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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了让您更懂法,她们拼了!

    来源:燕赵她志愿 2019-10-23 16: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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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让您更懂法,她们拼了!

    日常生活中

    您会通过什么方式获得法律知识呢?

    上网搜?问朋友?找律师?

    您知道吗?有这么一个公益普法课堂,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同台授课,不但为您提供最专业的法律知识,还会列举最鲜活的案例,用ppt、小视频、情节剧等灵活的授课方式,让每个人都能听明白。这就是河北独创的、性别特色鲜明的公益普法宣讲团队——“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

    10月16日上午,省妇联权益部、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在石家庄共同召开2019年河北省“木兰有约”活动研讨会,80余位普法工作者共同回顾总结“木兰有约”开展五年来的经验,探讨“木兰有约”公益宣讲品牌的发展和创新,共同为法治河北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与会人员从不同的角度总结近五年来“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的经验及体会,同时也直面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探讨未来的发展方向。

    2015年春天,为贯彻落实群团工作改革和全国妇联“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活动要求,充分发挥女性社会团体组织的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省妇联权益部以“妇联搭台,协会唱戏”的运行模式,与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等三家协会共同组建了“木兰有约”讲师团,面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开展“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

    目前,当初30人的讲师团已经发展到上千人参与、上百个组合的讲师团;由“妇女之家”发展到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进军营;由最初的“面对面”讲座发展到通过电台、电视台、新媒体进行广泛传播;每年超额完成百场讲座目标,共开展了1400余场讲座,几十万人受益,形成了普法工作“大合唱”的生动局面;被评为“省直优秀巾帼志愿服务项目”,讲师团被评为“河北十大法治人物(群体)”、三个协会被评为河北省最美巾帼志愿服务团队。实现了妇联得帮手,协会组织得成长,广大妇女群众得实惠的“三赢”局面。

    研讨会上,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等组织单位负责人以及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做了精彩的现场发言。他们在给予“木兰有约”极高评价的同时,也表示公益普法是一件任重道远的“辛苦活儿”。5年来,这个性别特色鲜明的公益普法宣讲活动已经被打造成为河北普法领域的品牌。“订单式”“菜单式”“空中式”宣讲模式、台上授课台下法律咨询、建基地推进活动常态化等宝贵的普法经验,值得全省法律工作者学习和研讨。

    会议充满热烈的讨论气氛,来自廊坊、邢台、唐山、沧州、保定的活动组织者就活动开展的亮点和经验进行交流。

    廊坊市妇联副主席吴学红:5年“木兰有约”法治宣讲路,共宣讲189场,宣讲人117名,受益妇女超过10万余人。市妇联会同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等5家单位联合发文,将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建立完成一整套运行机制,创造了“订单式”“菜单式”“空中式”等宣传模式。为助推木兰有约宣讲活动开展,今年3月,举办法治宣讲观摩会及经验交流座谈会,200余名妇女受训,她们互相学习、交流、促进、提高,推动宣讲活动向专业化、制度化发展,助力廊坊妇女维权工作向纵深发展。如今,“木兰有约”的群众认可度逐年提高,树立了良好的公益形象,成为廊坊“七五”普法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邢台市检察官协会办公室主任吴建明:5年来,邢台“木兰有约”共举办宣讲400场,受众8万余人,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接受群众咨询5600人次,妥善处理妇女婚姻、财产纠纷、学校欺凌等38件。形成检察机关主动“找场”,妇联、工会、法学会等团体助力“搭台”,检察机关领衔“主演”,法、检、律联合“唱戏”的组运格局。求真务实,着力围绕“听得懂”“有帮助”“问题能解决”下功夫、用实招;精雕细琢,打造“木兰有约”经典风格,增添宣讲时尚元素,打造宣讲的浓郁氛围;开拓进取,推进宣讲工作法治化、活动优质化和途径多元化。今年,15名“木兰”负责人和讲师被评为全省“最美木兰”。邢台市“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检察代表团赴京参加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在人民大会堂举办的“三八”国际妇女节纪念暨表彰大会,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童建明的接见。

