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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友投诉太平人寿骗保追踪:维权律师:存款赠保险“骗保”属于欺诈行为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2-02-23 09:47:48
    语音播报

    网友投诉太平人寿骗保追踪:维权律师:存款赠保险“骗保”属于欺诈行为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丽媛)日前,河北新闻网报道了网友崔先生投诉太平人寿保险公司骗保事件(详见《存款送保险,我被太平人寿欺骗,太可恶!》《关注 太平人寿违规卖保险系列报道之二:太平人寿称:尽快联系崔先生进行协商》),对此,太平人寿称尽快给崔先生一个答复。截至昨日,太平人寿仍没有给本网最终的答复。

        “现在我对保险公司一点都不信任。”“保险产品要是好的话,就不会要骗人投保了。”崔先生反映的情况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网友纷纷留言声讨保险公司。对于崔先生的投诉,保险公司到底哪些地方违规?其他网友遇到类似的情况该如何维权?记者专门邀请河北嘉实律师事务所吕松律师做客河北新闻网,针对本次投诉在法律方面为网友支招。

        吕律师认为,太平人寿保险公司在银行销售保险的做法存在如下违法行为:

        首先,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人员身穿银行工作人员制服的行为使储户产生了错误认识,基于此错误认识签定的保险合同不是储户的真实意思表示。

        其次,银行没有如实告知消费者所购买的金融产品的实际属性,实际上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最后,太平人寿保险公司给储户表示存款一万五千元附赠一份保险的行为是欺诈行为,使储户产生了错误认识,不是储户的真实意思表示。此外,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的签字为代签,且没有得到当事人的追认,此保险合同为无效合同。保险合同上投保人的签字系其爱人代签,且没有得到投保人的追认,此份保险合同对投保人没有法律约束力,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吕律师同时表示,其他投保人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通过三种方式维权:

        第一,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储户可以向银行的主管部门或者保险公司的主管部门,投诉银行的工作人员违规,或者是投诉保险公司的人在销售保险产品当中违规,由这些主管部门来满足储户的诉求。

        第二,储户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责令太平人寿保险公司退还银行本金。

        第三,如果这些都解决不了,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责任编辑:王丽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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