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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评兴冀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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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心消费,“信”字为先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03-17 18:35:45
    语音播报

    放心消费,“信”字为先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记者从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和河北省消保委获悉,今年,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点在于“新成效、新突破、新内涵”。(长城网3月17日)

    实现美好生活,离不开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新成效、新突破、新内涵是河北积极适应消费维权新形势,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的有力保障。

    在中国历史上,“信”一直被人们看成做人之本、立身之本,对于商业活动来说更是如此。“小商靠勤,巨商靠德”,无论是同仁堂“炮制虽繁必不敢省人工,品味虽贵必不敢减物力”的古训,还是海尔张瑞敏怒砸瑕疵冰箱的义举,无不彰显一个成功企业守信重诺的社会责任感。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良好的企业口碑并不只是代表“消费有保障”,更是对消费行为本身的尊重,让消费者更深度、更融洽的参与其中,从而营造出更加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既是消费者的普遍期待,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人无信不立”,放心的消费环境离不开信用支撑,让老百姓消费无后顾之忧,需要完善和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真正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整合社会力量,强化工作措施、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同时,强化消费领域执法,假冒伪劣是扰乱消费市场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切。要把打假作为执法的当头炮,打出声势,树立权威,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执法力度,织密“监督网”,筑牢“防火墙”。

    放心消费,“信”字为先。把信用建设贯彻到消费市场监管的方方面面、各个环节,才能让老百姓过获得更加舒心的消费环境。(宋鉴)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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