    沧州市妇联副主席回建敏:“木兰有约”活动开展以来,宣讲50余场,向省妇联推荐河北省“木兰有约”法治宣讲优秀原创课件7个,8名“木兰有约”宣讲及组织者被评为河北省“最美木兰”。沧州市将“木兰有约”法治宣讲纳入工作考核体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作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等先进表彰活动的重要推选条件,把普法“软任务”变成“硬指标”;不断丰富宣讲内容,扩大宣讲范围,进基层、进学校、进企业推动活动遍地开花;履行职能,注重结合,延伸“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工作链条,将活动与“建设法治沧州˙巾帼在行动”普法宣传工作相结合,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相结合,与基层维权骨干培训工作相结合,为服务大局发挥积极作用。

    唐山市妇联副主席李爱军:5年来,唐山市把“木兰有约”活动作为推进妇女维权专业化、社会化进程的重要抓手,积极搭建平台,当好纽带,畅通沟通协调机制,确立了定期沟通、微信交流、确定联络员三项制度,确保组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解决,保障工作计划顺利实行;强化推进,广泛发动、培养骨干,参与人数逐年增加,并根据宣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划分了妇女权益、婚姻财产、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拒绝校园欺凌等多个不同的宣讲主题,讲师按需施教,在社区、学校、唐山女子监狱等有长期普法需求的场所,设立市级宣讲基地4个,县级宣讲基地15个,定期组织宣讲。今年6月,在唐山27中挂牌设立“木兰有约”宣讲教育基地,帮助孩子们上好初中法治第一课。

    保定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张银英:5年来,保定市广罗人才扩充专业队伍,在已有讲师的基础上,将戒毒所女警官和心理机构的心理咨询师等人也吸纳到讲师团队伍中,与河北高阳戒毒所积极联系,录制了禁毒快闪,开展无毒一生宣传活动;创新运用“互联网+维权”模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在妇联微信公众号建立木兰微视频板块,邀请“木兰有约”讲师进行微普法讲座,通过图文并茂、以案说法的方式,让法律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建立了一周一微课的普法机制,定期通过妇联微信公众号、网站和微博平台发布,目前已录制8期。邀请“木兰有约”专家团成员走进保定人民广播电台,就妇女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讲解,通过电波服务广大妇女儿童。借助律所成立“木兰微家”,开展法律援助,对年满70周岁或特困妇女、享受低保的妇女及未成年人诉讼案件免收律师费,并定期开展公益普法活动。

    富有“木兰有约”品牌特色、由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组成的石家庄市高新区的“木兰花开”宣讲组合和省直“木兰盛开”宣讲组合相继登台,讲述自己和“木兰有约”的故事。

    石家庄高新区检察院未检处处长裴丽艳、高新区法院法官林晓坤、高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庞悦、河北恩为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建红:2017年至今,她们组成了“木兰有约”法治宣讲团“木兰花开”组合。经过两年的磨合和历练,从不知道课件怎么准备,不知道如何给孩子们讲清一个法条,到现在有了丰富的控场能力,她们充满了成就感。加入“木兰有约”后,搜集讲课素材成了她们共同的生活习惯。读新闻时,会想如何结合当下热点,给孩子们进行法治宣传;看电影、电视时,会想到如何要把生动的片段加入课件,让孩子们在潜意识里进行自我矫正;办案子时,会想到如何把案件中的教训告诉未成年人,让他们防微杜渐。

