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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德启动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来源:承德日报 2017-06-26 17: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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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启动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承德市第三医院、高新区博爱护理院等为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

    ●医疗机构设置的专门护理床位,每床日服务为60元;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每床日为50元

    承德日报讯(记者赵可会,通讯员薛洁)今年65岁的市民王大爷,患脑梗瘫痪在床已经5年了,生活完全不能自理,3000余元的养老机构护理费给王大爷带来了不小的压力。日前,记者从承德市医保中心获悉,自6月1日起,承德市启动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对于王大爷这类情况的重度失能人员入住到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的,每日给予定额补助50元,一个月的补助额度为1500元,王大爷的家人每月只需负担1500元左右的护理费用,就能让王大爷享受到更优质的护理服务了。

    目前,市本级(含双桥区、双滦区和高新区)已启动城镇职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各县区也将积极研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于2018年底前全部启动实施。据了解,目前承德市约有失能老人2000多人,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将为这些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的护理服务保障,减轻失能人员家庭的事务性及经济负担,提升承德市养老服务水平。

    据市医保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在一个比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地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导致重度失能的人员提供的护理保险服务,长期护理保险对失能人员接受生活照料、护理的服务费用给予一定补偿。长期护理保险由市级统筹,每年筹资标准暂定为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上年度工资的0.4%,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负担0.2%,参保人员(含退休人员)个人负担0.15%,财政补助0.05%。参保范围为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目前,承德市已确定市第三医院、高新区博爱护理院、双滦区博爱老年公寓三家服务机构为首批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申请人可任选一家定点服务机构进行长期护理保险的申请。支付标准为医疗机构设置的专门护理床位,每床日为60元;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每床日为50元;超出结算定额的护理费用由保障对象个人或家庭负担。定点护理服务机构实际结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照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报销范围的护理费用的70%支付。

    责任编辑:武曼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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