钱搭伙吃饭。不料却被当地的食药监所认定为无证从事食品经营,处以15万多元的罚款。(1月2日 江苏电视台)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许可。

    我们可以看出,以上条款主要管理对象是经营服务,而建邺区市场监管局沙洲食药监所也恰是根据这一条做出的处罚决定。自己“搭伙做饭”本是你情我愿的事儿,做饭的人不多拿一分钱,吃饭的人吃的放心,怎么到了管理部门就成了“无证经营的食堂”,难道在外打工就不允许一起租房做饭吗?显然这并不符合常情。

    另外通过记者调查我们还发现,沙洲食药监所负责人态度蛮横,不仅不做详细解释,还威胁当事人“不交,二十倍”,这底气十足的回复明显不是来自于法律撑腰,而是“权力壮胆”。作为一级管理机构,不能很好理解法律出台的初衷本身就是失职,还不能很好的理解百姓疾苦,这就是“忘了初心”。

    《食品安全法》本意是为了保障百姓餐桌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好、吃得放心,可是现在百姓自己想办法解决了吃饱、吃好又放心的问题,沙洲食药监所又说“你这不行,未经过我批准,罚款”。这明显是权力滥用,因为“我有罚款的权力”,而且“罚多少我说了算”。

    手握重权尚且心有苍生,手握小权怎可如此任性?国家关心老百姓的衣食住行这是好事,但基层工作人员也应把握权力边界。让你管的是食品走上老百姓餐桌之前的事,谁让你管进老百姓的厨房、随意罚款了?执法重点没找准,工作当然闹笑话。

    执法讲究“权责匹配”,基层执法人员更是如此,可别有点权力,就把职责抛之脑后、乱管一气,那样又如何能得到百姓的信任呢?(刘天竺)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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