    为了让课程更加吸引人,与时俱进成为编排课件的宗旨,快闪、抖音等流行媒体更是无缝衔接。在普法讲堂上,不仅坚持了 “站着讲课”的授课方式,还发展为“影片授课”、“歌曲授课”、“表演授课”等多种形式,学生们也从单一的“听课学习”发展到竞猜学习、表演学习等多种沉浸式学习方式。三家互动,衔接精准,内容丰富,体现出检法律的权威性,又传送着法治的情怀和温暖。她们的生活因“木兰有约”而改变,受众因“木兰有约”而改变。这是一条荆棘和鲜花并存的漫长道路,而她们一直在路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武文文、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梁俊丽、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杨瑾:她们是“木兰盛开”组合成员,是第一批“木兰有约”成员,她们代表着省直单位一大批漂亮的“木兰花”。从2015年4月至今,始终坚持以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针对有法律需要的群体,从不同角度、对同一个法律事实进行解读。订单式授课,一课一备,一听众一内容,有的放矢的普法宣传。严谨的精神是法律人共同的特质,“木兰有约”的讲师们从确定选题、查找案例到校对课件,经常会切磋讨论至深夜。每次宣讲结束后,三人小组还要开会讨论,复盘哪儿讲得好,哪儿还有问题,下次有什么可以改进,同时为听众建立微信群,随时回答大家的问题。

    活动得到了全国妇联、中国女检察官协会、中国女法官协会、全国女律师协会领导的关注和认可。四年多时间里,很多木兰从女孩成为妻子再成为妈妈,“木兰有约”见证了女性法律工作者们的成长和蜕变,因为参加了“木兰有约”,自身价值从工作领域延伸到社会领域,大家体会到了强烈的被认可和被需要。今后她们还将用法律人的睿智披荆斩棘,用女性的柔情把冷漠阻挡,将正能量传播!

    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省总工会、河北省政法职业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专家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现场点评,并表达了对活动的支持及期望。

    省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周保刚:“木兰有约”宣讲活动主题鲜明、形式多样、针对性强、成效突出,是适合河北实际的法治宣传活动,是全省法治战线的好案例、好典型、好示范。“木兰有约”的成功源于领导者、组织者、参与者的勇敢坚定、高瞻远瞩、密切配合和责任担当。活动谋划组织好、推进运行好、载体方式好、成效影响好,作为全省性的法治典型实至名归,作为全国性的法治典型也具有一定的基础,是新时代全民法治建设和建设法治河北成绩册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二级调研员郭永新:“木兰有约”普法宣讲团是一个神奇而有魅力的普法公益组织,已经成为具有河北特色的响亮的普法品牌。“木兰有约”法治宣传活动增强了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潜移默化中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播撒到群众的心间,培育了良好的法治氛围,为社会培植了深厚的法律土壤,为国家筑牢了坚固的法律基础。促进了司法人员新型关系的构建,强化了司法人员对法律职业的认同,共同促进社会主义法治文明的进步;她们奉献自我,成长自我,塑造了女性法律工作者的崭新形象。

    省总工会女职工部副部长张利红: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以女职工为本,突出履行维护职能,积极推进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落到实处。2016年以来,“木兰有约”宣讲团积极协助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通过培训班、现场会、学习交流会和网站、微信等各种宣传阵地和现代传媒手段,以涉及女职工权益维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为重点内容,推动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在促进用人单位增强守法意识、履行法律义务、承担社会责任,引导女职工尊法学法懂法用法,推动全社会形成保障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的良好环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副教授、《河北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执笔人王彦:感动于每一位“木兰有约”法律工作者的付出和奉献,感动于全省女性法律工作者每一次宣讲活动的精心准备,感动于她们为制作精美课件夙兴夜寐的勤奋刻苦。“木兰有约”宣讲团为妇女群众普及了法律知识,维护了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妇女维权提供了法律支撑,这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辛苦活儿”,为她们的无私无畏无惧的精神点赞。

    省女法官协会、省女检察官协会、省律师协会负责同志对“木兰有约”活动进行了精彩回顾和展望,得到与会人员的强烈共鸣,大家对“木兰有约”宣讲活动的未来发展充满信心。

    省高院政治部主任、省女法官协会会长李奋勇:金秋十月,硕果累累,值此佳季,木兰姐妹欢聚一堂,共议木兰有约活动大计,意义非凡。五年来,“木兰有约”宣讲队伍,不断壮大;宣讲平台,逐步拓展;宣讲组织,经验丰富。宣讲内容,涵盖全面;宣讲形式,丰富多彩;宣讲时效,日益突显;宣讲成员,修身淬炼;宣讲活动,屡获殊荣;宣讲准备,玉汝于成;宣讲感悟,收获满满;宣讲事迹,感天动地。普法宣传,任重道远,木兰有约,义不容辞,广阔天地,大有可为,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接续奋斗,再展宏图,木兰,加油!

