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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贪腐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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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秦皇岛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来源:秦皇岛廉政网 2017-06-30 16: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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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皇岛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昌黎县碣石山片区开发管理委员会五峰山景区主任刘步云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7年4月3日晚,刘步云私自将公车开回家换洗衣服。期间该公车被一辆面包车追尾,引起群众围观,造成了不良影响。经昌黎县直工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步云党内警告处分。

    2.海港区杜庄镇北高庄村党支部书记董恩喜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3年1月,董恩喜违规组织本村党员公款去海南三亚旅游。其中,参加旅游的15名党员,每人花费3193元,共计47895元;未参加旅游的12名党员,每人发放1550元补助款,共计18600元。两项合计支出66495元。经海港区杜庄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给予董恩喜党内警告处分。

    3.卢龙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袁怀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3年3月21日,袁怀峰在操办女儿婚事过程中,收受工信局9名工作人员礼金,共计1800元,造成了不良影响。经卢龙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袁怀峰党内警告处分。

    4.青龙满族自治县龙王庙乡上西庄村党支部书记王玉财违规操办儿子婚礼问题。经查,2015年4月30日,王玉财在没有向龙王庙乡纪委申报审查备案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之便在上西庄村村部为儿子举办结婚事宜,参加婚礼达300人,开办酒席32桌,收受礼金5.3万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经青龙满族自治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玉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通报表明,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识不足、思想懈怠、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坚决令行禁止。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保持从严管党治党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运用《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合起来,持续加大执纪问责力度,严查快处顶风违纪、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形成强有力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真正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责任编辑: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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