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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罚一次、管一年”的闹剧考验监督决心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9-07 16:3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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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罚一次、管一年”的闹剧考验监督决心

    国务院第二十二督查组进驻重庆后,先后到高速公路服务区、物流园区等地对大货车司机工作状况进行了暗访。期间,有数名司机向督查组反映,重庆丰都县交通行政执法大队以“擅自改装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为由向他们罚款2000元,凭罚单可在一年内免予处罚。(9月6日新华网)

    根据货车司机反映的情况,督察组部分成员直奔丰都县进行实地暗访,暗访中发现,“罚一次,管一年”在丰都县是不成文的规定,拿着满2000元的罚款收据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年之内路过丰都县都可作为“护身符”在境内畅通无阻。如果一年之内罚款不满两千,那对不起了,只能罚款两次来凑足。

    罚款的理由呢?绝不会“师出无名”,基本都是清一色的“非法改装”。而根据主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改装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道路货运车辆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在不影响安全和识别号牌的情况下,不得将其认定为非法改装道路运输车辆。面对加盖篷布而被认定为非法改装予以的罚款,多名司机表示“想不通”,如此看来,丰都县交警执法大队摆脱不了乱罚款,“瓜田李下”之嫌。

    交警执法大队的设立是为了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可谓是道路“安全护卫员”,况且中央持续反腐,严禁“吃拿卡要”,刁难群众,丰都县执行大队不但扩大了自己的职责范围,更是将中央八项规定抛诸脑后。执法者为何知法犯法?“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无非就是利用手中的权力对过往的货车司机“敲竹杠”,钱到位了,便可“放一马”,不到位,便罚款两次、三次。长久下来,货车司机的积怨颇深,也难免多位司机“揭竿而起”,做“愤怒的小鸟”了。

    公权力在丰都县依然成了“私权”,交警执法不根据国家规定,而是听从地方领导的“圣旨”,想法设法的罚款来中饱私囊,上至领导下至执法人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那身印着“执法”字样的皮囊。避免“乱执法”,最好的方法当然是监督,有来自上级机关自上而下的监督,也有群众自下而上的监督,两者结合,又怎会出现“乱执法”的闹剧?面对明显知法犯法的举动,货车司机应通过正当渠道维权,但遗憾的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许多人大多是敢怒不敢言,花钱买平安。

    在丰都县的“一亩三分地”上,权利的任性只能让群众逆来顺受。那么,自上而下的监督为何也消失了呢?只有加大自上而下的监督力度,并且对乱执法、乱作为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以儆效尤,用法律法规为公平执法“保驾护航”,乱执法行为才能“寿终正寝”。所以,怎样让执法者知法守法,怎样让上级政令真正在地方上得到落实,怎样让地方领导令行禁止,这不仅考验着主管部门的监督决心,更是一场法律和权利的博弈。(刘彩艳)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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