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读报
河北国企头条
  • 分享
  • 《河北新闻网》专访
    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长张金星
    “再担保时代”探索与实践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10-11 09:49:39
    语音播报

    《河北新闻网》专访
    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长张金星
    “再担保时代”探索与实践

    前 言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融资担保事业发展,近三年来连续作出顶层设计和重要部署。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明确提出“研究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有效分散融资担保机构风险,发挥再担保‘稳定器’作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已经成立和运营,吹响“再担保时代”进军号角。作为全省唯一政府主导、承担再担保职能的省级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作为、敢于担当,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把握和领会国家政策,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分析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客观审视河北省情,立足河北担保行业振兴和形象重塑,结合两年来政策研究、学习借鉴和实践探索,形成“再担保时代”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

    “再担保时代”提出中国担保事业进入“再担保时代”崭新命题,在全国尚属首次,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担保行业改革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和科学研判,是对照当前我国担保行业发展的历史坐标,对担保行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进行深刻认识,对担保行业现状进行客观审视,对担保行业地位和作用进行理性分析,对担保行业发展瓶颈进行深刻反思,对担保行业发展前景作出的全新构想。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是实践的基础和指南。“再担保时代”理论是对党中央、国务院高屋建瓴、科学规划的提炼总结,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产物,是集体智慧结晶,是担保行业重大理论创新。认真研究分析和深刻认识“再担保时代”时代背景、丰富内涵,对在新时代、新挑战、新层次、新起点,扎实推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在河北落地落实,推动我省担保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河北新闻网》近日对省再担保公司董事长、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长张金星进行了系列专访,从其历经五年来理论与实践积累撰写的8万字长篇调研报告《河北担保重塑形象正当时——关于抓住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机遇振兴发展河北担保行业的调研与建议》中得到诸多启示和思考。系列专访共4万余字,主要观点和内容亦出自《调研报告》,涉及4个方面、13个专题、32个焦点问题,既各自成章又相互联系,引起广泛关注、认同和热议。现辑印成册,供研究探讨、决策参考和实践探索。

    (一)“再担保时代”河北机遇与挑战

    编者按:对于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型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少和融资慢是当前面临的最普遍、最突出的问题,资金短板成为一大掣肘因素。日前,中央财政发起并联合20家机构共同成立661亿元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业务重点是与省级再担保机构合作,通过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支持各地担保机构发展。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担保行业龙头、机构体系核心、扶持政策平台、银担合作窗口的职能定位和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型企业融资服务的经营方向,经过近三年的转型发展和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发挥服务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的“稳定器”和“推进器”作用,为河北小微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作出了积极贡献。

    图为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金星。

    为此,我们专访了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长张金星,仔细阅读他经过两年来政策研究与实践探索撰写的事关河北担保事业改革发展100多页、8万余字的长篇调研报告,深度了解当前担保行业发展现状、再担保相关政策以及再担保产业链影响等问题,积极探讨河北担保事业发展的路径与对策。

    中国担保事业发展进入“再担保时代”

    记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近三年来连续作出顶层设计和重要部署。各省(区、市)政府竞相出台支持政策措施。在落实国家政策方面,省再担保公司应该做哪些相关工作呢?

    张金星:担保行业经过近三年多来的政策支持、行业规范、改革创新、大浪淘沙、减量增质、严控风险,出现新的变化。根据当前国家对担保行业高度重视和担保行业改革发展实际情况综合研判,我们认为担保行业逐步进入高质量发展的“再担保时代”。主要特征是:体系化、普惠化、小微化、专注化、规范化,政府性、重信用、增实力、共分险、强监管。国家和省级都建立了具有政策性、专注性、特殊性特点的政府性再担保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支撑和引领市县基层政策性担保机构,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一体化、立体化的全国性融资担保体系。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就是“再担保时代”的纲领性文件,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的成立吹响了“再担保时代”进军号角。“再担保时代”从某种角度来说也是“体系化时代”,是融资担保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突破和有效举措。担保行业体系化建设是担保行业持续健康、规范加快发展的根本出路和防范化解担保风险的重要基础,决定着担保机构的生命力和竞争力。“再担保时代”形成和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高瞻远瞩推动金融改革顶层设计的大手笔、大战略,是治理当前金融乱象困局的破题之策、点睛之策、引领之策。不仅对担保行业健康发展和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且对发挥财政扶持资金导向作用,转变担保机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优化金融环境,加强社会信用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都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有助于各级政府和担保行业统一思想,提振信心,明确方向,理清思路,自觉融入,提高行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担保行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国家高度重视担保事业改革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担保行业态度坚定,信心十足,规划科学,措施有力。各省都在探索抓住省级再担保机构建设这个“牛鼻子”,从资本金补充机制、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机构考核机制、扩大再担保业务规模等方面着手,以点带面,着力构建覆盖面广、层次分明、全省“一盘棋”有特色的再担保体系。我省再担保公司基础条件差距较大,更要在有关部门的支持指导下,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夙夜在公的责任感,勇于负责、敢于担当,直面问题、解决问题。站在讲政治、促发展、防风险、保稳定的高度提高认识,顺应“再担保时代”潮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密部署,高效推进。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河北落地见效,积极对接合作促使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更多支持河北经济社会发展。

    河北担保事业发展春天来了

    记者:我们了解到,全国部分省份推进再担保行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那么,目前河北省担保行业发展处于什么阶段?

    张金星:河北担保行业发展有需求、有市场,有潜力、有优势,有竞争、有动力,有方向、有目标。随着新型融资担保机构体系的逐步建立,政策扶持体系、监管制度体系的相互配套,担保机构“减量增质”、“做精做强”是大势所趋。近两年,国家对融资担保行业一手抓改革发展,一手抓规范管理,推动实施担保监管体制和管理体制改革,作出一系列科学实用的顶层设计,打出强力利好政策“组合拳”,为担保行业发展明确了方向、坚定了信心、提供了保障。省再担保公司成立和规范运营,积极主动发挥职能作用,发挥重要龙头引领作用。综合专业人士预测,在全国走向“再担保时代”大背景下,河北担保经过较长时间下行调整,走势为“U型”复苏路径,目前已经走过低谷、进入拐点,即将顺势上扬。机遇与挑战并存,困难和希望同在。重塑河北担保形象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提升河北担保能力任重道远、前景广阔。

    记者:作为全省唯一一家政策性再担保机构,省再担保公司肩负着发展好全省担保事业的职责使命,河北省再担保公司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立上做了哪些工作?

    张金星: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是完善我国融资担保体系制度性创新重要举措,是实现普惠金融重要载体和“助推器”,是实现担保风险分担功能、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稳定器”。省再担保公司是省政府出资设立的省属国有金融机构,公司新班子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动作为、敢于担当,抓党建夯实根基,促发展凝心聚力,认真学习中央政策部署,贯彻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分析借鉴外省经验做法,客观审视我省实际情况,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自主研发了一套符合中央要求、有河北特色的再担保发展之路。公司以“彰显国企担当、助力普惠金融”为宗旨,以做精、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谋划了以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开展再担保业务为主体,以再担保业务和资本业务为两翼,从“单一直保业务”到“联合担保(再担保)、特色担保(担保)、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对接合作、培训交流”七大板块协同发展的“1127”发展规划战略布局。努力发挥“服务、引领、规范、分险、增信、助力”功能,遵循“扶小微、小额度、低费率、广覆盖、分层次、可持续”理念,再担保业务扎实开展,银担风险分担机制逐步建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提升,得到银行机构和担保机构的信任、支持和合作,受到上级行业部门的支持和鼓励。再担保业务创新得到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的充分肯定,公司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坚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公司显示强劲的生命力和广阔前景。公司有责任、有义务也有信心扛起河北担保事业的振兴发展大旗。为进一步有效整合全省优势担保资源,形成政府支持,担保合力,推动银行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业务,促进更多资金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和创新型、战略性新兴产业,助力河北经济高质量发展,日前,河北省再担保公司联合20家担保机构发起成立再担保联盟,联盟将优质担保机构团结起来,以解决省内小微企业融资为目标,以行业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共同开展业务研究,抵御风险,改善生存环境,通过行业自律,提升行业整体形象,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河北省担保行业路在何方

    记者:河北省担保行业发展方向是什么?未来又将迎来哪些挑战呢?

    张金星:担保行业是普惠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是政府扶持资金由“补”改“投”的制度性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也相当于是中国最大的政策性再担保公司。担保风险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当然也是可以预测,可以控制的。担保风险并不可怕,其有一定规律可循。只要积极稳妥和精准施策,早监管、早预案、早识别、早研判、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担保风险都可防、可控、可疏导、可缓释、可化解。我省担保行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和实际需求,但同时面临诸多困难和差距。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已经挂牌成立,各省都在紧锣密鼓地积极主动准备对接合作。我们要认清形势,找准差距,树立信心,后发赶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监管和管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充分发挥省再担保公司和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作用,树立“啃硬骨头精神”,紧紧抓住国家政策机遇,有效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做精做优做强做大河北省再担保公司,团结和引领河北优势担保机构,齐心协力打一场河北担保行业转型发展的翻身仗。坚持国有、民营一视同仁,政策性、商业性优势互补,“减量提质”与“输血造血”统筹兼顾,强身健体与规范运行齐头并进,积极推动各市、县(市区)至少成立一个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市、县(市区)的再担保体系,建立数量精、质量高、有公信力的合格担保机构队伍,打造河北担保升级版,重塑担保行业形象,重塑河北信用环境,提振金融机构投资信心和实体企业发展信心,力促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河北乡村振兴、“双创双服”、扶贫攻坚、环境治理、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二)“再担保时代”理论创新和实践意义

    编者按: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是实践的基础和指南。理论认识到位,方向才能正确,思想才能统一,行动才能自觉。担保不仅担着小微企业融资,而且担着地方经济发展、金融秩序、信用体系和社会稳定。

    中国担保事业经过20多年的探索实践,逐步进入规范加快发展的新时期。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是“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重要环节和基础保障,发挥着担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稳定器”“放大器”和“减压器”重要作用。

    “再担保时代”论断是总结分析担保行业多年改革发展探索基础上提出的,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践成果,是担保行业的重大理论创新。认真研究分析和深刻认识“再担保时代”背景、内涵和意义,对在新形势、新起点推动我省担保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图为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金星。

    为此,我们专访了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长张金星,回顾了担保行业发展历程和重要作用,学习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担保事业决策部署和政策要求,剖析了担保风险产生根源和防范化解规律,探讨了“再担保时代”现实依据和必然选择,对担保行业的未来充满希望,对河北担保振兴发展充满信心。

    担保行业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作用不可低估

    记者:金融是经济的血脉,担保是融资的桥梁。担保行业经过了20多年的发展,现在到了什么阶段?

