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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肥乡全力做好汛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

    来源:微观肥乡 2018-07-13 10:14:00
    语音播报

    肥乡全力做好汛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

    近期,肥乡区已进入防汛主汛期,各地普降大雨,雷雨伴有强降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可能引发自然灾害。按照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对流天气预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农村危旧住房隐患排查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做好汛期农房安全隐患排查处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农村危旧房排查。各乡镇安排对辖区内所有农村危旧住房进行一次全面、细致、彻底的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并对危险房屋逐一登记。

    二、做好汛期日常巡查。加强汛期日常巡查,巡查重点包括在建农房及已登记存有安全隐患的房屋等。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务必每日一查,指定专人督促危房进行维修,其它房屋做到一周一查。

    三、劝导群众搬离危房。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农房,要尽快劝导组织群众搬离,转移财产,并会同民政部门做好后续安排工作,稳定群众生活。确保下雨期间,所有在危险房屋居住的农户,撤离至安全房屋。

    四、严禁在危险地带审批建房。加强对农村建房的选址审批,严禁农民在切坡、临坡等地质灾害隐患区域建房,严禁在坑、塘岸边建房,严禁横跨水渠建房,从源头上防范因汛期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

    五、加强应急处置的防范准备。要高度重视农村危旧安全排查问题,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严格落实各项防御措施,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处置,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六、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加强信息反馈、信息沟通。各乡镇建立工作人员汛期24小时值班和信息上报制度,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损失。对辖区内发生的农村房屋安全问题要及时处置并上报。将汛期农房安全隐患的处置情况于每周五上午10点前报至住建局村镇科。

    联系电话:8555356

    邮箱:fxxzjjczk@126.com

    2018年7月10日

    责任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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