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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廊坊市纪检监察机关对33人进行环保追责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09-06 17: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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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廊坊市纪检监察机关对33人进行环保追责

    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孟凡成 记者解丽达)固安县环保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郭亦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廊坊市建设局市政设施管理处污水监管科科长王进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永清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胡国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廊坊市纪检监察机关对33人做出追责问责处理,其中涉及处级干部7人、科级干部19人、科级以下干部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诫勉谈话4人、批评教育14人,2名非党员非监察对象由所在单位自行处理。

    这场大范围的问责风暴是廊坊市纪检监察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并根据《河北省生态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作出的处理。据悉,近日河北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在督查中向廊坊市移交9个问题线索,包括“廊坊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服役期满后未开展封场工作,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凯发新泉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超标,市区两座应急污水处理站进水水质严重超标” 、“市水务局对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数不清”等。

    今年以来,廊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结合“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高举问责“利剑”,剑指各种拿环境保护不当事、疲于应付、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执行决策迟缓、责任落实不力、部门监管责任缺失等环保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截至目前,廊坊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调查处理环境污染案件18起,问责58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人,持续保持了对环境保护领域失职渎职行为的高压震慑。

    责任编辑:秦秋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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