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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范高中招生秩序要敢于“亮剑”

    来源:中国教育报 2018-04-10 10: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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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高中招生秩序要敢于“亮剑”

    王铎 绘

    据报道,河北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未经设区市教育局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县域招生;未经省教育厅批准,公办高中不得跨市域招生。

    众所周知,过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跨县域、市域随意招生现象,让一些“重点中学”通过乱挖生源有了合法的外衣,在无度的掠夺式“掐尖”过程中,一些学校恣意做大做强,有了更大的吸附优质生源的话语权。

    在自然界,有一种叫巨尾桉的速生树种。它在生长过程中会疯狂吸收大量水分、营养,久而久之造成周边土壤严重干燥、贫瘠,最终使周围形成荒芜之地。“重点中学”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高度垄断和占有,就像巨尾桉一样,虽然一校“辉煌”,却是以周边学校的凋敝、教育生态的恶化、教育秩序的混乱、对教育公平与均衡的整体挑战作为代价的。

    按中国现行的大学招生政策,像北大、清华等大学名额都是总量控制,分配到省,不会因为“重点中学”的做大做强而增加。相反,一个省、一个地方的教育资源越集中于一两所“重点中学”,则意味着某个地方乃至全省其他“次一级”中学越来越被抽空,在师资、生源上将更加处于劣势。

    可以这样讲,没有对跨县域、市域高中招生的限制,就没有高中招生秩序的规范,也就不能从根本上消解和遏制“重点中学”的做大做强,由此势必衍生出更多教育乱象。

    河北省教育厅此次对跨县、跨市高中招生的明令禁止,是对社会呼声与关注的有力回应,是对规范高中招生秩序的果敢“亮剑”,是在呵护一方教育生态和环境,让每所学校都充满生机和活力。

    既然已经“亮剑”,接下来需要做的是以一种责任和担当、一种良知和使命,在规范高中招生过程中敢于出实招、用猛药、给重拳、动真格,做到令必行、行必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能雷声大雨点小,也不能浅尝辄止,雨过地皮湿。

    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实下,有关部门还应未雨绸缪,多些主动研判,多些清醒和应对策略,以备不时之需。特别是在规范公办高中招生的同时,不能放松对民办高中招生的把控和监督,更要关注那些“一校两制”的“重点中学”——这些学校完全可能在“民办”这一块儿玩“猫儿腻”、耍花招,使教育行政部门的政策要求落得“一场空”。

    如果高中招生秩序不规范,违规的生源抢夺战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随时打响。在笔者看来,河北省教育厅此次主动“亮剑”,将给全国各省、市在规范高中招生工作上带来信心和力量,也会提供很好的范式和经验,甚至会对教育生态的持续改进产生积极影响。

    当然,要想真正消除违规“掐尖”,除了加大招生规范约束力度,还要积极推动教育评价体系的全面改革,构建更加多元化的教育质量评估体系,让更多学校将办学心思和智慧放在教育公平的维护上,放在教育质量的有效提升上,放在学生快乐而幸福的成长上,而不是在如何“掐尖”上一意孤行。

    (作者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农村教育实验专委会理事长、四川省陶行知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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