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鹏伟:“朝天探头”当成高层住宅标配
可以想见,有了这样的“朝天探头”,对遏制高空抛物事件的现象将起到极大作用,即使发生意外,也很容易会找到肇事者。这样的“利器”,自当得到推广和普及,尤其是在租户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小区。
随着高层住宅越来越多,加之很多住宅老旧失修,高空坠物导致人身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就在近日,深圳和南京就接连发生两起儿童被砸事件,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悲剧。
诚然,这只是小概率事件,但必须要承认的是,高空坠物的伤害性极大,一旦被砸中,后果往往十分严重。据科学测算,一个30克的鸡蛋从4楼抛下可砸到人起肿包,从18楼抛下能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则可能致人当场死亡。这意味着,由于高空抛物的危害性极大,随着类似事件的总量迅速增加,已成为必须高度重视的社会问题。
类似事件还有一大特性——很难找到肇事者,近年来的多起案例已经反复佐证了这一特性。事实上,技术上并不难解决——探头朝上即可,关键还在于管理上重视程度不足,总以为“小概率”就不值得大费周章。正是由于难以取证,无法确定肇事者,类似事件往往以所有住户“连坐”的方式解决,这不仅让作恶者逃避了应有的处罚,更使无辜者蒙受不白之冤。诚然,“连坐”也符合《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但毕竟只是比最坏的结果好一点,如果能迅速确定嫌疑人,便可以摆脱此前的两难境地——受害者不能没赔偿,无辜者不该被冤枉。
“朝天探头”的设立,还可以倒逼高层住户约束自身行为,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高空抛物事件的发生。进一步说,硬件的完善只是基础,对于类似行为的约束还要加大惩戒力度,而不仅仅是按照后果进行处罚,没后果就不处罚。这方面,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成熟的经验,譬如在美国,高空抛物被视为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使没有人员受伤,也视为一种犯罪行为。在民事赔偿时,法官对高空抛物的重罚、重赔,也远超公众想象。在香港,高空抛物行为不仅是要赔偿和罚款,还可能受到监禁6个月的处罚。
不道德还是违法,依损害大小承担责任还是被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太多的疑问待解。不过有两点毫无疑问:不做好日常管理和防范工作,类似的悲剧就会不断上演;不对高空抛物行为予以重罚,就无法震慑那些习惯于“随手抛”的人。这把悬在头顶上的利剑,是时候引起高度重视了,而“朝天探头”这样的低成本监控措施,理当作为标配尽快普及开来。
责任编辑:霍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