    张金星: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发展融资担保事业。我国担保行业发展历程不长,但行业规模发展得很快。1993年,国务院批准由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发起成立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特例试办,标志着中国担保业开始起步和探索。经过25年的发展历程,融资性担保业在我国取得了蓬勃发展,在服务我国中小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不可或缺的作用。在此期间,2008年2月,全国唯一一家由中央财政出资的区域性再担保机构、东北再担保公司成立;同年11月,首家省级再担保公司、北京再担保公司成立。再担保公司为控制和分散担保体系的风险,扩大担保机构的业务量提供了有效保障,也进一步奠定了融资担保体系的基本构架。

    经过20多年发展,担保机构在政府扶持和市场拉动的双重作用下,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导,以商业性、互助性担保机构为补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迅速发展,担保机构数量及担保余额显著提高,但规模和实力还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近几年我国融资性担保余额基本维持在2.5万亿元左右,占我国社会融资存量规模的比重不到2%。

    目前,大部分担保机构性质可以分为三类:一是全部以财政拨款为资金来源,也称为“准政府机构”;二是由地方财政或者有关部门牵头注入资金组建,也称为“非盈利性机构”;三是由企业或者个人以商业性目的为主,也称为“商业性担保机构”。这三种担保机构中,政府性担保机构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宏观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偿债能力及意愿明显弱化,小微企业及“三农”等融资难问题仍未得到充分解决。

    2014年12月18日,国务院专门召开全国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李克强总理对发展融资担保作出重要批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发展,相继出台《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文件,从融资担保机构组织体系到银担合作模式,从政府的角色到市场的作用,从政策支持到监管规范,都做出了清晰明确的规划部署和规范要求,同时提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在保户数占比五年内达到不低于60%的目标。2015年7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今年以来,国家层面频频对设立基金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先后在《政府工作报告》和3月28日、6月20日、7月23日三次国务院常务会上强调。661亿元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于7月26日注册成立。

    抓住承接基金重大机遇,借力发力加快发展壮大我省担保行业,是国家政策导向重大利好,是我省经济社会改革发展迫切要求,能够进一步发挥国家资金对我省经济发展的支持和带动引领作用,能够进一步改变我省担保行业持续低迷的危机现状,能够进一步提升我省小微企业、“三农”融资能力,能够进一步够改善我省饱受争议投资融资信用环境,能够进一步推动我省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等国家发展战略,是进一步推动我省金融改革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事关重大,影响深远,机不可失,势在必得。

    记者:河北担保行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情况?

    张金星:通过担保公司担保获得融资,是小微企业从银行获得贷款的重要途径之一。调研数据显示,我省乃至全国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强劲。

    河北融资担保行业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功不可没。来自河北省工信厅的数据显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共为6.53万家中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贷款担保2800亿元,平均每户中小微企业融资性担保贷款420万元,有效缓解了部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因担保贷款使被担保企业增加营业收入5200亿元,增加纳税190亿元,增加就业9.2万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有关统计显示,2017年全省小微企业贷款较上年同期增长16.84%,高于各项贷款同期增速2.03个百分点。据不完全统计,小微企业较去年银行新增贷款736.22亿元,约一半以上通过担保实现。全省担保行业共为1.4万家中小微企业累计提供融资担保1183亿元(同期全国小微企业贷款余额67738.95亿元、占比1.74%),受保企业累计增加营业收入1530亿元、税收30.6亿元、社会就业11200人。

    河北担保行业虽然总体呈现稳定态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阻碍行业发展、削弱融资担保服务质效的矛盾和问题。重塑河北担保形象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提升河北担保能力任重道远、前景广阔。星火犹在,燎原可期。相信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有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有小微企业的迫切需求,有一批坚守阵地、蓄势待发的担保人,我省担保行业发展将迎来一片灿烂的曙光。

    据不完全测算,河北担保市场需求量巨大,担保机构目前存量担保余额较少,远远无法满足市场需求。我们要有清醒认识,变压力为动力,知难而进,顺势而行,奋起直追,迎头赶上全国争先恐后的发展步伐,既要有超前眼光,迎难而上的视野和胆识,更要有凤凰涅槃,浴火重生的勇气和担当。抓住机遇,借势借力,上下合力,多措并举,强基固本,量质并重,推动全省担保行业实现健康加快发展。

    记者:担保行业的重要作用是什么?

    张金星:担保行业是一个地方名副其实的“融资粮仓”,是各级政府一支灵活有力的“金融快手”,是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有效手段,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渠道。一般来说,政府1个亿的扶持担保资金,按国家规定直接担保放大10—15倍计算,可以撬动10—15个亿的企业融资;按每家企业300万-500万的融资额测算,可以解决200—300家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而作为拉动地方GDP、就业、税收的主力,这些企业发挥的社会效应更是巨大。据此测算,如果财政资金100亿元投入融资担保机构,放大5倍就是500亿元,放大10倍就是1000亿元,放大15倍就是1500亿元;投入再担保机构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放大5倍,最多撬动融资7500亿元。这些担保资金足以覆盖全省骨干小微企业需求。通过注资担保、再担保平台方式,可以实现“四个转变”,即财政资金投入由无偿资助向有偿使用转变,由点对点直接支持企业向借助平台间接支持转变,由行政审批项目向市场决定配置转变,由分散投入向统筹财力、集中投入转变,由一次性投入向可持续、滚动发展转变。预期效果是“三个能够”:能够更好地发挥好财政资金(基金)引导、引领、放大、带动效应,有效避免财政资金分配“撒胡椒面”“平均主义”和“自成体系”封闭运作状况;能够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真正实现“四两拔千斤”效能,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能够促使财政资金从被动性保障变为主动性的引领、制约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放大倍数最大,引领范围最广,服务方法最活,风控效果最好,使用效益最高。

    记者:我省担保行业存在的困难和矛盾是什么?

    张金星:我省担保行业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小,担保覆盖率不够;“银担合作”机制尚未建立,银行不愿为担保机构增加授信;投资主体多样化、资金来源多样化,政府性担保公司偏少,“民强国弱”突出;担保机构体系建设不健全,缺少风险补偿和风险分担机制;小微企业信用观念比较淡薄,诚信意识较差;担保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全省担保机构地区分布极不平衡,近1/3的县没有担保机构,与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实现担保机构全覆盖”目标任务差距很大。

    我省民营担保机构占多数的实际情况让人担忧,融资担保行业天然是一个利润低、高风险行业,意味着这个行业其实不太适合商业化。一方面,担保费如果收得太高,小微企业将无法承受;另一方面,一旦小微企业不能还款或者跑路,其就要为之代偿,出一笔坏账,可能一年就白干了。可以说,它所承担的代偿风险和其所取得的经济收益不太对称。有专家判断,以民营机构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为主体的行业结构在经济下行周期,不太能发挥其小微企业融资“桥梁”作用。我们必须高度警惕,及早采取综合措施,实施对民营担保机构改造提升工程,通过政府注资参股、再担保股权投资、财政资金补贴补偿引导、整合优势资源、规范业务运营等手段,实现机构职能再造,全面提高服务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融资能力。

    担保风险的理性判断与防范化解之道

    记者:防范化解担保风险一直是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有的担保机构发生了重大风险,产生较大影响。担保机构风险来自哪里?能不能找到防范化解之道?

    张金星:这是非常复杂且很难解答的问题,也是必须理性认识和妥善解决的问题。

    首先,担保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能怕。小微企业贷款具备“短、小、频、急”特点。小微企业“贷款”无处不在,“担保”无处不在。发展融资担保是破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重要手段和关键环节,对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融资担保机构作为我国金融发展过程中的排头兵,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为小微企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融资担保行业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必然要经历一个由成长到规范再到成熟的过程。由于行业起步晚、担保能力受限、风控措施弱,道德风险根深蒂固等特点,遇到当前恶劣的经济形势,就连银行业也受到冲击的大环境下,担保行业无一幸免。

    据中国融资担保协会统计,我国担保机构大多经营年限都较短,其中经营年限在5年及5年以下的占45.25%,经营年限10年及10年以上的仅为18.4%。按照行业的生命周期分析,担保行业仍处于幼稚期向成长期过渡的阶段,因此近年来出现了一些风险问题,属于正常现象,不能因为部分担保机构出现问题,就全面否定担保业乃至融资担保业发展的基本面。担保行业的生存法则永远是“良币淘汰劣币”,特别是经济下行期,经营方向正确、资本实力雄厚、风险控制能力强、从业人员素质高的机构,能够顶风冒雨持续前行;而运作不规范、挪用资本金、缺少有效防控手段和能力的机构,终将被淘汰。我国融资担保行业机构数量众多,小而分散,整体实力较弱,在宏观经济下行周期,普遍面临着代偿率增高、担保意愿和担保能力下降等问题。

    其次,担保风险是有其规律的,不能慌。防范担保风险要立足“治未病”,防患于未然。

    从经营模式来说,担保机构出现风险,多数是偏离或脱离主业操作。金融行业特别是担保行业是专业性非常强的行业,功能独特,作用精准,全牌照不是目的,全链条不是优势,全方位不是方向,必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方向一致,各负其责。只有尊重社会分工,遵守行业规则,坚守主业,专注主业,做精主业,做强主业,主次分明,分工合作,优势互补,抱团联合,才能彰显行业力量,才能树立行业威望,才能建立诚信秩序,才能不会发生风险传导,才能避免系统性风险。

    从业务模式来说,担保行业放大倍数的制度设计,决定了一旦发生超过资本金规模的大范围代偿,担保公司根本无法实现刚兑。代偿是必须的,但不是万能的。从担保机构自身业务运营来说,构建全方位防控体系和严密规范的操作规程,处理好“油门(业务)”“刹车(风控)”“方向(合规)”关系,确保平稳安全运行举足轻重。

    从监管和管理角度来说,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及早介入,抓早抓小,努力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至关重要。担保风险并不可怕,其有一定规律可循。核心是操作风险,关键是道德风险,根本是资金流动性风险。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担保机构自身风险;二是在保企业风险;三是银行金融机构风险。担保机构自身风险主要是三点,一是道德风险,二是操作风险,三是财务风险(资金流动性风险);在保企业风险主要是两点,一是还款意愿(也是道德风险),二是还款能力(也是经营风险);银行金融机构风险主要是四点,一是缓贷,二是抽贷,三是压贷,四是断贷。这是担保风险的内在规律,也是防范和化解的核心要素。政府、监管、管理、经营只要抓住和解决了这三个方面九个风险点,积极稳妥和精准施策,早监管、早预案、早识别、早研判、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一切担保风险都可防、可控、可疏导、可缓释、可化解。

    防范担保风险核心是要控制住风险企业数量,关键是要超前预判企业风险程度;化解风险的重点是先稳定住担保机构和贷款银行机构,只要担保机构和银行机构不乱,企业风险定能一企一策处置、一个一个化解。担保风险处置规律是源头化解,从在保企业“点对点”入手,谁出现代偿问题处置谁,让贷款企业能还钱,是处置担保风险的终极目标;实现策略是想方设法让企业正常经营,使银行机构和债权人投资有希望、有保障。总体而言,只要源头施策,方法得当,以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的担保行业风险还是可控的,一味盲目唱衰担保、唱空担保是不可取的,也是不负责任的。

    第三,担保风险是可防可控的,不能急。“广东粤海重组”、“浙江化解两链风险”、“江苏借鉴三角债处置经验化解担保圈风险”等经验做法,对处置担保风险带来有益借鉴和启示。

    实践证明,担保风险来了不可怕,可怕的是内心的恐惧和风险蔓延扩散,思路不清晰,决策不果断,措施不对路,落实不及时,不善于使用“时间换空间”的担保生存法则,打着“缓释风险”名义回避矛盾或制造新的矛盾,在风险处置中引发新的风险。担保不仅担着风险,还担着信用,担着稳定,担着经济,担着就业,担着税收,是疏通银行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小微企业的“重要推手”。

    担保风险是客观存在、不可避免的,当然也是可以预测,可以控制的。如果谈风险就色变、见风险就退让甚至害怕,担保行业就不会存在;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风险的存在和风险的可以防控,才更好地体现了担保行业存在的意义和价值。

    防范化解担保风险不能就风险说风险,就防范谈防范,要从风险产生的根源防范和化解风险。担保机构面临的最大风险是借款人违约风险,担保机构是第二还款来源、或有债务。借款人的还款能力、现金流和还款意愿,是防范和化解担保风险的关键。成长性、短寿命和利率高、资产差是小微企业群体的四大特性,这一状态的极大不确定性,也给担保机构带来巨大潜在风险。要求担保机构必须正确理解和把握自身“重信用、轻抵押”的经营理念,正确识别和应对小微企业“重创新、轻资产”的成长特性,实事求是地开展担保业务、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风险。

    辽宁、山东、福建、新疆、浙江、江苏及四川等地也出现过较大担保风险,个别持续时间长、影响大、范围广,多数经过努力均妥善化解。先进地区处置担保风险的有效思路是从救活企业入手,政府成立企业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构建起政府牵头、银监引导、协会会商、企业自救、担保助推、银行帮扶的“六位一体”工作框架,推动了担保风险的有效防范和妥善化解。

    第四,担保风险是非常复杂的,不能乱。处置担保风险是一把双刃剑,关键在于把握好度,处置不足与处置过度一样,都会对担保机构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危及公司的社会价值或自我可持续性发展。风险处置和业务拓展的关系处理得不好,会成为担保机构前进途中的“绊脚石”;反之,两者关系处理好了,风险处置就会成为加强担保机构能力和发挥社会价值的“垫脚石”。

    处置担保风险需要智慧、决心、担当和胆略,需要舍己为公、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需要研究和遵循市场规律,需要讲究策略和艺术,需要把握力度和节奏,及时有效规避、降低、分担和承受风险,不能因为处置风险而引发新的风险。

    “再担保时代”现实依据和必然选择

    记者:担保行业大有可为,也必须大有作为。担保机构单兵作战势单力孤,联合作战势强力壮。在新常态下,担保行业需要聚力,聚资,聚才,联合起来才能抗风险,抗压力。据悉“再担保时代”论断在全国是首次提出,其现实依据和深刻内涵是什么?

