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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电商促销行为 消费者需警惕“双11”哪些套路?

来源:证券日报 2019-11-07 09:4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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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市场监管部门规范电商促销行为 消费者需警惕“双11”哪些套路?

记者 刘 萌

今年的“双11”活动来得有些早。10月15日,京东宣布“超级百亿补贴,千亿优惠”政策,将“双11”的开启时间提前至10月18日,打响购物节头炮;10月21日起,天猫、苏宁等也相继启动“双11”活动。

《证券日报》记者登录各个电商平台发现,领券、满减、秒杀、预售、叠加、购物津贴、付定金立减、分享返现、签到领代金券、前500名送礼品。各类促销方式让人眼花缭乱。为了获得最低价格,消费者需要完成“烧脑”的打折算法,还要防范一些商家先涨后降等套路。

监管规范电商促销行为

作为全年电商销售的最高峰,紧抓“双11”市场秩序成为“节前”监管的重中之重。

11月1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召集拼多多、美团点评、国美在线、小红书、饿了么、洋码头等22家电商企业召开行政约谈会,督促电商企业规范促销行为。

同一天,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对京东、天猫、美团、聚美优品等10家重点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进行行政指导,从平台治理、广告宣传、消保维权、价格管理、产品质量、餐饮管理、保健食品七个方面对电商平台企业提出指导意见。

11月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杭州召开“规范网络经营活动行政指导座谈会”,召集京东、快手、美团、拼多多、苏宁、阿里巴巴、云集、唯品会等20多家电商平台企业参会。

此外,还有多地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发布“双11”网购消费警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指出,近期网络经营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包括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药品销售乱象、集中促销中以虚假折扣误导消费者等,强调所有从业者要共同遵循守法合规、公平竞争、权责相当的原则,严格遵守《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绝不能不择手段博眼球、打擦边球,片面追求流量和销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梁艾福还表示,互联网领域的“二选一”、“独家交易”是《电子商务法》明确禁止的行为,也违反《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对各方反映强烈的“二选一”依法开展反垄断调查。

消费者需警惕商家套路

那么,对于消费者来说,在关注买什么、买多少、怎么买的同时,还需要关注商家促销的哪些套路,避免入坑?

首先,“先涨价后打折”已经成为大家熟知的套路。家住北京的王女士告诉《证券日报》记者:“我‘双11’活动前选中一套童书售价353.70元,当时店铺有满100元减20元的活动,再叠加平台满200元减50元的活动,最终到手价243.7元,我想着‘双11’更划算就没有下单。这两天打开购物车一看,这套童书售价涨成了480元,店铺9.3折活动,叠加平台满100元减50元的活动,最终到手价244元,‘双11’活动算下来还贵了0.3元。”

本报记者此次调查“双11”套路时,多个消费者对于商品“先涨价后打折”现象气愤不已。

另外,买生活用品遭遇“电商专供”也是促销的套路之一。北京一位消费者介绍,自己趁着“双11”促销在某电商平台购买了两大箱卫生纸。收到货后,包装和平时在超市购买无异,但是拿着却感觉轻一些,用着也薄一些。拿着去超市对比确实不一样,翻看到货的包装箱发现写着“电商专供”的几个很小的字。

有消费者对本报记者表示,除了卫生纸等日用品以外,家电产品在不同电商平台和实体店差别供货现象也存在。

还有消费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去年遇到“双11”当天凌晨瞬间售罄下架的商品,第二天恢复原价后就显示货品充足了,希望今年多一些真诚、少一些套路,制定商家能接受的促销方案。

有消费者对上述现象调侃道:“那些瞬间下架的商品应该是真打折了。”

此外,玩法越来越复杂也成为消费者诟病的槽点。为了获得更多开红包的机会,争取更多优惠,今年“双11”互助群、盖楼群充斥了社交网络。

有消费者调侃“本来只想省点钱,结果‘烧脑’又‘烧钱’”;还有消费者面对算不清的优惠规则发出“没点奥数功底,不配过‘双11’”的感叹!

值得一提的是,每年“双11”过后都会迎来退货潮,除了本身商品出现问题外,消费者为了凑单冲动消费也是退货的原因之一。随着后续退货行为的增加,消费者还有陷入退货骗局的“坑”要防范。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统计,目前退货等诈骗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快递员”谎称包裹遗失,要求加消费者微信赔偿;货到付款诈骗;假冒客服;诱骗汇款诈骗;谎称中奖等。



责任编辑:刘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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