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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石家庄:进一步规范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10-12 1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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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家庄:进一步规范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

    河北新闻网讯(郑佳)石家庄市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实施以来,建立了深山区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教育体系,基本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效促进了教育公平。为贯彻落实中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先扶智”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这项民生工程,使真正贫困的孩子享受到资助,推进教育精准扶贫,近日,市教育局、扶贫办、财政局、民政局、残联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申请条件和申报程序。

    《通知》要求,山区六县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规范学生申报与审批程序,并严格审查学生的证明材料,没有相关证件证明者不得纳入资助范畴,确保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到优惠政策。

    1.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须提供扶贫手册、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

    2. 享受特困救助的家庭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材料和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

    3.低保户家庭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门相应证明材料和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或学生本人因残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须提供残疾证和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村委会证明(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5. 父母双方或一方已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实际监护人提供户口薄和村委会证明(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6. 家庭成员因病致贫或不可抗拒的天灾人祸,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票据和村委会证明(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

    7. 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贫困的,须提供村委会证明(村支部书记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或由学校家访后出具证明。

    《通知》要求,山区六县要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补助发放程序,组织各项目学校开展学生申请、学校评议、名单公示、名单上报等工作。学生及家长要对提供的证明材料负责,各项目学校要组织学生及家长签订保证书,确保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同时,要求各项目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由学校领导、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申请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相关证件认真评审,评审小组要在审议通过的名单上签字,注意留存会议记录;名单公示要求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资助名单、发放方式和评审公示情况报县教育局。

    《通知》指出,各项目学校要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召开家长会、制作宣传卡、发放明白纸、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向全校师生宣传我市教育惠民政策,确保所有学生知晓政策,保证真正贫困的学生享受到惠民政策。

    《通知》强调,山区六县教育局局长是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局长是直接责任人,项目学校校长是项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和管理落实工作。县扶贫部门负责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名单进行网上核实,确认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民政部门负责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享受特困救助或低保的家庭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属于特困救助和低保户。残联负责对县教育局提供的山区教育扶贫工程有重大残疾的家庭学生名单进行核实,确认是否属于重大残疾。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助资金,及时拨付经费,加强资金监管。

    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将联合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加强对山区六县项目学校学生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监督指导,对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资金发放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政策执行偏离的县予以全市通报批评,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当年对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督导考核中核减相应分数。确保每一名深山区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享受到公平、优质的教育。

    责任编辑:郑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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