    张金星:思路决定出路,理念指导实践。担保行业实现持续发展,关键是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而创新需要对现实和未来形势的正确认识、科学判断和准确把握,善于进行战略思维,充分认识担保行业现实性和发展性,需要新思维、新理念、新方略正确引领。我国自2008年第一家政策性再担保机构成立至今10年,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和先进做法,特别是近三年来担保行业经过政策支持、行业规范、改革创新、大浪淘沙、减量增质、严控风险,正在逐步进入高质量加快发展的“再担保时代”。“再担保时代”内涵丰富,主题突出,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指导性和操作性。

    主要特征:体系化、普惠化、小微化、专注化、规范化,政府性、重信用、增实力、共分险、强监管。国家和省级都建立了具有政策性、专注性、特殊性特点的政府性再担保公司,通过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支撑和引领市县基层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推动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一体化、立体化的全国性融资担保体系。

    理论支撑: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再担保时代”的理论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是“再担保时代”的重要指针:回归本源,服从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优化结构,完善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产品体系;强化监管,提高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建设普惠金融体系,鼓励发展绿色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顶层设计:一是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进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一体、两翼、三层”组织体系,“一体”是指以政策性信用担保为主体;“两翼”是指民间投资的商业担保与互助担保;“三层”是指国家、省、市县三级建立担保机构,形成龙头带动、联合发力的“1+1+1>3”行业发展优势。二是完善再担保机制。发挥政府政策导向作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股权投资、技术支持等方式,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各省(区、市)政府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统一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一体化格局,弥补了单枪匹马的发展短板。三是改进完善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和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考核机制。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

    发展目标:在行业布局上,通过“减量增质”方式建立结构合理、竞争有序和稳健运行的担保体系;在体系架构上,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通过与省级再担保机构的业务对接,构建多方参与的融资担保风险共担机制;在政策扶持上,以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业务为主的政策扶持体系;在监管体系上,颁布实施符合行业特点的《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及配套细则,在政策目标上,未来五年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覆盖户数不低于60%。这五方面发展目标既相对独立、又相互配套,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以共同推动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覆盖率增加政策性目标的实现。

    内涵要义:坚持政府主导和政策扶持相结合,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分结合、抱团增信、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要求,整合优化政策性融资担保服务资源,通过增信服务机制、风险共担机制、风险补偿机制、信息发现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等制度设计,着力构建再担保为核心龙头,布局合理、适度竞争、规范有序、运行高效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再担保从内容到形式处处体现龙头引领作用,业务经营以再担保为纽带、体系建设以再担保为龙头、银担合作以再担保为窗口,政策实施以再担保为平台,行业监管以再担保为核心、行业协会与再担保一体化。

    政策体系:2015年以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多次对加快融资担保行业改革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中央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再担保的政策文件,对再担保已形成初步政策体系。政策文件包括《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该意见共提到再担保17次,是融资担保行业的纲领性文件,明确了融资担保行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国务院《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配套制度、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文件等。对再担保工作有关政策主要包括再担保的定位、再担保支持政策、再担保与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再担保银担合作、再担保业务具体要求、对再担保机构的考核等多个方面。

    机制体制:国家制定担保行业加快发展意见(国发〔2015〕43号)和《条例》(双策引领);调整行业监管和管理部门,由省金融办替代工信部门承担统一监管职能;由省财政厅统一履行对国有金融机构(省再担保公司)出资人职能(两翼助力);成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一体保障); 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培育一批有较强实力和影响力的融资担保机构,基本形成数量适中,机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机构体系,形成“2+2+1+N”发展组织管理架构。

    合作模式:以国家融资担保公司为引领,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四方风险共担,由单兵到集团军作战,跳出无序竞争,形成战略联盟,分工合作,强强联合,以大带小,抱团作战,共抗风险,合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

    保障措施:发挥政府支持作用,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构建可持续政银担商业合作模式;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守住风险底线;加强协作,共同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

    实践依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成立,661亿元资本金已经到位;目前全国28家省级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近700亿元,再担保余额约3600亿元;全国有20余家省级再担保公司先后开展对本地区担保公司的参股工作,再担保主体框架已经建成,再担保机制逐步完善,再担保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再担保业务稳步发展,各地担保机构加入体系、开展再担保业务积极性高涨,加入体系成员不断增加,通过再担保公司股权投资,带动了担保机构持续加快发展。实践证明,“再担保时代”切合实际,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是一个里程碑式的科学论断,有助于各级政府和担保行业统一思想,提振信心,明确方向,理清思路,自觉融入,提高行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推动担保行业在新的起点上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

    记者:如何认识和把握“再担保时代”?省再担保公司如何顺应“再担保时代”潮流,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张金星:担保事业发展进入“再担保时代”,具有充分的理论依据、坚实的实践基础和广泛的行业支撑。是基于国家对担保行业高度重视和担保行业改革发展实际作出的科学判断,是对再担保具体操作和探索实践得出的客观判断,是对防范化解担保风险经验教训的深刻反省得出的现实判断,是对担保行业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着力点的转折性和方向性选择,为实现政治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的统一提供了有效载体和有利保障。

    “再担保时代”形成和发展,能够在更高层次上有效解决再担保机构、主管部门和出资人对再担保基础概念、功能和运营模式认识不统一、不明确的问题。“再担保时代”论断是把思想认识统一在更高层次上的引领方略,不仅会进一步增强政府、银行、担保机构的信心和合力,而且会对担保机构的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更将开创担保行业发展的新境界和新时代。“再担保时代”论断首次提出,还存在总结和理解上的不完善之处,需要请各级领导和专家、行业同仁批评指正、研究论证、丰富完善和实践创新。

    国家高度重视再担保,不仅因其是能够提高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是撬动资金的“放大器”,更是因为再担保是防范担保行业风险稳步发展的“稳定器”,体现政府稳定金融的信心、决心和实际行动。党中央、国务院高瞻远瞩顶层设计和科学搭建了国家统领、各地配合的体系化发展格局。我们只要及时跟进、搞好配套,贯彻落实,就一定取得更大成效。当前我省雄安新区建设、津京冀协同发展、扶贫攻坚、环境治理等各项事业发展亟需资金支持,小微企业、“三农”等融资难题仍待破解,走出三年多来我省担保风险的信用阴霾,亟待抓住机遇,提振士气,龙头引领,典型引路,上下合力,重点突破,有序推进。机遇抓住了就是良机,错失了就是危机。改革就有出路,敢闯就有活路。2018年8月8日,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年会召开,与会政府监管部门、省再担保公司和32家担保机构汇聚一堂,总结过去、展望未来,聚焦行业难点热点,共商转型发展大计,谋划发起成立全省再担保联盟,合力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与会河北担保人为之振奋、充满信心,满怀期望,献计献策,励志雄起,决心发挥担保协会和省再担保公司职能,顺应“再担保时代”潮流,以更强烈的责任担当、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组织“再担保时代”河北机遇与挑战系列论坛活动,加强理论与实践研讨。立足现有基础,贯彻相关政策,学习先进经验,提升省再担保公司实力,加强公司自身建设,加快推进河北再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借势借力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加快推动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和再担保业务转型升级。推动展开全省担保行业改革发展大调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分析研讨当前我省担保行业的成绩、问题和差距不足,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大力宣传表彰我省担保行业的先进典型,力争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担保、重视担保、支持担保、发展担保的良好氛围。

    (三)“河北再担保”扛起行业振兴大旗

    编者按:“再担保时代”到来,让更多人深刻认识和愈加重视“再担保”。我国再担保已经有了10年发展经历,积累了一定实践经验。2015年8月7日,《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颁布,文中共提到“再担保”17次。建立省级再担保机构,是完善我国融资担保体系制度性创新重要举措,是实现普惠金融重要载体和“助推器”,是实现担保风险分担功能、防范系统性风险、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稳定器”。设立661亿元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主要采取再担保和股权投资方式, 与省级再担保机构合作,开展再担保业务。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是省政府出资的省属企业(国有金融机构),是全省唯一政府主导、承担再担保职能的省级政策性融资再担保机构。在面临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形势下,河北省再担保公司能否扛起全省担保行业振兴发展大旗,推动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落地河北,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图为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金星。

    为此,我们专访了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长张金星,共同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省级再担保机构建设的决策部署,全面探讨省级再担保机构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深入交流河北省再担保公司职能定位、发展规划、服务方向、业务模式和发展前景等,对公司两年来保持定力、主动作为取得成绩表示认可和赞许,对新形势下省再担保公司转型发展作了解读和思考,对公司发挥龙头引领和核心作用,重塑河北担保行业形象充满信心和期待。

    “再担保时代”的新态势、新格局

    记者:国发〔2015〕43号文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国有28个省(区市)成立了省级再担保机构。国家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建设有什么要求?

    张金星:根据国内外担保行业发展规律和实践看,发展再担保是金融经济改革的必然趋势和战略选择,是担保行业发展框架由平面化走向立体化的客观要求和迫切需要。随着融资担保行业风险暴露程度增加,对再担保机构分散风险需求日益增强。省级再担保机构肩负着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国家要求各地构建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龙头和核心的融资担保体系,是国内外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经验所在,是防范化解担保风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现实选择,是我省融资担保行业创新发展的迫切需要和重大机遇。对于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快小微企业成长壮大,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发〔2015〕43号文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三年内基本实现全覆盖,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的三层组织体系。经过近三年多努力,国家对再担保已形成初步政策体系,覆盖全国的再担保体系框架基本建立。“再担保时代”大势所趋、条件成熟,显示出强劲号召力和生命力。2015年工信部要求各地加快组建国有及国有控股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发挥再担保机构行业“稳定器”作用,为辖区内担保机构提供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性质。省再担保公司具有较强的政策属性,需要公共财政为主导,进行系统化的政策设计来解决出资主体、持续的资本注入和风险补偿等核心资金问题,保证再担保长期有效发挥作用。国家要求省级再担保公司初始注册资本金至少10亿元。截至2017年末,全国省级再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总计698.34亿元,平均注册资本金24.94亿元,注册资本金50亿元以上的4家,30—50亿元的5家,20—30亿元的4家,10—20亿元的9家,10亿元以下的6家。目前各省(区、市)基本均按要求组建完成,组建形式各有不同。一是以省政府+地市级政府+地方国企模式组建(江苏、四川等);二是新三板挂牌上市的再担保公司(山东);三是以地方国企+担保公司模式组建(重庆);四是以省政府或其所属国资平台成立(广东、江西、浙江等);五是以省政府+融资担保公司模式组建(陕西)。

    记者:组建省级再担保机构和构建再担保体系的重要性是什么?

