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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杜全清清:“家暴症结”急需一剂社会良方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0-11-19 14:24:53
    语音播报

    杜全清清:“家暴症结”急需一剂社会良方

    近日,山东一女子被虐待致死案件细节曝光,其公公张某林、婆婆刘某英、丈夫张某多次对其实施饿肚子、用木棍抽打身体、冬天在屋外罚站等虐待行为。据报道,该女子在长期遭受虐待的过程中,并无邻居发现或有关部门介入。

    经受长期的殴打虐待,怎么会没人知道?难道受害者就一直忍气吞声,不吵不叫不闹?这让笔者不禁联想到之前发生过的家暴案件,很多起最后都在公安部门介入后也不了了之。有关部门的提前介入,能否有效降低家暴案件的发生率,值得商榷,但是倘若不介入,就很大可能还有类似悲剧的发生。因此,相关部门如何介入家暴案件,掌握好平衡婚姻双方的度,亟待社会下一味药。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诚然,家庭暴力一直都是比较敏感的问题,很多时候不能当作简单的暴力案件处理,执法机关大多数时候也处于两难境地。之前也出现过较为纠结的案件:女子经受家暴报警,警方介入之后却被夫妻两人称“多管闲事”。婚姻制度下的大多数夫妻,都是关起门来,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所以大多数时候,执法部门对于这些家庭问题确实难以插手。而且插手过多,不仅是对其婚姻的过多干涉,还会造成警力上的浪费。所以,很多的家暴报案,会被当作夫妻之间的小打小闹处理,但这无疑又会为悲剧的发生埋下祸根。

    不能因为所处的位置尴尬,就对各类家暴案件采取“冷处理”原则。一来,婚后的家暴受害者常常孤立无援,除了公安机关可能没有其他更可靠的帮助可以寻求,一旦公安机关置之不理,就只能落入家暴的魔爪,直至大家都不期望的结果出现;二来,执法机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酿成不好的后果,也会影响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三来,受害者即使鼓起勇气报案后,也会受到周围诸多因素的影响,违背内心拒绝接受帮助,此时就更需要警方及时介入,及时止损。

    事实上,近年来,国家法律对于家庭暴力已然有了很多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7日通过,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但仅仅有了法律保障还不够,不然怎么还是会有虐待致死的噩耗出现?改善家暴现象不仅要靠法律支持,更需要更多的社会力量。家暴问题执法机关该不该管?当然要管!而且不能仅仅局限于批评教育,从轻处罚了事。但是如何管、怎样管,却没有标准答卷,只好交给执法机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由此观之,社会还需要给执法机关一定的宽容和帮助,尽量让他们不要陷入两难。同时,也要对于有关部门赋权、限权,完善相关程序执行的法律法规,给予其制度保障。

    当暴力混入婚姻,那么这件事就不再是一个家庭两个人的事,涉及到道德问题和刑事问题,就是整个社会不能不担起的责任。遭受那样残忍的虐待,邻居是不是应该听一听,看一看?孩子小时候表现出暴力倾向,家长和老师是不是应该管一管,问一问?当家暴事件出现,闲言碎语是不是应该忍一忍,放一放?接到报案或家暴案件,执法机关是不是应该严一严,狠一狠?

    家庭暴力中的“家庭”和“暴力”这对矛盾客观存在,我们不能视而不见,也不能简单交给某些单位去解决,更不能两手一放,让家庭内部解决。持续家暴致死的悲剧让我们看见,家暴应该在出现苗头时就被遏止,否则只有零次和无数次。妇联、社区等相关部门都应该增强关注,对暴力受害者的帮助要落到实处。不能对家暴症结持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各界应该协同起来,还婚姻家庭和和美美,一片清明。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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