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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衅法律”自当惩治及补强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12-05 16:3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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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衅法律”自当惩治及补强

近日,四川德阳。一家正在装修的店铺电缆线被盗,而小偷在现场留字条:小线给你留到,怕你清理线路废劲。随后警方将嫌疑人抓获,其表示留字条是出于好奇,想知道受害人会不会报警。对此,众多网友表示“无语”。(12月5日 澎湃新闻)

看到这种新闻报道,大多人对此也都是无奈的,不知是该骂还是该笑。其实此类事件并不是第一次发生。早在前年,就有一名男子郭某为了想知道会不会被警察抓而去选择故意破坏公共器材,对社会公共设施公然造成极大破坏和损失。当他被警察抓获时,他说得也是同样的话:只是想知道破坏公共设施会不会真的被抓。此类行为无疑都是对法律的无知和挑衅。事件当事人大多知识匮乏、文化水平不高,对法律的了解也甚少。并且这类人他们做出这种行为也是对法律半信半疑的结果,根本上还是教育和知识普及的问题。

法律面前无小事。法律规范,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一种行为规则和社会规范。这种行为规则针对的不是个别的、特定的事或人,而是适用于大量同类的事或人;不是适用一次就完结,而是多次适用的一般规则,具有必须遵守的性质。并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人员实施处理和制裁。

对此,相关执法部门需对已经违法的违法犯罪人员切实给予相关惩罚。加大违法的代价,增强民众自警,减少潜在违法犯罪行为。其次,国家应当加强对普通民众法律知识的教育,普法学法活动应当切实普及到一些县城、乡村。让更多民众懂法守法才是根本之道。(冯全蔓)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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