    张金星:省级再担保机构是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合作主体。按照国家顶层设计决策部署,全国各地省级再担保机构相继组建,截止2017年末,全国再担保业务在保余额3589.53亿元,小微企业深有感触地说:“找到再担保,融资不用愁”。对于担保公司来说,加入再担保体系,意味着告别单打独斗、孤军作战、各自为战的状态,逐步走上龙头引领、体系规范,抱团作战、联合作战的局面。再担保体系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核心和龙头,通过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将担保公司团结起来,整合全行业力量,共同与银行谈判,提高议价能力,争取政府和银行更多的政策支持和风险分担。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661亿元的融资担保基金,与省级再担保机构和担保机构合作,体现了国家对担保机构统一纳入体系规范扶持的政策导向和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重视和支持。2016年1月15日,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一批以政府出资为主的融资担保机构或基金,推进建立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省级再担保机构,研究论证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再担保机构是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公司、各地融资担保机构”全国性融资担保体系的核心环节和桥梁纽带,是健全担保行业系统性风险防范体系的有力抓手和核心平台,是构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支持长效机制的重要保障。

    建设科学有效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不仅仅是为了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一笔融资与一次性代偿,更重要的是为了把融资担保的业务做活,体系优化,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国发〔2015〕43号文明确提出,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2017年9月1日全国人大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明确提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中小企业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建立健全再担保体系,是政府推进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加强再担保体系,是政府缓解小微企业难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再担保体系,是政府帮助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途径。我省非常重视再担保体系建设,省委省政府多次会议强调并提出目标要求,列入2017年省委重大改革任务之一,并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省政府(冀政字〔2015〕31号)提出,发挥再担保机构作用,带动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为省级再担保机构发展和推动再担保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

    省级再担保机构的新方位、新使命

    记者:前不久颁布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683号)提出:“融资再担保公司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能定位是什么?

    张金星:国务院高度重视省级再担保机构改革发展,已经明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协会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尽快出台再担保公司管理办法,尽管办法尚未正式颁布,但关于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能定位,在以往国家和我省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等,都有比较明确的界定,国发〔2015〕43号中17次提及“再担保”。2015年以来,先后有国家财政部、工信部、银保监会、担保行业部际联席会议融资担保函〔2016〕2号、融资担保办通〔2017〕2号、融资担保办通〔2018〕2号,以及省政府冀政字〔2015〕31号文,多次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能定位、服务方向、目标任务、业务模式等予以明确和提出要求。加之各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目前省级再担保机构职能定位基本清晰。再担保的实质是政府提供的一种按照市场化方式操作的担保业风险分散补偿机制,是名副其实的政策性,需要财政全额出资,取消盈利要求,并在资本金持续补充、损失补偿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促进社会效益最大化。综合国家政策要求和各省实践,我们认为省级再担保机构的主要职能可以概括为:发挥“服务、增信、分险、引领、规范、助力”功能和稳定器、放大器作用,为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型企业融资服务。“四大定位”是:担保行业的龙头、体系建设的核心、扶持政策的平台、银担合作的窗口。

    记者:省级再担保机构职能定位区别于一般的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其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金星:目前全国各省(区市)组建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多数是政府财政出资设立,赋予的职能也基本相同。具体来说,我们理解其主要特征是“五性”,即政策性、专注性、特殊性、公益性和独立性。

    政策性。也称作政府性。省级再担保机构是由政府主导、政府出资、不以盈利为目的,具有特定的服务对象、为实现政府政策性目标而设立。再担保是政府信用的延伸,属于“准政府机构”和“非盈利性机构”,其政策性体现在政府主导和普惠金融,坚持为实体经济融资服务,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产业支持导向,积极为符合产业导向,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型普惠主体提供担保增信,发挥政府信用和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充分发挥“雪中送炭”政策性功能,服务助力和引领规范行业健康发展。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融资担保机构管理规范、支持扶持和业务指导。一是督促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主动剥离为地方政府和融资平台公司发债担保业务,切实回归主业,真正聚焦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二是承担政府扶持融资性担保发展政策的实施平台职能,推动协同政府行业支持政策、资金及时落实并惠及担保机构;三是牵头对接合作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强化对标管理,整合体系资源,推动政府性担保机构做实资本,做强机构,做精业务,严控风险,不断提升业务对接有效性和成功率;四是积极推动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增强规范经营和风险防控能力,切实提高机构实力和行业公信力。

    专注性。融资担保函〔2016〕2号文指出“省级再担保机构要以再担保业务为主业,原则上不得从事融资担保业务和高风险投资业务”。省级再担保机构必须实现“三个专注”:一是专注再担保业务,不能与融资担保机构争利;二是专注支小支农支创等普惠领域,服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重点发展方向的小微企业;三是专注民生工程和省委省政府重点工程项目。

    特殊性。融资担保办通〔2017〕2号文指出“各地要推动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投资为纽带、以再担保业务为抓手,将原本各自为战的融资担保机构,组建成统一协作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省级再担保机构牵头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体系构建“体系对体系”的规模合作,改变过去银担合作“点对点”局面,鼓励将有关扶持政策通过省级再担保机构进行整合实施”。省级再担保机构的特殊性是既要自身做业务,还要兼顾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四方面诉求和利益,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发挥分险作用,通过再担保业务分散担保机构风险;二是发挥助力作用,通过股权投资壮大担保机构实力;三是发挥核心作用,组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四是发挥牵头作用,以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平台与银行机构展开合作,带动体系内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进行总对总、体系对体系的规模合作,与省内银行金融机构逐一落实具体合作条件,夯实银担合作基础;五是发挥规范作用。通过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对担保机构实施管理和业务规范;六是发挥引领作用,通过再担保体系引领行业坚持正确的经营方向,实现联合作战,抱团发展,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

    公益性。也称作社会性、服务性或非盈利性。国务院〔2015〕43号文指出,“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融资担保办通〔2018〕2号要求,“降低或取消对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的盈利考核要求”。省级再担保机构属于非盈利性和公益性机构,具有规模大、投资多、受益面宽、服务时间长、综合影响深远等特点。服务地方政府、服务担保机构、服务小微企业是省级担保公司的基本定位,不盈利、不争利,是省级再担保机构运行的基本准则,对合作担保机构提供风险分担,保障其资产流动性,协助弱势担保公司快速恢复代偿能力是省级再担保机构运行的主要任务。按照公益性、政策性、社会性基本要求,采取“低费率、广覆盖、可持续”经营模式,在保证可持续经营的基础上,保持再担保费率在较低水平,并引导合作金融机构降低贷款费率、减免相关费用,着力降低普惠主体的综合融资成本。同时积极为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提供人员培训、担保项目信息共享、搭建合作平台等多元化服务。

    独立性。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职能定位、经营方向、盈利考核等决定了其独立性。一是管理独立。省级再担保机构为国有金融机构,通常由省财政厅代省政府履行财政出资人职责。二是职能独立。承担“准政府职能”,发挥增信分险、规范引领和服务助力的作用,通过以股权为纽带、以再担保业务为抓手,将原本散落分布、各自为战的融资担保公司,编织成稳健运行的担保体系,逐步成为行业的龙头、核心、平台和窗口。三是业务独立。主要与担保机构合作,开展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通过联保、按比例分保等方式分担风险,引导体系内融资担保机构加大服务小微企业担保融资比重。四是资金独立。政府财政部门专项给予资本金补充和业务经费及风险补助补偿支持,对目前暂与商业性担保同属办公的分立账户,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分别核算。五是考核独立。单独考核,淡化盈利要求,重点考核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在保余额、在保户数、放大倍数、担保费率、代偿率等指标。同时考核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对接,推进银担合作,引领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等情况。

    记者:从目前国家决策部署和各地实践看,省级再担保机构在担保行业发展和助力普惠金融方面的作用至关重要,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金星: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省级再担保机构发挥着防范化解担保行业风险“守住底线”的重要作用,以政府政策为导向,以多元化的再担保产品为切入点,以提升行业整体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发挥再担保功能,增强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效规范行业发展行为,引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升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质效,助力地方经济发展和金融环境稳定。目前省级再担保公司发展比较好的安徽、北京、广东、江苏、山东、四川等省市,已经结合实际探索出有本地区特色的再担保模式,成效突出,特点明显,具有示范借鉴作用。概括起来,我们总结其重要作用可以从五个方面体现。

    放大器作用。一是为担保机构增信扩能。纳入再担保合作体系是对担保机构强有力的信用背书,能够准入再担保体系是担保机构信用良好的表现。一方面,与加入省再担保机构牵头的再担保体系成员,银行专门有支持政策。《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配套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指出:“担保公司因再担保获得业务增信或风险分担的,银行应当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合作准入、放大倍数、风险分担、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另一方面,再担保公司对合作担保机构实施准入制度,确保区域内优质担保机构形成合力;再一方面,再担保公司通过其业务产品,为担保机构提供信用支持,使其信用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对于担保业务较为充实的担保机构,在再担保机构的信用支持下,较好地解决了其担保放大倍数受限的问题,为其进一步扩大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规模创造了条件;对于资信能力不足的弱势担保机构,在再担保机构增信作用带动下,促进其业务规模增长,也使其成为支持区域内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力量。在北京再担保支持下,中关村担保公司放大倍数历史峰值曾达到近20倍,极大缓解了资本金压力。二是放大财政资金效能。1亿元财政资金,按目前国家规定担保机构最高可以放大15倍计算,通过再担保业务,可以撬动75亿元资金支持小微企业。将财政资金通过再担保职能引导和放大,不仅能够使政府财政资金对担保行业的支持尽快落实到位,还能够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形成系统合力。省级再担保机构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形成统一的融资担保体系,提升行业整体公信力和议价能力,与银行机构实行“总对总”合作,推动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业务联动和政银担有效合作机制,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政策资源,放大杠杆效应,提升担保规模,形成行业发展合力,带动金融活水流向实体经济、小微企业和“三农”。

    稳定器作用。一是分散担保机构风险。担保公司加入再担保体系后,风险化解链得以延伸,信用等级得以提升,可降低银行风险、提升银行等合作金融机构的认可度,顺利开展担保业务。再担保机构在收取有限再担保费用的前提下更多地承担风险补偿责任,为合作担保机构提供代偿补偿,及时弥补合作担保机构的代偿损失,帮助其恢复资产流动性,从而提升合作担保机构的代偿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二是防范发生系统性风险。再担保机构对合作担保机构实行严格的准入、信用评级、运行监测、代偿及债务追偿等,通过对合作担保机构的深入了解,可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从而有效控制风险,发挥监督部门无法发挥的作用,能够及早发现机构或行业倾向性、苗头性、系统性风险。据调研,各省凡是省级再担保机构建立较早、发挥作用好的,基本没有发现担保机构大面积风险。三是提供培训服务。再担保公司为合作担保机构提供多元化技术服务与增值服务。如组织省内金融机构、合作担保机构负责人参加系统化培训,不仅提升合作担保机构经营班子管理能力,而且加深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负责人的人脉关系,为银担业务合作、共同化解行业风险创造有利条件。山东省再担保采取多种措施防范和化解风险,发挥政策性职能,已累计为体系内担保机构提供分险代偿5亿余元,发挥了再担保“稳定器”作用,避免了区域性金融风险的爆发。有专业人士坦言,如果河北较早成立省级再担保机构并充分发挥作用,个别担保机构的重大风险或能及早发现和有效避免。

    行业引领规范作用。一是政策引领。融资担保函〔2016〕2号文提出“各省级政府要抓住省级再担保机构建设这个‘牛鼻子’,落实好针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扶持政策,让省级再担保机构有信心、有能力为辖内融资担保机构分散风险。探索把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相关扶持政策,通过省级再担保机构进行优化整合和统一实施,将其建设成为机构体系的核心、扶持政策的平台、银担合作的窗口,带动全省各类融资担保机构主要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服务,降低其融资成本”。再担保机构是政府实施产业政策的平台,是政策的延伸和抓手。再担保通过对合作担保机构的有力引导,带动合作担保机构加大对重点支持产业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进区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二是创新引领。再担保机构发挥担保行业领军作用,通过业务创新、平台创新,为企业打破资金瓶颈,为合作担保机构开拓市场,开发客户资源,拓宽市场空间,为合作担保机构业务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三是市场引领。再担保是促进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市场力量。再担保机构具有对区域内合作担保机构的深入了解,通过市场化的合同契约关系,约束合作担保机构经营行为,促使其规范经营,合规运作。更重要的是,再担保机构对合作担保机构的规范,寓于服务之中;再担保机构通过整合担保行业资源、政策资源,同时通过再担保增信、分险产品,为合作担保机构争取减免保证金、银担风险分担等有利条件,理顺银担合作关系,构建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与合作条件。同时为合作担保机构提供多元化技术服务与增值服务,提供人员培训、风险技术支持等服务,利用信息聚集优势,为合作担保机构提供项目信息共享以及行业风险警示等。