    省女检察官协会会长冯志毅:“木兰有约”是省女法律工作者的善举、贡献,经过领导和专家的点播和肯定,省妇联的培育和雕琢,经过“木兰们”几年来的奋斗和付出,她已经绽放成初创者心中的摸样,她为国家奉献了法律知识,体现了责任担当,无愧于时代,无愧于职业,无愧于内心,无愧于“河北十大法治人物”的光荣称号。五年来,检察院系统的“木兰”在活动中发挥了骨干作用,展现了全省检察干警的精神风貌,涌现了许多感人事迹,她们是单位的中流砥柱,是家庭的顶梁柱,她们有气拔山兮之力更有强烈的报国之情;她们是把党的领导和普法这两个最鲜明的中国特色法治制度演绎到极至的人,是占领基层舆论阵地把党的声音传播更远的人,是把谁执法谁普法落实到位的人,是让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树立法治信仰努力把诉讼降成零的人,是既有信仰又坦诚率真富有浪漫主义色彩的人。“木兰有约”是自己与自己的相约,是全省女法律工作者的相约,是全省女法律工作者与人民群众的相约,是全社会与法治的相约。尽管道阻且长,但行则将至。今后,河北省女检察官协会将继续与妇联、女法官协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合作,兄弟齐心,其力断金,四家携手,其力无尽,普法永远在路上。

    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徐文莉:全省共有执业律师18107名,其中女律师达7042名,占接近40%的比例。女律师队伍正在日渐壮大,发展前景空前。省律协对女律师工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的女律师工作委员会,着力改善女律师发展环境,维护女律师权益,为女律师执业发展保驾护航,积极呼吁引导女律师积极参与“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鼓励她们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基层进行法治传播,为妇女群众带去法律知识的同时也进一步提升自身职业水平,对参与“木兰有约”法治宣讲的女律师在协会换届增选委员、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今后,省律师协会还将努力,进一步拓展深化“木兰有约”法治宣传讲座品牌,为女性法律工作者搭建更广阔的平台,打造更加紧密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携手共建法治社会。

    活动现场,省妇联副主席韩霞也对“木兰有约”提出了殷切的期望。

    省妇联副主席韩霞:本次会议是统一共识、凝聚合力,推动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构建社会化普法维权新格局的具体体现,对今后更加积极、更加务实地推进“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在全省开花结果,引导广大妇女依法维权,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今后能够进一步增强“木兰有约”法治宣讲活动的时代担当和责任感使命感;统一认识,进一步凝心聚力加强合作;创新形式,进一步深化拓展品牌服务。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把“木兰有约”的根更深更广地扎在广大妇女群众之中,让这支法治之花开遍燕赵。

    从2015年开始,省妇联与省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女律师协会合作,共开展了四届妇女儿童维权优秀案例评选活动,600余个案例参加了初选,共评出了40个十佳案例,172个优秀案例,编辑了三本优秀案例汇编,起到了好案例、好典型、好经验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又首次开展了“木兰有约”优秀课件的征集和评选活动,这是各级妇联、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与历届评审会专家共同努力结出的硕果。

    图为省女法官协会会长李奋勇同志为获得河北省“木兰有约”“十佳”课件的代表颁发证书。

    图为省妇联副主席韩霞同志为获得河北省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的推荐单位代表颁奖。

    研讨会上,获得河北省“木兰有约”“十佳”课件的代表和获评河北省妇女儿童维权十大典型案例的办案人代表领取荣誉证书。(文字:王立坤 耿拓 图片:河北新闻网戎利彬摄)

    责任编辑:王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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