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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驾考新政10月1日实施 考驾照都有哪些变化?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09-14 09: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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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驾考新政10月1日实施 考驾照都有哪些变化?

    河北新闻网记者 刘涛

    新版《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其中多项规则有所改变。昨日,石家庄市公安局交管局相关负责人针对新版《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进行了详细解读。据了解,新规简化了原来一些繁琐的流程,优化了考试结构,当然,驾考也将会变得更加严格。

    新政背景

    驾考政策的修订主要是为了贯彻落实驾考改革意见,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考生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简化、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操作要求和评判更贴近实际道路驾驶需要,提高考试工作效率。

    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调整的内容

    ▶科目一试题将包括以下8个方面

    符合驾驶证和机动车管理规定道路通行条件及通行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机动车基础知识地方性法规中型客货车制动系统与安全装置知识轮式自行机械车、有轨电车、无轨电车专用知识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考试试题内容比例调整

    根据车型不同,占比不同。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试题内容比例调整

    试题内容组卷比例驾驶证和机动车管理规定40%道路通行条件及通行规定20%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处罚30%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相关规定10%

    ▶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调整

    试题内容组卷比例安全行车常识20%文明行车常识18%道路交通信号在交通场景中的综合应用8%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安全驾驶知识16%紧急情况下避险常识12%典型事故案例分析6%交通事故救护及常见危险化学品处置常识10%地方试题10%

    将引用部令条款改为按部令表述

    科目二自定义项目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根据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增加考试内容。改为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增加的考试内容。

    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考试内容见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十五条。改为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科目三自定义项目部令第三十一条: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对其他汽车准驾车型,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增加考试内容。

    增加了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增加的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考试内容。

    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将夜间行驶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对自定义项目要求也不同,因此从原来规定中独立出来。

    其他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见公安部令第123号第二十六条。改为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考试内容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确定。

    根据考试工作规范调整的内容

    ▶科目一

    修改前

    科目一考试应当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答题;

    参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生,可以使用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打印的纸质试卷闭卷答题;

    考试试卷由全国统一的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从考试题库中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生成。

    修改后

    科目一考试应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使用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独立闭卷完成考试;

    考试试卷由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从考试题库中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取生成;

    报考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可以使用由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理论考试系统生成的纸质试卷进行考试。

    ▶科目二

    修改前

    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场地和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的现场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线路、操作要求和考试员的考试指令独立完成驾驶。

    参加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生,要使用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考试和评判。

    修改后

    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的考场和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独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

    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考试的,应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对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科目三

    修改前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当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由考生按照考试员的考试指令完成实际道路的驾驶操作。

    修改后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的同车监督下,由考生在随机抽取的考试路线上,按照考试指令完成考试。

    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

    夜间考试应在路灯开启的时间段内进行。进行夜间考试时,考试员和考生应穿反光背心,考试车辆应开启考试车标志灯。

    道路驾驶技能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应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特别提醒

    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各驾校及考试场将根据新规进行相应调整,学员只需要根据学校的安排统一进行即可。驾考新规中调整的细节比较多,学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咨询所在驾校。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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