    行业引导示范作用。一是规范经营行为。再担保是促进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市场力量。再担保机构作为较高层次的担保组织,可以建立承办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或综合评价体系,建立和完善再担保体系奖惩与退出机制。通过市场化的合同契约关系,通过设定统一管理要求和再担保服务门槛、调整再担保费率的标准等手段,对担保机构进行严格的考核和信用评估,约束合作担保机构经营行为,引导担保机构规范经营,合规运作,提高行业整体的风控意识和能力,促使行业规范发展。二是维护行业信用。再担保机构通过开展信用评级、建立融资担保领域失信主体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等措施,维护行业信用,助力社会信用平台建设。

    经济社会效益作用。《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担保可以放大到15倍,目前全国省级再担保放大倍数超过10倍的有3家(北京再担保17倍,湖南担保12倍,甘肃担保10倍)。按再担保最大放大倍数计算,政府1个亿的扶持资金,通过再担保业务放大,可以最多撬动75亿的企业融资,按每家300万—500万的融资额测算,可以解决1400多家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而作为拉动地方GDP、就业、税收的主力,这些企业发挥的社会效应更是巨大。从增加社会就业看,1亿元财政资金投入,放大5倍,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人数6000人;放大15倍,可以增加社会就业人数18000人。10亿元财政资金最高可以增加就业18万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由此看来,再担保能够助推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达到较高水平。

    河北省再担保公司的新征程、新作为

    记者:国家对省级再担保机构有明确要求,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肩负着重要职能,肩上的担子很重。目前各省省情不同,都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开展再担保工作。据悉河北省再担保公司再担保业务创新得到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的充分肯定。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河北省再担保公司近两年来做了哪些创新性工作?

    张金星:省委书记王东峰多次强调,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推动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近一个时期,公司以“彰显国企担当,助力普惠金融”为总要求、总目标,正在全力以赴干好两件事:一是创造条件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二是扎实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这都是国家的重要部署,也是公司的当务之急、重要任务。

    公司组建背景比较特殊,由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组建时间较短,实践经验缺乏。困难风险叠加。尤其是再担保工作更是新课题。面临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干得好的考验。2016年8月新班子成立以来坚信,只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我省决策部署,认清发展形势,加快更新思想观念和经营理念,摒弃旧的传统思维定式,找准职能定位,理清发展思路,把握发展机遇,就一定能使公司走出困境,迎来新的发展。在省国资委、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领导班子团结带领全体员工,认真贯彻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党的建设与公司改革发展同步谋划,以将党的领导贯穿到公司改革发展全过程为目标。不断加大公司党的建设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切实发挥公司党组织核心作用。以“彰显国企担当、助力普惠金融”为宗旨,以做专、做强、做优、做大,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防范金融风险为目标,着眼省级再担保机构职能定位和公司长远发展,不等不靠,主动作为,从头做起,一点一滴做起。坚持再担保的核心功能,尽快回归再担保主业。坚持“防控风险,积极作为,勇于担当,提升效益”指导思想,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团队提升、机制创新“三大保障”,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强主业、增强核心竞争力上,着力抓重点、强弱项,炼内功,不等不靠,探索创新,注重学好把握政策,搞好顶层设计,超前谋划制订公司“1127”发展规划,即以推进再担保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开展再担保业务为主体,以担保业务和资本业务为两翼,从“单一直保业务”到“联合担保(再担保)、特色担保(担保)、基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对接合作、培训交流”七大板块协同发展的战略布局。公司改革发展有了明确目标和路线图施工图。坚持夯实基础、稳中求进、守正出新、重点突破、督事促人、以人促事的工作总基调,抓规范、抓业务、抓风控、抓创新、抓党建、抓稳定,业务发展和党的建设齐头并进,相得益彰,加强企业合规风控文化建设,深挖细研和识别管控风险。加强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公司行政、财务、业务、风险、档案等方面的管理,实施了《工作日志》和《工作周报》制度。倡导把工作当事业干,以实干成就事业。牢固树立不甘人后的强烈意识,坚定披荆斩棘的决心信心,确立舍我其谁的使命担当,立足防风险、促发展两手抓、双促进,打好转型升级、爬坡过坎硬仗,坚持“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高质量推进”,用创新思路解决实践探索中问题,用改革办法推动公司发展质量全面提升,明确了以再担保为主业,逐步建立以股权投资、再担保业务和技术支持为纽带的有河北特色的再担保体系的工作目标。集中优势力量,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展开了再担保体系建设基础性工作,公司职能定位更加清晰,发展规划更加科学,服务宗旨更加精准,组织架构更加合理,业务板块更加丰富,规章制度更加完善,经营基础更加夯实,发展前景更加广阔,干部员工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不断坚定,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公司收益利润逐年提高、社会效益不断增强。公司正在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记者:我们注意到,全国不少省份都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推动再担保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或实施方案,同时建立了资本金补充和代偿补偿机制。省再担保公司“1127”发展规划中也提出“以再担保体系建设为主线,以再担保业务为主体”,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如何?

    张金星:公司认真贯彻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指示要求,着眼省级再担保机构职能定位,克服重重困难和阻力,主动创新开展再担保业务,积极推进建立全省再担保体系,去年以来,在打好基础、建章立制、规范流程、严控风险的基础上,正确把握国家政策要求,立足河北实际,分析借鉴先进省市经验,重点围绕明确职能定位、组建专业团队、推进业务创新、探索政银担风险分担、试点先行引领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实践,自主研发了一套符合中央要求、有河北特色的再担保发展之路。近日,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发布《2017年全国省级融资再担保机构发展报告》,对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再担保业务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推广。

    依法作为,健全制度体系,夯实创新基础。开展再担保业务是推动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的核心和关键,全国各地都在大力推进再担保业务,我省是一项全新工作,没有成熟经验可以借鉴。公司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深入研究政策法规,走访先进省市再担保机构,学习先进经验,调研我省近30家担保机构,深入研究我省行业现状,通过试行业务,不断总结经验,逐渐规范再担保业务流程。同时,与银行、担保、监管部门、经济研究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各方开展专题研讨,研究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可行性意见,拟订了多层次再担保制度体系,涉及体系建设、业务运营、风险防控、综合管理四大类20余项,内容涵盖业务办理、解保、分险、代偿、追偿等具体操作规范,合作担保机构准入、授信、尽职调查等具体规则,保后监管、风险管理、风险补偿、档案管理等具体管理措施,为整体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夯实基础。

    善于担当,组建专门团队,制定详细方案,通盘谋篇布局推动。建设全省再担保体系需要全省地市政府、担保机构、银行机构等各方共同参与和支持协作,推进工作必须站位全省,谋划全局,从我省省情和担保行业实际出发,借鉴先进经验,走出一条新路,实现高起点、专业化、建一流。公司专门组建再担保业务团队,采取竞争上岗形式选拔团队负责人,选调精干业务骨干全力探索开展业务。公司主要领导同志亲自带队,分赴10余省(市)调研,与各省(市)政府在政府支持政策、股权投资等方面交流座谈。走访市县政府担保机构,在体系业务运营、风险把控等方面取得共识。与10多家银行深入恳谈,交流有关风险分担和再担保合作问题。参加省金融办、省工信厅、省发改委等组织“政银企担”现场对接会,为推进体系建设取得一手信息。起草《河北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河北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方案》,分别征求省金融办、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有关院校、银行和担保机构等多方面的意见建议,修改10余次,最后形成比较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工作内容、保障措施等方面就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作出了详细安排部署。

    敢于担当,全力以赴创新业务模式,再担保业务和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全面铺开。为扎实开展再担保业务和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公司专门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河北省再担保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分别从政策合规、对接合作、尽职调查、保后监管等方面全方位着手,按计划,有步骤,依法合规全面推进,实现了“六大创新”。一是创新准入方式,机构准入采取“一申请、三推荐、一审核、一备案”。二是创新合作模式,针对担保机构不同需求,研究设计了一般再担保、比例再担保等业务合作模式,建立了区别化、差异化的收费政策。三是创新风险分担模式,公司结合实际和机构需求,研究了合作起步期“82”、合作建设期银行参与型“622”、政府参与型“721”、合作成熟期“5221”政银担参与型等较灵活的风险分担模式。四是创新尽调形式,采取机构尽调与项目尽调相结合、尽职调查与形式化审核相结合、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相结合、重点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高效开展尽调工作。五是创新机构信用评级管理体系,将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利用12个方面,25项基础指标,将担保机构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A等10级,确保评价科学、公平、准确。六是创新把控风险底线,建立熔断机制,研究数学模型等方式,提高风控水平。

    今年以来,公司谋划开展了“手牵手、建体系”合力支持全省小微企业、“三农”和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发展活动,公司主要领导亲自带队专门与多家银行机构和保险机构商谈风险分担,全力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措施,多次赴保定、沧州、廊坊、雄安新区、张家口、唐山、秦皇岛等地市开展深入考察调研和对接合作,宣传再担保业务和政策,组织机构准入尽调,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目前,已有5家担保机构入围河北省再担保体系,完成13家担保机构的准入调查,收到5家担保机构的入围申请书,5家担保机构的入围意向书,完成60家企业的再担保项目资料审核,各项工作正按计划有序推进。

    记者:“再担保时代”对省再担保公司带来重大机遇和严峻挑战,面对党委政府和大家殷切希望,公司改革发展的规划设想是什么?

    张金星:形势喜人,形势逼人,形势催人。事业成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干。国家高标准顶层设计指明了方向,省委省政府的指示要求增添了动力,各省再担保公司竞相发展的态势带来了压力,全省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的迫切需求坚定了责任,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增强了信心。河北担保行业近几年遭遇寒冬,我们在调研中感受到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心急如焚,想发展、盼发展、谋发展的愿望非常强烈,希望省再担保公司扛起河北担保行业振兴的大旗。我们深知使命重大,任务艰巨,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基础条件的差距不足,更深知任重道远,不可懈怠。职责所在,使命必达。省再担保公司有责任、有义务、有信心承担重任,决心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支持帮助下,凝聚全体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紧紧围绕公司自身建设这个主题,突出承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两大重点,致力于成为河北担保资源的整合者和担保行业规范发展的引领者,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齐心协力、奋发有为,发挥公司的职能、专业、品牌、规模以及管理优势,扎实推进公司转型升级,加快打造再担保全产业链优势,稳步构建科学的集团化管控模式,不断在规模上、水平上和品牌上取得新进展,走出一条河北特色的再担保发展之路。

    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方向。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国家及我省政策部署转型创新发展,对接合作和深度融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设体系,充分发挥“服务、增信、分险、引领、规范、助力”的功能作用,以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多方支持和紧紧依靠各地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积极推动和携手协同政府及银行机构分担、共管风险。构建辐射全省的机构布局和服务网络,按照理念、目标、形象、制度、管理、风控、规程、产品、标准、文化“十统一”要求,依法规范,依法经营,控制和防范再担保体系的业务风险,全面壮大和提升全省担保行业经营实力和服务能力。

    不断创新开发方便快捷的业务品种。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联合施策”的思路进行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再担保业务合作范围,提高再担保业务覆盖面。坚持体系建设与行业引领相结合,股权投资与多元融资相结合,再担保与直接担保相结合、担保与投资相结合、融资担保与非融资担保相结合、再担保支持与管理服务相结合、支持担保机构与支持小微企业相结合,公司发展与协会发展相结合。研究探索符合银行机构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业务模式。

