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读报
时评铿锵而歌
  • 分享
  • 周志宏:告别“无证”时代,监管更得“有法”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01-21 18:06:54
    语音播报

    周志宏:告别“无证”时代,监管更得“有法”

    个体户袁秋园在淘宝上经营着一家叫作“斯瑾”的化妆品网店,开店两年,生意越做越好,酝酿着走上创业的轨道。18日,袁秋园从上海市场监管部门领到了上海首批个人网店营业执照。这意味着,电子商务法实施后,个人网店将正式告别“无证”时代。(新华社1月19日)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首部综合性法律。该法明确了电子商务不仅监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的行为,还监管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提供服务的行为。网络服务平台不仅要接受相应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规章约束,还要接受电子商务法的监管,在双重监管下,服务活动才会更加规范。该法还从多个方面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诚信经营提出了相应要求。比如,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使传统的刷单、诱导好评等较为普遍的不诚信经营行为得到严格管制;比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删除消费者对其平台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的评价,从法律上保障了消费者的评价权,堵住了不诚信企业企图通过平台删除用户真实评价的监管漏洞,用户评论重要性被进一步提高,等等。

    现如今,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但是,网购在给人们带来时尚、方便、快捷的同时,假货横行、低价竞争、夸大宣传、信用度低下、退货艰难等乱象丛生,一些电商平台甚至被称为“次品集散地”和“假货避风港”,让消费者直呼“伤不起”。

    网店产品卖家多、变动快,网店打假,涉及质检、工商、公安、电信等多个部门,与迅猛发展的网络消费相比,相关法制建设则显得滞后。这就导致一些网店肆意篡改差评、知假售假、虚假促销等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损害的不仅仅是消费者权益,对快速发展的中国电商无疑具有一定的杀伤力。

    个人网店有了营业执照,告别“无证”时代,“乱象”会自行“痊愈”么?恐怕谁也打不了“包票”。

    个人网店正式告别“无证”时代,意味着个人网店必须“紧跟国家的规章制度”,自觉尊崇有关职能部门的依法监管,不以“有证”欺骗消费者,做“无法”的生意;更意味着有关职能部门要“责任上肩”,工作“上心”,加大电子商务法普法宣传,尤其是对中小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体电子商务经营者,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其加深对电子商务法的认识和理解,以法律约束自己的经营行为,与此同时,加快理顺网络市场监管体制和机制,适应网络市场监管需求,明确部门职能分工和合作模式,明确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协同联动治理模式,加快构建国家统一的电子商务监管治理平台,加强与重要电子商务平台的系统对接,推进数字化、网络化和平台化监管,提高事中、事后监管能力和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协同联动监管能力。

    个人网店有了营业执照,告别“无证”时代,“乱象”不会自行“痊愈”,依法治理和严格监管不能有丝毫放松,严防把营业执照当着“次品集散地”和“假货避风港”的“遮羞布”。总而言之,言而总之,让消费者不再“受伤”,能够放心消费,买到称心如意的产品,才是个人网店告别“无证”时代的应有之意和价值之所在。

    责任编辑:霍骋远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