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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河北7市查处多人,撤职、双开、点名曝光……

来源:河北日报微信 2019-07-11 14: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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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报!河北7市查处多人,撤职、双开、点名曝光……

●辛集市发改局干部因扰乱酒店秩序被严肃处理

据辛集发布消息,7月5日22时许,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李胜强在皮都国际酒店大厅办理入住手续过程中,与酒店服务员发生争议,摔打酒店前台标牌,辱骂酒店服务员,扰乱酒店正常秩序,造成恶劣影响。

事情发生后,辛集市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7月10日,辛集市纪委监委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辛集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对其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廊坊纪检监察网对外公布

三河市公安局燕郊分局行宫东大街派出所所长、党支部书记辛军,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三河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三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辛军开除党籍处分;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三河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并报三河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辛军开除公职处分。经大厂回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文安县滩里镇杨管营村原党支部书记陈法田,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文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法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安次区东沽港镇先锋村党支部书记苏立功,犯聚众斗殴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廊坊市安次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苏立功开除党籍处分。

文安县滩里镇杨管营村原党支部委员陈洪发,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中共文安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洪发开除党籍处分。经文安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保定市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典型问题

1、保定市体育局局长郭建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费用问题。2014年7月21日至23日,郭建带队到张家口市参加华北五省区市青少年“未来之星”阳光体育大会,因身体原因其妻陪同前往。事后,其妻个人应负担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共计1207元由市体育局报销。2019年7月,郭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退回市体育局。

2、清苑区白团乡樊庄村原党支部副书记臧会周、党支部委员樊顺果、原村务工作小组成员樊占良等人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7年1月,臧会周、樊顺果、樊占良等人商议后,违规用村集体资金向村干部发放春节补贴12000元,三人分别领取2000元。2019年7月,臧会周、樊占良、樊顺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3、满城区南韩村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郑丹等人在信访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满城区南韩村镇党委群众意识淡薄,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未按《信访条例》规定程序办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为使信访案件办理情况按期录入网上信访系统,提高信访事项办理“三率”指标,避免被上级部门通报、约谈,在明知上级对“三率”指标严禁弄虚作假并抽查核实的情况下,分管信访工作的郝文祥、赵瑞森、郑丹默许张绍轩、王玉弄虚作假,在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和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上代替信访人签字。2015年至2017年,南韩村镇共受理信访案件47件,代签24件次,侵犯了群众信访权利,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7月,郝文祥、赵瑞森、郑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绍轩、王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时任南韩村镇党委书记潘国民、李艳红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分别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沧州市纪委监委曝光三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一、沧州市肃宁县邵庄乡王佐村村委会原村委会主任左长苓挪用扶贫专项金问题。2008年至2009年,左长苓在任王佐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扶贫办拨付的“周转棚”专项资金1.4万余元用于该村路灯电费等村务支出;6万元用作修路资金支出,共计7.4万余元。2019年3月,左长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沧州市沧县张官屯乡囤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宴飞利用职务违规申请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5年,王宴飞在任囤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将其母上报为2015年危房改造对象。2016年3月,王宴飞为其母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5840元。2019年1月,王宴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三、沧州市东光县东窦村党支部书记窦玉深未履职尽责问题。2016年,窦玉深在任东窦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尽职尽责,对扶贫项目设施情况不了解,导致该村用财政扶贫资金建设的温室大棚被大雨冲毁后,被填平种上了庄稼,至今无法恢复原状。2019年3月,窦玉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秦皇岛市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典型问题

1.秦皇岛市交通运输局公路治超管理处原处长王天学超标准购买使用办公家具问题。2017年3月,王天学任市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期间,同意该处超标准购买使用办公家具。王天学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6月,王天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被免去市公路治超管理处处长职务。

2.秦皇岛市海港区畜牧局原党组书记、原局长秦宝林违规发放福利、在下属单位列支有关费用等问题。2013年,海港区畜牧局违规发放福利共计30.35万元,经时任局长秦宝林审批后在下属单位列支。2015年1月,经秦宝林批准,海港区畜牧局两次在其下属单位列支洗车费、职工加班餐费和招待餐费共计8207元。2019年5月,秦宝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中。

3.秦皇岛关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国企)经理刘海泉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5月31日晚,刘海泉驾驶公务用车到朋友家打麻将娱乐。2019年7月,刘海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卢龙县公安局原政委孟祥锐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6年1月,孟祥锐在其子举办婚礼时,收受下属工作人员礼金4800元。孟祥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孟祥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5.秦皇岛市司法局律师工作指导处处长张秋艳借公务考察之机到景点游玩问题。2017年11月,张秋艳赴外地考察学习期间,到景点游玩,并违规在司法局报销差旅补助费和应由个人承担的住宿费。2019年3月,张秋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饶阳县纪委监委对外公布

>>饶阳镇官佐村原党支部书记范桂贞、党支部副书记范业博等人考察不细、把关不严,违规发展党员

2015年4月,饶阳镇官佐村村民范公园被该村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随后2015年6月,范公园因参与马屯工业园区阻拦施工、打架斗殴,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2016年5月,范公园发展为预备党员过程中,时任村党支部书记范桂贞没有按规定到相关部门了解其违纪违法问题,签字同意范公园转为预备党员,该村党支部副书记范业博、党员魏东温作为范公园入党介绍人,都对其表现予以肯定并介绍其入党。三人考察不细、把关不严,经县纪委监委会议研究,给予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大官亭镇西刘庄村党支部书记王文腾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违反工作纪律

2014年11月,西刘庄村贫困户王秋风为其一家三口申报了三个棚室扶贫项目,经验收合格后,以每个棚室补贴5000元标准,共享受扶贫资金15000元。按照2014年省扶贫办、财政厅以及我县扶贫政策规定,“对贫困户发展增收项目,每户补助不超过5000元”。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文腾,对政策掌握不清,把握不准,致使王秋风一家超标准享受扶贫政策,经县纪委监委研究,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井陉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典型问题

1.吴家窑乡白土坡村党支部书记齐秀江、村委会计齐翠庭履行职责不力、弄虚作假,致使扶贫项目未见效益,造成扶贫资金浪费问题。2015年,白土坡村在实施白芷药材种植扶贫项目中,由于组织管理、技术指导、药材销售工作不力,导致大多数种植户无收益。2013年,该村在实施肉羊养殖及配套扶贫项目中,设立账外账,使资金失去监管,造成亏损,齐秀江、齐翠庭还存在通过多记、虚记借款方式领取误工补助问题。2018年10月,齐秀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齐翠庭受到责令检查处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2.微水镇南良都村党支部组织村党员干部借外出考察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9日至12日,南良都村党支部组织部分村“两委”干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20余人,赴陕西袁家村考察学习风情小镇建设,期间游览了与考察学习无关的西安明城墙、山西壶口瀑布等景点,共计支出4536元。2019年4月,李贵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赵耀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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