    构建全方位、全链条、全过程的再担保风控体系。风控能力是制约担保行业发展的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影响因素。牢固树立风控是担保行业的生命线理念,加强合规建设,严控经营风险,牢牢守住法律底线、纪律底线、政策底线、合规底线、道德底线,落实全面风险管理。省再担保公司为全省担保机构服务,首先要精细化管理,控制好风险,始终把安全和风控作为第一位,利益和规模作为第二位。全面强化行业合规意识,以风险可控为目标,建立全流程风险管理机制,探索引入大数据平台,防控再担保体系风险,制定《融资担保业务负面清单》,持续优化评级准入体系。推动构建以省再担保公司为核心,辐射再担保体系全体成员单位的“1+N”风控体系,努力打造有河北特色的“河北再担保体系风控品牌”。

    推动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与省再担保公司协同发展。实现政府部门监管、行业协会自律、公司业务监控“三位一体”规范发展和风险监控体系。借鉴广西、黑龙江等地做法,研究探索把再担保体系建设与担保协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发挥会长单位职能,有效发挥协会在促进再担保体系中的协同作用。

    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党建促发展,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最大限度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按照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高标准要求,进一步弘扬员工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团结、敬业、奉献”河北再担保精神,深入开展“讲政治、讲团结、讲规矩、讲正气、讲大局、讲担当,树正气、树信心、树新风、树形象、树品牌、树表率”(六讲六树)活动,按照懂金融、熟法律、通财务、善经营和勤勉尽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标准要求,努力培养和造就建设一支政治品德过硬、综合素质优良、专业知识丰厚、勇于开拓创新、恪守职业道德、作风纪律严明的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四)河北担保行业重振形象正当时

    编者按: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发展担保事业高度重视。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政府《关于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规范发展意见》(冀政字〔2015〕31号),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财政资金支持政策、省级再担保机构、政银担合作和各市县融资性担保机构建设作出了明确部署和具体要求。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成立以来,各省都在创造条件,积极对接,谋求合作。我省各地政府部门、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众多小微企业想发展、谋发展、求发展、快发展的愿望十分迫切,都在期盼相关政策尽快落地实施。如何正确理解和科学把握发展机遇,立足实际适应“再担保时代”潮流,借势借力加快发展河北担保事业,打好攻坚战,打赢翻身仗,重振河北担保形象,是一个紧迫而重要的课题。

    图为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金星。

    为此,我们专访了河北省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长张金星,逐条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细致研究和逐项分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接合作条件,择优并取和参考借鉴先进省份经验与做法,客观审视和对比反思我省担保行业成绩与差距,清醒认识和正确把握省再担保公司的责任和义务,认真研究和积极探讨河北担保事业发展思路,目标和路径。思想更加统一,认识更加一致。坚信省再担保公司和河北担保行业一定能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励志振兴,并肩作战,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优势和合作条件

    记者:日前中央财政发起并联合19家机构共同成立661亿元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专项支持各地省再担保公司和担保行业发展。此举是国家层面支持担保事业发展的实际行动和有效举措,也被称为吹响了“再担保时代”发展进军号角。基金资金来源、职能定位、重要作用和支持方向是什么?

    张金星: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由中央财政发起,商业银行参加,通过股权和再担保业务的纽带作用,与省级再担保机构以及辖内融资担保机构等合作,构建起一个以政策性担保机构为主体,商业性担保机构为补充、政府主导的融资担保体系。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已于今年7月26日挂牌成立。一是基金资金来源。基金一共有20家股东,第一大股东财政部出资300亿元,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均出资30亿元,国家开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及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五家股份制银行均出资20亿元,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两家政策银行均出资10亿元,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出资10亿元,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等四家股份制银行出资10亿元,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下属的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出资1亿元。二是基金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全国融资担保体系,有利于更多的金融资源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有利于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机制,有利于弥补市场不足和防范系统性风险。三是基金的定性定位。基金将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管控风险”原则,坚持“政府增信、信用担保、保本微利、不贪快钱”的管理理念,坚持准公共定位,市场化运作,不以盈利为目的,实行再担保费率优惠。不要求抵押和反担保,主要还是信用担保。原则上不分红。通过不分红带动担保机构和银行共同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小微和“三农”服务双创的目标。只有基金结束的时候或者退出的时候才分配各自份额,平时操作运作过程中原则上不分红。四是基金的支持方向。基金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严格控制成本和绩效考核,充分发挥引导带动作用。五是基金的合作条件。基金将在资本金规模、再担保业务量、放大倍数、担保代偿率、地方政府配套政策等方面对各省再担保机构提出合作条件和门槛。基金股权投资不超过被投资机构注册资本的20%,单个机构投资额度最高20亿。合作机构开展的业务量,达到机构净资产的5倍或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基金合作担保机构代偿率不超过净资产的5%。基金要求地方政府政策和资金配套。

    记者:在当前担保行业艰难前行的关键时刻,基金的设立和实施意义重大,标志着小微企业春天来了,担保事业春天来了。基金会给担保行业乃至金融创新带来哪些新变化?

    张金星: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是政府扶持资金由“补”改“投”的制度性安排和财政资金分配制度的重大改革,一方面可以有效保障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企业融资渠道,助推企业发展壮大;一方面对推动普惠金融发展,鼓励创业创新,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再担保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种制度设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是最大的国家层面的政府性再担保公司。基金主要业务模式是再担保模式,通过与省级再担保机构“股权+再担保模式”开展业务,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辖区内的融资担保机构组成的政府担保链条,构成政府主导的担保体系,从而分散并降低融资担保行业风险,提高担保机构的风险抵御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是对整个担保行业系统性建设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顶层设计。基金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本微利、管控风险”原则,以市场化方式决策、经营。初步测算,今后三年基金累计可支持相关担保贷款5000亿元左右,约占现有全国融资担保业务的四分之一。

    基金的设立和实施,将直接给担保行业发展乃至金融创新带来一系列观念理念变革和业务模式创新。一是实现担保业务体系提升重构。基金对省市再担保机构的全覆盖,形成国家级担保基金、省市级再担保机构和辖内担保机构三层担保体系,在有效分散风险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发挥再担保的稳定器作用。二是职能作用更加明确。基金有明确支持小微要求,担保机构担负着为小微企业增信、为出资人特别是为银行分险,为小微企业、“三农”降低融资成本的基本职能,必须不忘初心,专注主业,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扶持效果,更好地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三是方向目标更加明确和统一。担保机构的业务范畴、支持扶持的方向将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就是重点支持小微、“三农”领域,支持乡村振兴、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扶贫攻坚、环境治理、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有利于全社会就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四是政银担合作和风险分担更加紧密和主动。担保机构将使用政府财政和银行机构的资金与银行开展合作,政府、银行、担保将形成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分担,政府和银行金融机构合作愿望更加迫切和积极。五是行动步调更加合拍。担保机构通过加入省再担保体系,通过省级再担保机构为核心、平台、窗口的规范引领和增信分险,将更加规范和准确地开展业务,从根本上克服过去行业那种“各自解读政策、各行其是、各自为政”的低效运行状况。六是更加抱团和齐心协力。今后担保机构将不是单打独斗的机构,必须是在体系的框架内,按照统一的风控要求开展业务,通过联合担保、分保等形式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及时发现和防控风险隐患和苗头,整体抗击系统性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七是业务操作和服务标准更加统一。基金投资入股省市级再担保机构、省市级再担保机构投资入股辖内担保机构,以资本为纽带的新型担保业务体系的体系架构,确保行业的业务操作与服务标准更为统一,有利于对行业实施有效的管理与考核,有利于公共财政政策不打折扣地得到更好的贯彻实施。八是基金从股权管理关系上解决再担保机构与担保机构的方向性问题,淡化盈利考核要求,在控制系统性风险前提下突出其追求社会效益最大化的政策性目标,通过降低保费等手段,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九是通过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支持,为辖内各级担保机构增加信用,上下协调联动,逐步构建起风险层层分担机制,有利于强化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防范担保行业风险就是防范金融风险。国家高度重视再担保,不仅因其是能够提高担保机构放大倍数、撬动资金的“放大器”,更是因为再担保是防范担保行业风险,促进稳步发展的“稳定器”,体现政府稳定金融的信心、决心和实际行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第一步是通过股权投资投入省级再担保机构等,最终是通过再担保、担保为小微企业融资,区别于以往项目专项基金点对点投入、用于支持重点领域的项目建设等。担保基金对应的是省级再担保和担保机构,其支持方向、操作模式具有政策性、系统性、长久性和引领性。

    基金是中央政府统筹布局和加快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重要渠道和纽带,也是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风险分担主渠道。融资担保办通〔2018〕2号文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成立这一重大利好,深刻理解和领会融资担保基金的政策取向,因地制宜,切实做好政策和资金配套,支持合格的融资担保公司和省级再担保机构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对接,加快建设辖内更有效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形成多层次风险分担、业务联动和政银担有效合作机制,有效发挥国家担保基金作用,使更多金融资源进入小微、“三农”领域,支持乡村振兴、“双创”“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

    记者: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已经运营,并开始与各省对接合作、开展业务。据悉初步确定合作地区有广东、安徽、江苏、北京、重庆、四川、浙江、贵州等8省(市),我省目前尚未列入首批合作范围。河北如何创造条件加快与基金对接合作?

    张金星: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不仅在政策上支持指导,而且在资金上扶持帮助。国家层面建立支持和扶持担保行业发展基金和资金的机会不多但从未间断,我省重点战略、项目建设、民生工程和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资金缺口很大,必须积极主动申请,不可错过难得机遇。

    2014年4月,国家财政部会同工信部、科技部、商务部等四部委联合发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4〕38号),鼓励担保机构尽可能多的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在删减“保费补助”的同时,新增“增量业务奖励”、“代偿补偿”及“创新奖励”等三种支持方式。《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第四款首次提出了针对再担保机制的代偿补偿专项资金安排。原文如下:“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代偿补偿资金账户,委托省级再担保机构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不超过60%。当省级再担保机构对担保机构开展的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代偿额50%以上的比例(含)给予补偿时,代偿补偿资金按照不超过代偿额30%的比例对担保机构给予补偿。该代偿业务的追偿所得,按照代偿补偿比例缴回代偿补偿资金账户。”这一支持方式将中央与地方两级财政资金与再担保机制有效结合,是对再担保机构基于依法合规经营担保机构代偿行为进行补偿这一模式的全面肯定,对进一步强化各省级再担保机构公信力和政策引导作用,进而完善担保体系建设,持续优化各地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当年8月,国家财政部和工信部设立15.9亿元财政资金,每省市支持约3亿元,北京、安徽、福建、河南等6省市首批获准开展担保代偿补偿试点工作。此次国家建立融资担保基金,资金额度大,支持力度大,受益范围大,社会影响大,准入条件相对宽松。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选择的首批合作省份,都是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和再担保业务、融资担保业务开展的比较规范,效果比较好,政府支持力度大,符合基金合作条件的地区。先进地区的经验均是政府主导,部门组织,责任清晰,政策先行,资金到位,自上而下,龙头引领,协调联动,有序推进。申请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一项系统工程,承接条件要求比较严格,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单位,特别是涉及省再担保公司等众多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切身利益,对接合作工作必须打好“组合拳”,形成合力,综合施策。特别是省再担保公司如因自身原因,不能尽早承接国家基金支持,也就基本上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面对机遇和挑战,公司领导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和危机意识、生存意识和紧迫意识,坚持批判精神和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不足、揭短亮丑,自我加压、迎难而上,对标条件找差距,立足实际抓整改,以我为主谋发展。年初开始就制定计划,深入研究,按承接条件进行认真准备,积极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专门到国家工信部中小企业局等部门汇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指导支持。同时,省融资担保业协会担负为担保行业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发展等重要职能,在行业有着较大影响力和号召力。

    我担任省再担保公司董事长和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会长,对担保事业充满热爱和深厚感情,肩负公司改革和行业发展双重责任,愿意为河北担保行业振兴发展鼓与呼,贡献绵薄之力。根据基金对接合作条件,省再担保公司基础薄弱,还有较大困难和差距不足,公司有责任、有信心、有激情、有决心、有能力,责无旁贷地完成好承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工作任务,争取更多基金落地支持河北。

    财政资金支持是担保事业发展的动力源泉

    记者:国发〔2015〕43号文指出:综合运用资本投入、代偿补偿等方式,加大对主要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担保机构的财政支持力度。强调政府财政支持的重要作用和现实意义是什么?

