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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应和:法律介入,让“霸座者”明辨是非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01-10 18:2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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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应和:法律介入,让“霸座者”明辨是非

近日,因认为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侵犯其名誉权,罗某将央视诉至法院。1月8日,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此案,判决驳回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1月10日澎湃新闻网)

罗某购买的武昌到鄂州列车票,到了鄂州不下车,继续驶向终点站上海方向,没买票心存侥幸恶意霸座,本就不对。当列车长要求检票的时候,罗某非但不配合检查或补票,反而气势夺人,抢夺乘务员摄像设备动作,并伴有粗鲁言语。对此,中央台报道了此事,而罗某以“名誉权”被侵害为由状告中央台。如今,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了此案,判决驳回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也算是对他无理行为有力回击。

关于“霸座男”、“霸座女”等恶性“霸座”事件不时挑战着公众认知和道德底线,在舆论的谴责下,那些人都能悬崖勒马,安分守己。而罗某依仗他自己的律师身份,想通过官司来“洗白”自己,则显得荒谬不堪,明明自身犯错在先,不知反悔,反颠倒是非,正应了“无知者无畏”那句话。

罗某的“霸座”行为扰乱治安管理,受到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咎由自取。而他的侵犯名誉权之说根本站不住脚,属典型的歪词歪理。首先,“霸座”事件扰乱交通秩序和乘客安全,已然违反公共利益。当个人利益涉及到公共利益时,个人利益有必要适当让渡。其次,中央台针对此事进行报道,是新闻舆论监督职责所在。舆论监督是新闻媒介的固有属性,是社会民主和法治进程中为满足民众知情权必需的,也为社会和谐提供了必要保障。再者,央视秉持真实客观的态度报道时,对罗某进行隐名、打马赛克处理,尽到了审慎保护义务,其报道、评论行为有礼有节合法合规。

罗某的个人声誉和评价在其生活圈内受到影响,其根源恰恰是他在列车上的违法行为。抛开个案,正值“全民大迁徙”的春运节点,营造安全、文明、舒心的旅程,离不开每个人自觉遵守规则。任何“霸座”等行为,都是蓄意挑战法律底线、漠视社会秩序的丑陋行为,我们除了要勇于站起来抵制外,还要协助列车乘警锁住证据,让“霸座”者接受法律严惩外,相关部门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有必要提高震慑力,对此类恶行者进行限行和或失信“黑名单等有力措施。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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