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带货,为何屡次“翻车”、屡教不改?
近日,#李佳琦公司因涉虚假宣传被罚30万#话题冲上微博热搜。根据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书,美腕(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安排旗下主播在淘宝推广“初普stop vx美容仪”的直播过程中使用误导消费者宣传用语被罚30万元。(中工网)
当前,直播带货逐渐成为网络时代下的一种营销手段。正是有了直播带货,才能让各种特色“山珍海味”出现在寻常百姓家,让“小木耳带动大产业”为脱贫攻坚开辟新路径。带货的“网红”也竞相创造了一夜上亿的记录,这让直播带货成为有利可图的战场。
然而,直播的利润畸高,使得各大平台、网红不顾产品质量、跨越道德底线盲目带货。李佳琦公司并不是被罚第一个,而屡次翻车、屡教不改的直播带货,让不少消费者望而却步,更为本该带动产业发展的“网络经济”隐患重重。因此,规范“直播带货”刻不容缓。
要严把平台准入关。健全完善《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直播营销平台建立账号及直播营销功能注册注销、信息安全管理、营销行为规范、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等机制措施,既规范“带货人”行为,又保护消费者权益;严把日常监管关,公安、市监、税务等部门要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方面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监督管理工作;严把惩戒处罚关,对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阻断直播、关闭账号、列入黑名单、联合惩戒等措施,确保带货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遵循社会公序良俗。
规范网红带货,还直播营销一片净土。(袁晓宇)
责任编辑:霍骋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