    张金星:担保行业是一个地方名副其实的“融资粮仓”,是各级政府一支灵活有力的“金融快手”,是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有效手段,是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渠道。一般来说,政府1个亿的扶持担保资金,按国家规定直接担保放大10—15倍计算,可以撬动10—15个亿的企业融资;按每家企业300万—500万的融资额测算,可以解决200—300家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而作为拉动地方GDP、就业、税收的主力,这些企业发挥的社会效应更是巨大。据此测算,如果财政资金100亿元投入融资担保机构,放大5倍就是500亿元,放大10倍就是1000亿元,放大15倍就是1500亿元;投入再担保机构可以在此基础上再放大5倍,最多撬动融资7500亿元。这些担保资金足以覆盖全省骨干小微企业需求。同理测算对担保公司的风险补偿,按5%的风险补偿比率,500万元补偿资金,可以支撑1亿元担保融资,一年周转两次,可增加销售收入2亿元以上,增加流转税1000万元以上,增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1000万元左右,同时增加就业、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

    近年来,中央和省政府出台了多项构建担保机制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财政支持政策。创新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机制,通过注资担保、再担保平台方式,可以实现“四个转变”,即财政资金投入由无偿资助向有偿使用转变,由点对点直接支持企业向借助平台间接支持转变,由行政审批项目向市场决定配置转变,由分散投入向统筹财力、集中投入转变,由一次性投入向可持续、滚动发展转变。预期效果是“三个能够”:能够更好地发挥好财政资金(基金)引导、引领、放大、带动效应,有效避免财政资金分配“撒胡椒面”“平均主义”和“自成体系”封闭运作状况;能够实现集中财力办大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真正实现“四两拔千斤”效能,引导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能够促使财政资金从被动性保障变为主动性的引领、制约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放大倍数最大,引领范围最广,服务方法最活,风控效果最好,使用效益最高。

    记者:国发〔2015〕43号文强调,对省级再担保机构,坚持保本微利经营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着力降低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费标准。如何理解国家这一财政支持政策导向?

    张金星:国发〔2015〕43号文和冀政字〔2015〕31号)文都提出,建立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持续补充机制。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再担保业务的政策性属性突出,不存在稳定的盈利模式,因此在担保代偿持续高发的情况下,仅仅靠再担保公司自身经营积累来承担增信分险的基本功能,并不具备持续性。如不能建立专门的支持体系,通过对再担保业务提供业务补助和风险再补偿,则无法保证再担保持续生存和有效承担社会责任。科学有效的资金补充机制是确保再担保长期持续有效发挥作用的基础性制度环节。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对于开发性和政策性金融机构,保持国有独资或全资的性质。省再担保公司具有较强的政策属性,需要公共财政为主导,进行系统化的政策设计来解决出资主体、持续的资本注入和风险补偿等核心资金问题,保证再担保长期有效发挥作用。

    记者: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有金融机构统一由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能。据悉部分省再担保公司已经按要求理顺管理体制,其重要意义是什么?

    张金星: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已经成为我国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政府主导的政策性再担保公司,既要定职能,交任务,又要给粮草(资本金)、配弹药(补偿资金),才能确保冲锋陷阵,履职尽责。中央财政也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带动形成了各级财政上下联动的支持格局;通过免征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措施降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行成本;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促进其规范化经营等等。由于小微企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弱质性和重要性,且数量众多、分布零散,政府财政手段特别是支出政策很难覆盖到所有企业,而且直接的支出政策既受到财政资金有限性的制约,也很难保证公平,更不符合财政资金适宜扶持、引导企业发展的定位。

    8与3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2次会议强调:“发挥好财政政策的积极作用,用好担保机制”。8月20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第1次会议提出:“要提高财税政策支持精准度,做好税费减免、融资担保等工作,确保已出台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明确了担保机制属于财政支持政策范畴。融资担保行业是连接银企的纽带,一头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一头为银行分担风险,背后需要政府部门给予资金支持。在国家设立融资担保基金的背景下,部分财政实力较强的地方政府应配合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以促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业务的开展。实践证明,由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省级再担保机构,牵头推动再担保体系建设,更能体现政府主导、政策性导向和财政支持力度,进度快、效果好。

    建设再担保体系和开展再担保业务需要一定资金保障,需要得到政府财政资本金注入和补助补偿等政策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不应是蜡烛,消耗燃尽自己,照亮别人(企业);而应是一盏不灭的油灯,一方面不断消耗,一方面有不断灯油注入,这样才能可持续发展,永远发出照亮别人(企业)光茫。由于担保放大倍数的存在,相同额度财政资金的注入,担保机构带来的作用,远远大于对小微企业直接财政奖补或税收优惠力度。通过支持建设再担保体系,无论是财政直接出资建立担保机构,还是通过对担保体系成员及其他担保机构的补助、税收优惠政策,都可以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作用,引导资金流向小微企业,解决融资之急。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有金融机构统一由省财政厅履行出资人职能。国家对此有明确时间节点要求,我省应结合实际,尽快制定落实国家要求,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和“先划转、后规范”原则,及早理顺管理体制。省再担保公司属于国有金融企业,从目前省级再担保公司的政策性职能定位和实际开展工作情况看,多数已经划归省财政厅直接管理,有利于公司全面履行职能,落实财政资金引导功能,对接合作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设有利于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立和实现正常增资和补偿补贴机制,推动股权投资,以及建立独立考核机制等。

    建立互惠共赢的政银担合作长效机制

    记者:政银担合作分险是推动担保事业发展的重要条件,据了解我省目前银担合作遇到很多困难,特别是银行参与分险的积极性不高。如何正确认识和推动政银担合作?

    张金星:国家政策对政银担合作要求十分明确。国发〔2015〕43号文明确,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完善银担合作政策,优化银担合作环境。《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配套制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担保公司业务合作指引”指出:“担保公司因再担保获得业务增信或风险分担的,银行应当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在合作准入、放大倍数、风险分担、贷款利率等方面给予适当优惠。”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23日)提出,建立政府、银行和融资担保机构共同参与、共担风险机制和可持续的合作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政府性担保基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发生的风险给予合理补偿。国发〔2015〕43号文等要求,建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贷款受益者链条包括放款银行(赚得利息)、贷款企业(获得资金持有价值)、担保公司(收入保费)、再担保公司(转移担保风险)、政府(获得税收和繁荣的市场环境)应当共同分散代偿损失。

    政银担合作风险分担不是目的,共管风险才是要义。通过承担风险责任,共同防范风险发生是最终目的。银行通过分险机制,参与项目风控识别尽调,一方面可以利用银行高级别风控体系,减少坏账产生几率;另一方面银行在担保贷款的清偿中承担一定的清偿责任,将会激励和约束银行发挥其信息优势,主动去识别被担保人的贷款或项目风险,并加大对逃废银行债务的打击力度,有利于平衡担保公司和银行之间的责权关系。

    据有关统计,通过担保贷款是小微企业成本最高的融资,迫切需要银行降低贷款利率缓解融资贵问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的成立,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有助于建立有效的政银担风险分散机制,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按照国际通行做法,银行分担20%—30%,担保机构承担70—80%。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和目前各地实践看,银行金融机构参与风险分担的比例一般不少于20%。从目前银担比较成功的地区看,银行均不程度地对采取了降低合作门槛,简化授信程序等有效措施,同时授信额度、放大倍数、利率水平、反担保措施、续贷条件、保证金等方面对担保机构和普惠主体提供更多方便和优惠。

    2016年7月4日,银监会融资担保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关于学习借鉴安徽担保经验推进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建设的通知》,向全国各省(区、市)融资担保机构监管部门推广安徽担保“4321”风险分担机制(即市县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银行和地方政府按4∶3∶2∶1比例共担风险)。安徽模式是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有机结合的典范,兼顾了政府、银行、担保机构和小微企业各方诉求与利益,但前提是政府主导推动和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

    记者:调研显示,一些地方和银行机构对参与合作特别是风险分担的模式认知度和参与积极性不高,如何破除政银担合作障碍?

    张金星:政银担合作至关重要的是充分理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利益,提高积极性和主动性。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目的来说是一致的,合作没有障碍。国务院常务会议(7月23日)指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推动政府主导的省级再担保机构在3年内实现基本全覆盖,与融资担保机构一起,层层分散融资担保业务风险。”政银担合作分担风险、共管风险,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发展趋势,也是信用体系建投的迫切需要。当前国家强调普惠金融大形势下,银行机构开展普惠金融,政府部门支持普惠金融,担保机构助力普惠金融,三方必须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才能真正达到实际目的。政策性再担保机构与银行金融机构支持方向支持目标基本相同,政银担合作互需互认互信是基础,平等平衡平视是前提,互利互惠互补是关键,合法合力合拍是保障。国发〔2015〕43号文提出,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构建可持续银担商业合作模式。再担保机构的信用放大能力也需看政府与银行的谈判能力。

    河北担保行业囿于3年前的融投风险事件,叠加当前的经济下行周期,一直未能走出低谷,银担合作规模日渐萎缩,不少担保公司逐步被排除在银行的合作名单之外。政银担分险机制一直未建立。2015年12月18日,省工信厅专门给省再担保公司发出通知(冀工信融〔2105〕440号),要求公司牵头开展“5221”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试点工作,提出了原则要求。省再担保公司结合全省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推动,研究了合作起步期“82”、合作建设期银行参与型“622”、政府参与型“721”、合作成熟期“5221”政银担参与型等较灵活的风险分担模式,与个别银行签订了风险分担协议,实际业务开展正在研究落地。

    目前政府参与风险尚在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多数等待观望,有意向、无行动,分险合作和业务授信迟缓。下一步要结合对接合作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政银担合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小微企业、“三农”、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的方案》。按照“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互利多赢、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多方参与、合理多元的风险分担机制。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作为,按照政策导向,主动参与省再担保体系建设,降低合作门槛,加大与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力度;按照市场化原则,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参与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际分担风险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0%,提供不收或少收保证金、提高放大倍数、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等优惠条件;不得要求融资担保机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不得在业务保证金之外收取其他保证金等。建立推进银担合作常态化工作机制,组织政银担面对面对接活动,搭建政银担三方沟通平台,协调解决政银担合作中涉及到的问题,推动建立可持续政银担合作模式。促使各方真正意识到政银担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修复银担合作关系,明确合作各方权责,做到权责清晰,规范管理,真正实现政、银、担、企四方共赢。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方面)的考核评价范围。

    构建政策性商业性协同发展的担保机构队伍

    记者:“再担保时代”给河北担保事业发展带来挑战和机遇,重振形象需要决心毅力,走出困境需要方向引领,河北担保行业发展的目标是什么?

