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欣:万亩洞庭成“私湖”?“生态红线”须严守
洞庭湖是我国第二大淡水湖,被形象地称为“长江之肾”,对保障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下塞湖位于洞庭湖腹地,涨水为湖、退水为洲,是洞庭湖重要的湿地生态保护区。本应切实加强保护,严禁人为破坏。然而,夏顺安却私自把“下塞湖”改名“夏设湖”——“夏”是夏顺安的姓,“设”在当地方言中发音接近“塞”。意为湖是夏顺安布置、建设的,是夏的私人“地盘”。这种赤裸裸的掠夺行径无异于封建时代的“跑马圈地”,的确是不守规矩、胆大妄为。
从2001年起,洞庭湖上这座非法圈建的矮围就变成了夏顺安的“独立王国”。他在此大肆非法捕捞养殖、盗采砂石长达10余年之久。私设矮围非法捕捞不但严重影响了汛期行洪,也导致当地生态破坏、民怨沸腾。然而,体量如此巨大的非法矮围,为何能够在洞庭湖非法“盘踞”十年之久?除了夏顺安自身的目无法纪、欲壑难填之外,当地官员和相关监管部门也有着不容推卸的责任。
违规续签承包合同、非法收受贿赂、伪造公文应付检查,让当地官员为夏顺安肆意突破生态“红线”的行为“大开绿灯”。更为严重的是,到了2017年4月,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挥办下达《清障令》,再次要求对夏顺安的矮围彻底拆除,但在轮流圈阅、层层转发、安排部署下,下塞湖矮围依然原地不动。当地官员对夏顺安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监管责任层层失守,是导致其坐大成势,一发不可收拾的根本原因。对上级要求阳奉阴违、空喊口号,他们当中的一些人最终也因拆不了“围子”而进了“笼子”。
下塞湖矮围虽然已经拆除,但加强生态保护、维护民生福祉却依然在路上。对于那些胆敢私开绿灯、任性放行者,应当始终高举问责“利剑”,公开通报曝光以儆效尤。生态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唯有实行最严格生态保护制度,牢牢守住生态“红线”,才能为子孙后代留下绿水青山和碧水蓝天。
责任编辑:霍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