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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科研成果防盗撑起“保护伞”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7-10 10: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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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科研成果防盗撑起“保护伞”

    近日,湖南农大的一名学生爆料,称自己和同学在基地所种的玉米被摘了,其中包括班级参加科研竞赛所种的实验用品,以及一名同学的毕业设计样本。该学生说,估计科研竞赛很可能就“凉凉”了,而同学能不能毕业,还需和导师进一步沟通。目前,该校师生已报警。(7月9日 澎湃新闻)

    近年来,科研成果惨遭毒手已屡见不鲜。从2003年的“天价葡萄”案,到2009年的“天价水稻”案,从2012年的“天价桃子”案,到2014年的“金苹果”被盗案,又有2015年被采摘一空的黑色柿子,2016年被偷的科研芋头、惨遭破坏的油菜花田,2017年被偷的石棉草科鸡,再到此次惨遭毒手的玉米。科研成果一而再再而三地被偷盗,面对偷盗情况,报警了事绝非万能良方。

    农业科研工作受生长周期、气温气候的制约,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完成的,一个新品种的培育、驯化,往往要耗费科研人员数年甚至十数年的心血。同时,很多农业科研,原生种较为稀缺或是来之不易,偷盗科研成果的事情一旦发生,补救工作很难进行,资金成本自不必说,时间和精力成本更无法衡量。

    因科研成果的特殊性,亡羊补牢不是良策,事前预防尤为重要。对当地人而言,偷摘的玉米只不过是“偷的容易”的吃食,与市场上的产品并无两样。科研成果屡次被偷,源于民众对科研情况缺乏了解。科研团队要吃一堑长一智,即时自查安全隐患。试验地选址、日常维护等前期功课要作充分,明显警示标语的设置不可或缺,做好必要的人防安全工作,突显试验地的特殊性,让村民心中不自觉产生区别,防患于未然,好过事后的伤心难过。

    由于农业科研成果转化的区域试验需要,需租用农民土地,开放式种植。科研团队在种植之前,出于科研本意,与当地村委会沟通是必不可少。但鉴于当地人的文化水平与村委会的执行力,关于科研产品的意义所在,苦口婆心的科普宣传,容易成了过场。与其让村民去理解科研的意义,不如发动他们的自治。对于普通农民来说,学校的试验地是“无主”的,即使偷了,也无所谓,因为没有代价,不用承担后果。那何不将学校科研试验田日常管理权分包给当地村民,由科研团队统一技术指导,发放工资,让田中物变为“有主”。

    严厉的处罚是警醒大家的最好手段,然而,保护科研成果方面的法律依然短板。面对偷盗情况,即便警方能够立案,科研成果的价值认定无统一规定,无法有效追责,无法让下一个想偷科研成果的人“望而生畏”,实在可惜。

    如今网络发达,如此多的科研成果被偷,引起的网络轰动也不小。如果网络热点不再仅仅是热点,而形成民众共同维护科研成果的社会共识,那么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科研人员将不再流汗又流泪。(任勇响)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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