    张金星:机遇抓住了就是良机,错失了就可能是危机。我们对河北省再担保公司面临的困难、差距和挑战有清醒的认识,对面临的重大机遇有客观务实的判断。推动河北担保事业健康发展,必须依靠全省之力,从培育基层担保机构、培育小微企业这个基础抓起,建立健全完善诚实守信的担保市场。既不能因为一个担保机构的风险牵连其他担保机构的发展。更不能因为一个担保机构的风险影响全省担保机构的发展,继而影响全省小微企业的发展。

    2018年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从过去单一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展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相结合。中央决策部署为我省担保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融资担保是全省金融体系的重要板块和组成部分,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影响深远。“再担保时代”的融资担保行业,正在向政策性、小而专、多元化、集团化四个方向发展。建议抓住国家融资性担保基金机遇,组织展开全省担保行业改革发展大调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入分析研讨当前我省担保行业的成绩、问题和差距不足,深入挖掘、总结提炼,大力宣传表彰我省担保行业的先进典型,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担保、重视担保、支持担保、发展担保的良好氛围。提升存量风险精准处置效率,加大风险处置成果宣传力度,总结培树担保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先进典型,营造政银担合力支持小微融资长效机制,多方面稳定社会预期,增强发展信心。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实施担保行业三年攻坚战计划,探索构建以再担保为核心的担保监管体系,实现担保行业发展与风险防控两手抓、两手硬,实现防范担保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双赢。

    按照国家关于“各地要引导辖内省级再担保机构、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和省级融资担保协会加强合作与配合,凝聚三方合力,形成省级融资担保‘一盘棋’的良好局面”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为引领,省政府决策部署为主导,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核心,省再担保公司为龙头,财政资金支持为保障,银行金融机构为支撑,各地担保机构为基础”的河北担保行业改革发展的总体框架。加快形成“六个一”发展框架,即完善一个政策,支持全省再担保体系和担保机构加快发展政策;确立一个机制,政府财政持续增资和补贴补偿机制;培树一个龙头,做强做大省再担保公司;建成一个体系,建设全省再担保体系;强化一个体制,政府监督管理协同发力体制;形成一个格局,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各级政府、银行金融机构、再担保公司、各地担保机构“五位一体”协调联动格局。

    充分发挥地方财政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省再担保公司和行业协会的协同作用,省再担保公司不仅要千方百计为已有风险担保机构化解分险,更要想方设法为正常运行的全省担保机构增信分险。进一步明确省再担保公司牵头建设全省再担保体系、承担扶持政策平台、推进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开展再担保业务和承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等职能任务,选好配强公司领导班子。进一步明确市、县(市区)政府是再担保体系建设责任主体,承担再担保体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做强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的工作思路,坚持国有、民营一视同仁,政策性、商业性优势互补,“减量提质”与“输血造血”统筹兼顾,强身健体与规范运行齐头并进,有效控制融资担保机构数量,整合省内国有担保资源,分类明确支持方向目标,组织对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合规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坚决制止违法违规担保行为。

    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省财政股权投资引领作用,引导和鼓励多渠道、多元化出资,通过增资、合并、新设等方式,推动各市、县(市区)至少成立一个政府背景的担保机构,鼓励优势商业和民营担保机构通过兼并、收购、重组等市场化方式进行行业整合,提升行业发展规模、质量和效益,培育规模大、实力强、数量精、质量高、有公信力的区域性龙头担保机构,加快建立覆盖全省市、县(市区)的再担保体系,逐步解决河北担保机构孤立无援、孤军作战、单打独斗和银担合作“点对点、处劣势”的局面。

    记者:国发〔2015〕43号文要求,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如何落实国家要求,建立健全各项政策措施,共同支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

    张金星:按照国发〔2015〕43号文等要求和省再担保公司职能定位、改革发展需要,立足“扶小微、小额度、低费率,广覆盖、分层次、可持续”服务宗旨,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建立资本金补充和代偿补偿长效机制、再担保费补贴制度等相关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和可能,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通过政府注资、兼并重组等方式,多渠道、多途径、多方式,快速增加公司资本金实力,力争更多承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

    研究出台《河北省推进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意见》。成立河北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工作,建立推进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机制。落实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分结合、抱团增信、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要求,提出建设再担保体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推进措施,重点建设增信服务机制、风险共担机制、信息发现机制、风险补偿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机制。

    按照“政府引导、担保扩股、银行跟进”的原则,搭建省再担保公司为龙头、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为主体、银行金融机构为依托、小微企业和“三农”及创新型企业为服务对象的全省再担保体系。加强督查指导,确保扎实推进。通过“减量增质”“聚焦主业”,发挥省再担保公司的龙头带动和机构核心的重要作用,制定不同的准入门槛,逐步把信誉良好、运作规范的融资担保机构纳入省再担保体系。

    研究制定进一步推动政银担合作的实施办法和关于建立小微企业、“三农”、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的方案。将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省再担保体系建设情况纳入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方面)的考核评价范围。按照“收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互利多赢、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多方参与、合理多元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建立政策性再担保机构代偿风险补偿资金办法,构建以财政资金为主、以金融机构捐赠为辅的多层次风险补偿基金补充机制,明确补偿机制具体措施和省级再担保公司的管理责任,确保补偿资金及时落实到位。

    建立省、市、县(市区)三级小微企业担保风险补偿基金(风险补偿资金池),对加入省再担保体系实行比例再担保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发生的小微企业担保代偿损失,省财政给予省再担保机构分担部分的20%风险补偿,市、县(市区)财政给予本级融资性担保机构分担部分的20%风险补偿。同时发挥省再担保公司“扶持政策平台”功能,梳理汇集全省专门支持银行机构、担保机构、小微企业的支持奖励等专项资金,统一集中成立3—5亿元的“省担保基金”,制定《河北省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专项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整合有关部门相关奖励扶持资金基金,由省再担保公司托管,用于对开展小微企业服务的银行机构、担保机构的风险补贴和补偿,补偿资金支持方式从发生代偿开始拨付。制定《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结合承接国家奖补资金,对担保费率低于2%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进行担保费补贴,提升其持续发展能力。

    记者:河北担保行业发展现状是民营担保机构占多数,如何发挥各级支持作用,提高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

    张金星:国发〔2015〕43号文明确提出,对于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等普惠领域、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融资担保业务,尊重其准公共产品属性,政府给予大力扶持;对于其他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其按照市场规律积极创新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民营担保机构与民营企业一样,同样享受相关政府政策支持待遇。国有民营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协同发展是主基调。结合我省实际,实施“四层面四条线”协调推进联合作战发展战略:一是省政府层面,制定相关政策,组织对接和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股权投资和再担保业务,激活和推动全省担保事业发展;二是省政府部门层面,加强监管和资金配套;三是省融资担保协会和省再担保公司层面,加快再担保体系建设进度,稳妥开展再担保业务,加强业务培训和行业规范自律;四是各市(区县)政府层面,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快区域内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建设,培育小微企业市场主体。

    省再担保公司要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方向。坚持政策性、专注性和特殊性,建设理念明确、实力雄厚、业态多元、素质优良、可持续发展的河北特色、全国一流的再担保机构。探索省级再担保机构运行的有效机制,按照“1127”规划和实际需要,重新进行业务组合与战略定位,扩大五个业务团队队伍,视情组建对接合作业务团队和培训交流业务团队,多板块协调联动,最终形成多板块(子公司)共同发展的集团化管理架构,大大提升企业形象和影响力。结合我省担保机构实际和再担保体系建设,打造政府、银行、省再担保公司、基层担保机构密切合作、省市县三级协调联动的再担保体系。一是进一步明确合作思路,认真贯彻和严格落实国家及我省政策部署转型创新发展,对接合作和深度融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建设体系,多方支持和紧紧依靠各地担保机构开展业务,积极推动和携手协同政府及银行机构分担、共管风险。二是在各市设立再担保分支机构,定性为服务于所在区域小微企业的事业部。三是对经济总量相对较小、未设立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县(市、区)政府,多渠道筹集资金参股省再担保公司,再通过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方式承接当地的融资担保业务。四是利用股权投资等方式,争取地方政府财政支持,改造提升民营机构,扶持地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快速发展。五是股权投资与管理并重,提升参控股担保公司管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统一管理要求和服务标准,探索向参股机构派驻董事参与内控管理,构建辐射全省的机构布局和服务网络,按照理念、目标、形象、制度、管理、风控、规程、产品、标准、文化“十统一”要求,依法规范,依法经营,控制和分散再担保体系的业务风险,全面壮大和提升全省担保行业经营实力和服务能力。六是抓住理顺监管体制和管理体制契机,有效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作用,打造河北担保升级版,重塑担保行业形象,优化河北信用环境,提振金融机构投资信心和实体企业发展信心,力促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河北乡村振兴、“双创双服”、扶贫攻坚、环境治理、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等重大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记者:全国省级再担保机构都在立足实际探索创新业务模式,河北省再担保公司再担保业务创新得到中担协的肯定,公司正在谋划和实践的业务品种有哪些?

    张金星:创新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不断创新开发方便快捷的业务品种是省再担保公司的立身之本。公司的服务范围将以园区型、科技型为主,坚持小规模,大群体,按照“突出特色、错位发展、优势互补、联合施策”思路进行产品创新,不断扩大再担保业务合作范围,提高再担保业务覆盖面。坚持体系建设与行业引领相结合,股权投资与多元融资相结合,再担保与直接担保相结合、担保与投资相结合、融资担保与非融资担保相结合、再担保支持与管理服务相结合、支持担保机构与支持小微企业相结合,公司发展与协会发展相结合。

    研究探索符合银行机构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业务模式,探索“扶微贷”“支小贷”“科创贷”“成长贷”等,开创“大学生(妇女)+担保+再担保”的融资模式;探索促进担保和保险的融合发展,发挥保险资本金优势、规模优势和管理优势,实行风险分担模式,探索联保、分保、再担保及限额担保、共同担保等品种;探索担保项目竞标制,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针对合作银行机构进行担保项目竞标,提高银担合作效率和精准性;探索代出保函型再担保业务,为资信不足的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服务;探索根据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体系不完善,且短时期内难以大幅改善实际,尝试推广“关系型担保”,助力缓解融资难题。推动“担保+”大型金融企业模式,加大与一些资本实力强、拥有业务资源和风险控制技术的大型企业集团合作,引进其先进管理经验和风控技术,研发再担保业务管理系统,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依法合规探索可持续商业模式,在确保发挥政策性再担保作用的前提下,逐步免费为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比例再担保业务,适当开展一些资本运营、股权投资、业务咨询和培训等服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记者:省委书记王东峰指出,要从讲政治和全局与战略的高度,全力支持服务雄安新区。省再担保公司在支持雄安新区担保事业发展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张金星: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是重大国家战略,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雄安是创新驱动发展新区。支持雄安建设是全省的政治任务和践行“四个意识”的实际行动,也是省再担保公司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新区全面建设,担保不可或缺。解决区内小微企业、“三农”和创业创新型企业融资难题,需要担保公司发挥应有作用。

    省再担保公司已经多次深入调研和联系沟通,了解担保机构现状和小微企业需求,按照力所能及,尽力而为原则,较早开始谋划联合筹建“河北雄安再担保公司”。一方面增强省再担保公司资本实力,一方面支持雄安新区担保机构发展壮大。同时联合省融资性担保业协会发动全省担保机构献计献策,群策群力支持雄安新区担保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目前雄安新区三县融资担保机构少、国有担保机构少、注册资本金少、融资能力小、扶持小微企业力度小的“三少两小”问题突出。按照《河北雄安新区规划纲要》,雄安新区需要实现全面发展,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坚持城乡统筹、均衡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多节点”即若干特色小城镇和美丽乡村等。新区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及“双创”“三农”、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缺口很大。一是由省再担保公司在雄安注册成立“河北雄安再担保公司”,吸纳当地政府、金融机构,省外大型再担保和担保机构资金入股。同时抓住国家雄安新区建设重大机遇,积极争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响应国家战略政策要求,特事特办,专门支持。二是充分发挥再担保“雪中送炭”政策性功能,加强对县级合格担保机构培育和担保供给,采取股权投资、技术扶持、再担保业务等方式,支持新区增资或新建国有担保机构。力争新区政府设立一家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每个县政府成立至少一家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与优势商业和民营担保机构一起,形成“1+1+3+N”雄安新区区域融资担保体系,同时加入全省再担保体系,得到再担保业务支持,合力引导资金资源支持区内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和“双创”“三农”,助力新区经济社会全面建设。

    责任编辑:杨阳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