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

来源:河北教育发布 2017-01-05 14:33:48

日前,石家庄教育局印发《石家庄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试行)》,对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明确统一标准,成为我省首个出台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实施细则的设区市。

《细则》将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原则,分阶段逐步试行。

2017年,首先在设有义务教育阶段的市直属学校,以及长安区、桥西区等五个主城区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

2018年,试点范围扩大到主城区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及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和正定县部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2019年以后,视试行情况确定实施范围,逐步在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

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

《细则》提出,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保证招生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划片就近入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入学或升学考试,不以各类竞赛、考级、奖励证书作为学生入学或升学的依据。控制教学班学额,原则上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学校利用信息技术等手段随机编班,均衡编班、均衡配备各学科教师,不设重点班与非重点班,并在校园网或宣传栏上公示。学校邀请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家长代表监督编班全过程。

《细则》要求,建立等级加评语的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制度,不将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的学生评价方法,不公布考试成绩或按照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学校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组织考试,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小学不组织期中考试。

保证初中生每天9小时睡眠

《细则》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家校配合指导好学生课外活动,保证每天小学生10小时、初中生9小时睡眠。小学一、二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初中学生不超过90分钟,节假日(含双休日、寒暑假及国家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戒学生。

为增强学生身体素质,《细则》要求,学校制定并实施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方案,保证100%的学生能做到每天锻炼1小时,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不低于90%,将学生体育活动的参与情况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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