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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邯郸经开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制度》

    来源:邯郸日报 2018-09-28 14:38:33
    语音播报

    邯郸经开区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制度》

    近日,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明责、验责、落责才能追责、问责”为原则,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出台了《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污染防治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制度》。

    据了解,该制度要求区大气办等有关部门对上级相关部门移交、“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线索,要及时梳理、及时登记,对于要追责、问责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工委进行处置。移送问题线索时要制作《问责建议书》,移送相关材料。

    《问责建议书》的内容包括,问题线索的来源、事件发生的时间、起因、经过、结果等;问题线索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相关责任。对于重大问题线索,还要明确责任单位的主要领导责任;追责、问责建议,需经上级移交部门认可后提出;《问责建议书》需部门领导签字背书并加盖公章。问题线索移送相关材料包括责任单位制作《情况说明》、问题发生的影视频资料等。

    问题线索移交工作由区纪工委、区大气办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被移交单位对接收的问题线索要认真办理,办结后向区大气办通报情况。(记者王金玲通讯员张志敏郭一楠)

    责任编辑:李珊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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