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八面来风

弹窗广告不能“放之任之”

河北新闻网 2021-08-09 16: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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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弹窗广告不能“放之任之”

    没有关闭按钮或按钮不醒目,不能一键关闭;弹出频率高,一次性弹出广告数量多且占网页尺寸过大;软件安装时未经提示默认勾选、强制捆绑安装其他软件,泛滥的广告弹窗极大地破坏了用户的上网体验,也给用户正常的互联网生活、数据安全带来了隐患。在我国,网络弹窗并未构成直接的违法犯罪行为,违规成本较低,与弹窗广告所能带来的巨大经济利益相比,根本不值一提。(8月9日澎湃新闻)

    网络弹窗原本是一种创新的广告形式,它以诱导用户关闭弹窗的形式,吸引用户的注意力。但其超高的转化率让弹窗发生了“畸变”,互联网公司和网站想方设法让用户找不到关闭按钮并以此牟利,普通人并不精通互联网技术只好忍气吞声。网络弹窗的泛滥,就是资本对用户的“霸凌”,用户成为了商品,在市场中处于绝对的劣势。对于网络弹窗,绝对不能“放之任之”,必须加以管控。

    设置网络弹窗标准。以确保用户上网体验,对网络弹窗能够快速识别和关闭作为原则,对网络弹窗的尺寸和数量做出限制,避免出现广告比观看内容多的情况;明显位置标明广告来源,不得伪装成网页内容,设置明显的一键关闭窗口;禁止连续自动弹窗,将网络弹窗限制在标准的框框里。

    增加弹窗技术限制。可以向用户提供软件推荐,但必须坚决禁止下载捆绑软件、搜集用户个人数据、盗取个人账号信息,保护用户上网安全;禁止弹窗常驻后台,保护用户设备安全;禁止弹窗强制出现,保护用户操作安全。技术上限制弹窗的“花样”,把伤害用户的弹窗“创新”消灭在萌芽。

    加大违规处罚力度。弹窗泛滥的一个重大原因,就是违规成本过低,在弹窗广告带来的巨大经济效益面前,过低的现金处罚起不到约束作用,弹窗广告的危害又不足以处以重罚。因此,需要将弹窗广告治理纳入到征信体系,拒不整改或敷衍整改的,登记到失信记录中,同时为网民提供便利通道,鼓励群众举报网络弹窗,实现自下而上的全网防护。

    网络弹窗已经成为了网络的“牛皮癣”,虽不致命,但也让人心烦意乱,必须及时“医治”,用限制和处罚的“猛药”,彻底消除网络弹窗的顽疾。(张欣利)

    责任编辑:霍骋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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