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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重磅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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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树人树德,当存于八小时内外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1-10 11:21:21
    语音播报

    树人树德,当存于八小时内外

    高铁扒门女子再次回应:我没有拦着车,我只是个人,怎么可能拦在动车前面阻止它开呢?!学校凭什么让我停职?我教学又没过错。如果觉得我扰乱公共秩序,我也受到了警方给予警告以及批评。我是在火车站犯了一点错,为什么我的工作单位给予我不相干的处罚。(1月10日 都市快报)

    昨天还一再强调自己在火车站的行为没有错,今天因为学校停职,又反过来怼学校,唯独不反思自己错在哪里。摆出一副“我是受害者”的姿态给谁看?如果说你没有公职在身,那无论网上网下如何喧嚣,都不会对你再有任何进一步的处理。但是作为国家公职人员,一名人民教师,管理机构就有权力根据您的个人言行做出进一步的处理。

    首先,在公共场合言行不当是客观事实,铁路公安介入调查也是事实,不管最后结果如何,作为单位有权力在此期间要求你停职配合,而且你本人也有义务配合调查。如今一再在媒体发声,把目前个人承担后果的责任全部推给组织,请问这是什么态度?

    其次,作为一名教师,如果只负责8小时以内在校教学,那你就大错特错了。难道一名干部,就只约束自己在单位的行为,下班后就可以不遵守法律法规、恣意妄为吗?如果一名教师都不能理解“教书育人”的真谛,简单的理解为“只教书本、无关道德”,你还是一名合格的教师吗?

    通过查询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我们可以发现,任何单位都是把“思想品德”放在第一位,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从分配。”而在《教师法》中又规定教师有“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的义务。显然这些规定都不只针对“八小时以内”,而是存在于整个职业生涯。

    无视规则、崇尚“八小时以外的狂欢”,这是典型的“双面人”思想。这种思想的存在难道不是一种“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应该给予批评抵制吗?个人言行不当、引发舆论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学校无权对此做出处理吗?

    “树人树德”,学校作为“百年大计”的执行人,如果连自己职工的“德行”都无权管、管不好,还怎么教育学生言行合一,怎么让学生做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呢?(刘天竺)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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