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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带娃神器”莫成“坑娃利器”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08-11 19: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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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娃神器”莫成“坑娃利器”

    巴克球、水弹枪、弹力软轴乒乓球……这个暑期,被网络社交平台带火的“网红”玩具,成为不少孩子在家玩耍的新宠。虽然名气大、买家多,但一些“网红”玩具其实是粗制滥造的“三无产品”,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诸多安全隐患。(8月10日新华网)

    一些家长购买“网红”玩具当作“带娃神器”,然而,这些玩具却往往是粗制滥造的“三无产品”,频频对孩子造成伤害,“带娃神器”变成了“坑娃利器”。

    “网红”玩具沦为“坑娃利器”,监管在哪里?期待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尽快对儿童玩具市场加以规范和约束,填补监管上的空白,消除生产、销售各环节中一切可能潜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充分保障儿童的生命健康安全。

    儿童有天然的好奇心,在玩玩具过程中经常有撕咬、摔掼、拆卸等行为,如果玩具质量不过关,存在安全隐患,就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甚至危及生命安全。据调查,这些“网红”玩具无论是质量方面还是销售环节,都存在诸多问题。首先是质量不过关,系“三无产品”。这些玩具均没有任何合格证,甚至都没有安装和使用说明书,消费者需要向电商客服索要安装和使用视频。此外,一些“网红”玩具也没有标注适用年龄,更无风险提示。“网红”玩具的种种乱象,注定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孩子们的生命健康安全,治理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

    我国《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对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商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玩具必须标明适用年龄并提示相关风险,对36个月以下儿童可能构成危险的玩具应附警告。因此,对“网红”玩具的依法监管不能缺位。相关监管部门应切实履行监管责任,保障网上销售的玩具做到质量合格、标识合规、有安全风险警示,并敦促电商平台加强对电商的审核,对销售“三无”网红玩具的电商一律逐出平台,从而净化电子商务玩具市场,从源头保障儿童的安全。

    此外,玩具生产厂家必须重视产品质量,严格执行“玩具安全”系列国家标准生产;各地质监等生产管理部门则严格监督和把关,不让不合格的玩具流入市场。同时,家长也要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不要购买劣质“网红”玩具,以避免对孩子造成不必要的伤害。总之,全方位加以监管和防范,才能有效杜绝“网红”玩具伤人事件发生。(丁家发)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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