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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小饭桌”的安全 《承德市“小饭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侧记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9-09-06 16:4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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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小饭桌”的安全 《承德市“小饭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侧记

“小饭桌”关系大民生,“小饭桌”的安全有序发展关系众多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家庭幸福,“小饭桌”的安全问题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也是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的焦点。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推进多部门协同监管,确定了“依法规范、严格监管、优化服务、确保安全”的监管原则,推动“小饭桌”变成“安全桌”和“放心桌”。

摸清底数,充分调研,打好基础

为真正掌握承德市“小饭桌”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摸底、调研,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问题准,在此基础上开展学习考察,就是“带着问题学”,为后续研究如何实行有效监管打好了基础。

认真调查摸底。目前承德市共有“小饭桌”1527家,托管学生43715人,其中有证602家,无证925家,分别占39%和61%;在商业用房开办的“小饭桌”204家,在住宅开办的1323家,分别占13%和87%;开展作业辅导的“小饭桌”1201家,无作业辅导(只负责中午接送休息)的326家,分别占比79%和21%。存在各类安全隐患的有331家,占比22%。

开展专题调研。由承德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织“小饭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到部分县区开展了调研活动,实地走访小饭桌10余家,召开“小饭桌”经营者、教师、学生家长、街道社区、监管人员、利害关系人等100余人参加的专题调研会12次,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36条。反映比较集中的大体6个方面问题建议:一是重审批轻监管或只审批不监管问题比较突出,加强对“小饭桌”监管迫在眉睫;二是手续繁琐,办证难度大,对原来的8部门盖章备案的做法意见较多,大家普遍反映盖8个章少则2—3月,多则5—6个月(开办者意见);三是“小饭桌”是社会刚需,住宅楼里居多,先天不足,消防隐患突出,管理难度大,扰民问题也客观存在;四是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对孩子疏于教育管理,影响孩子行为习惯(教师意见);五是“小饭桌”孩子多,集中进出,孩子人身安全是家长的主要担忧;六是法律依据不足,标准不统一,职责不清,监管难度大,这是监管人员的普遍反映。

学习考察借鉴。承德市政府组织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和双桥区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13人赴河北省廊坊市和山东省德州市开展了学习考察活动。通过实地参观和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与当地有关人员深入交流,着力找寻“小饭桌”有关的制度规范、出台背景、准入条件、管理模式、成功经验、实际效果等。学习考察的启发很大,特别是廊坊的双主体责任、德州的备案公示、深圳的校内为主校外为辅的托管模式、北京的“乡镇吹哨、部门报到”做法等,都进行了吸收借鉴。

找准问题,立足实际,创新突破

自今年2月份以来,承德市“小饭桌”的规范治理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先后经过成立组织机构、进行专题调研、开展集中整治、组织外出考察、起草《管理办法》、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合法性审查、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等一系列动作,于2019年8月27日,《承德市“小饭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实施。

在解决学生托管难题上大胆创新。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推进学校食堂、学生午休、集中配餐、延时服务等设施配建,完善校内托管服务。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及其他社会力量利用商业用房举办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有经营资质的校外托管机构,满足社会需求。对利用住宅开办家庭式经营“小饭桌”的,要注重规范,提升标准,优化服务,确保学生安全。

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上勇于创新。《办法》没有设定新的许可及备案,但是考虑到“小饭桌”涉及广大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明确了行业标准和开办条件,比较符合承德市实际,体现宽进严管的工作思路。同时为了加强监管和社会监督,实行开办信息申报和公示制度,要求“小饭桌”开办者就近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开办信息,符合条件的,发放《开办信息公示卡》。另外为了方便群众办事,要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应急、卫健、公安、住建等部门制订《承德市“小饭桌”开办指导规范》。

在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上大胆创新。突出了开办者的责任,解决主体责任不明确问题。明确“小饭桌”开办者是学生在“小饭桌”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开办者必须与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订《安全承诺书》,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承德市“小饭桌”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对学生安全负责,接受社会和家长监督。厘清了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解决责任不清、服务缺失、监管缺位问题。确定了“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管理体制,县(市、区)政府对本辖区学生“小饭桌”的服务管理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本辖区“小饭桌”服务管理工作。市场监管、教育、应急、卫健、公安、住建、行政审批、城管、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小饭桌”服务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小饭桌”的日常服务管理和协调工作。加强了对从业人员管理,解决从业者素质参差不齐,影响孩子行为习惯问题。明确要求“小饭桌”的开办者和工作人员应无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性疾病、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学生健康与安全的疾病。同时还要求“小饭桌”应根据托管学生人数配备工作人员。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推进《办法》宣贯实施,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降低“小饭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让部门履职到位,让市场安全放心,让民生实事办实。

责任编辑:张欣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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