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将全覆盖261个乡镇(街道)
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石家庄市重点区域空气质量监测点位设置方案》,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各施工工地及国省干道设置空气质量监测点位。
重点针对可吸入颗粒物(PM10),加强数据综合分析,强化科学治霾和精准治霾,方案要求所有监测点在9月底前投入使用。
(一)乡镇主要任务
全市共有261个乡镇(街道),设置261套四参数小型化空气站;
6个重点工业园区(石家庄南部工业园区、石家庄生物药业基地、石家庄生物药业基地、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石家庄信息产业基地、石家庄装备制造基地),设置6套六参数小型化空气站;
在东部、东南部(南部)、西部传输通道上设置35套空气质量传感网络监测仪。
(二)建筑工地主要任务
(1)全市规模以上建筑工地601个(按项目),设置601个监测点位。
(2)地铁工程14个标段,设置14个监测点位。
(3)市政工程工期超6个月的设置监测点位,目前需设置15个监测点位。
考虑每年新增建设工地,总计设置监测点位700个。
(三)国省干线主要公路主要任务
(1)与外省市交界处;
(2)每条路线按县域选择至少1处,里程较长的适当增加;
(3)重要国省干线交叉路口;
(4)重要的穿村过街路段及环境较差路段;
(5)当年度公路新改建及大修路段。
途径我市的国省干线公路共计33条,里程1630公里,共需设置监测点位909个。
(四)时间安排
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开始实施,所有监测点在9月底前投入使用(不包括项目招投标时间)。
责任编辑: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