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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理平:“长城刻字”背离文明,须严加惩戒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21-03-24 15: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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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理平:“长城刻字”背离文明,须严加惩戒

    3月21日下午,有3名游客在八达岭长城墙体上刻划,被网友及媒体曝光。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特区办事处21日晚回应称,得知此消息后,办事处立即启动执法程序并向有关执法部门报案。目前,已会同公安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将及时对事件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3月22日,新华社)

    网上视频显示:3名游客接连用硬物在八达岭长城城墙上刻划姓名,一名女性游客在刻划后,随即将手中的硬物递给同行的男性游客。这样的画面十分刺眼,令人愤慨。根据专家所言,如此任性的刻划之举对古长城的伤害是不可逆的,是不能修复的。他们自以为这样可以名传千古,实则是将自己的丑名永远地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罚和社会的批判。

    长城是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对象,是历史留给我们的珍贵遗产和文化瑰宝,它见证了中华文明的重要历程,也是我们民族的共同精神记忆。保护这般文物,自是人人有责,但是,从媒体报道来看,近年来长城刻字的恶劣行为屡禁不止。在长城刻字的有中国人,也有外国人,有大人,也有小孩,这次又见“魔爪”伸向长城,让我们不禁反思:为什么这样的“不文明病”难以断绝?

    “善治病者,必医其受病之处;善救弊者,必塞其起弊之源”,浇树当浇根,治病当治本,根治长城刻字“不文明病”,还需我们用对用准“良方”。

    宣传千次、劝说万遍,不如严惩一次。作为一名正常人,上述3位游客并非不知长城保护的重要性所在,也并非没有看到景区的观景提示与告诫,而是怀揣侥幸心理,认为违法成本不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以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显然,从中可以看出,这样的处罚力度对一些人来说,就是鸡毛掸子打在手心上,不会让他们感觉有多疼。至于征信黑名单制度,对于他们的影响会大一些,但在现实中,真正落实征信黑名单制度的地方不多,并未产生足够的震慑力。

    治恶病,须下猛药,对此类行为应加大惩戒力度。一方面,我们可以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如埃及最高可判无期徒刑、墨西哥最高可判12年监禁、日本最高5年徒刑加巨额罚款、新加坡跨国追捕涂鸦者处以鞭刑、德国私人拥有的古迹也不得擅自更改等。让玷污文物者受到侮辱,让“到此一游”者无处可游,打到“七寸”,伤及痛处,自然就不敢随便践踏了。

    保护文物,没有看客,每个人都是主角。我们一方面要努力提高自身文明素养,坚决遏制“不虚此行”心理作祟下的不良冲动,自觉涵养对文物的深刻敬畏之心,另一方面,要敢于向破坏文物行为说不,积极制止、及时举报,不做麻木的看客。同时,景区在管理全覆盖、无盲区上应细之又细,做到预防在先。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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