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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丁家发:“一周2.5天小长假”,配套措施须跟上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01-16 1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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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家发:“一周2.5天小长假”,配套措施须跟上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其中提到: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实施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政策措施。不仅是河北,近两年,包括江西、贵州、重庆、甘肃、陕西、福建、浙江和广东等10余个省份均出台意见,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新的休假模式。(1月15日《北京青年报》)

    目前10余个省份均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周2.5天小长假”新的休假模式,此举可以进一步激发民众休闲旅游、逛街购物等消费热情,刺激经济增长,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其积极引导的意义毋庸置疑。然而,探索实施这种新的休假模式,配套政策措施一定要跟上,既不能成为少数人的福利,让大多数人望“假”兴叹;也不能让政府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缩水”,给群众办事带来不便。

    根据我国《劳动法》,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实行“一周2.5天小长假”新的休假模式,等于每周只上班4天半,平均每周的工作时间会相应减少。在一些提供政务服务的窗口单位和部门,千万不能在周五下午就关门“歇业”,让前来办事的民众吃“闭门羹”。对此,这些政务服务窗口单位和部门可以采取灵活的措施,通过调休或给予经济补偿等方式,既要保障工作人员能享受到新休假模式的福利,又要保证窗口的服务工作时间,为前来办事的民众大开方便之门。

    然而,在许多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或个体企业,“一周2.5天小长假”休假模式显然很难落实,比如住宿餐饮、商业零售、交通运输等企业,“八小时工作制”和“双休日”一般都难以保证。由于每周工作时间的减少,意味着用工成本要增加,而员工为了能保住“饭碗”,也只能忍气吞声不敢维权。

    笔者认为,新的休假模式属于鼓励性政策,虽然不具有强制性,但也不能盲目实行引发新的社会矛盾,各地探索实施“2.5天小长假”休假模式,相关的配套政策一定要跟上,让这项新的休假模式能真正惠及到大多数劳动者,进一步推动社会发展和经济繁荣。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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