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读报
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 分享
  • 2013-2016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拟表彰对象公示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7-10-20 09:21:41
    语音播报

    2013-2016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拟表彰对象公示

    河北新闻网讯 日前,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对2013-2016年度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经各地逐级推荐,省综治委研究,拟表彰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29个(名单见河北新闻网)。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20日-10月24日。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综治办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省综治办综治一处联系电话0311-69086216、80881470,电子邮箱qszzpx2017@163.com,地址为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1号钻石广场B座1609室,邮编050051。

    责任编辑:张永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