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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德出台辅警管理办法明确辅警职责待遇

    来源:和合承德网 2017-12-13 11:4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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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德出台辅警管理办法明确辅警职责待遇

    不具备单独执法资格能享受立功受奖升职加薪

    和合承德网讯(记者王鑫,通讯员霍文凯) “辅警面向社会招聘,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12月11日,记者从市公安部门获悉,我市出台《承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今后警务辅助人员将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并列入市财政预算,实施层级化管理,并能立功受奖升职加薪。

    据了解,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单独执法资格,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其中,勤务辅警可从事下列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协助开展出入境管理服务、边防检查;参与灭火救援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协助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同时, 《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在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辅警人员,可视情况给予嘉奖、记功、记大功的奖励。同时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公安机关将定期对辅警进行考核,以此作为辅警人员层级升降、奖惩及续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

    此外,辅警人员执法过程中不得出现单独执法、值班和接处警;着警服或佩戴警用标志;体罚、虐待违法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在工作、备勤时间饮酒,酒后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违纪行为。

    责任编辑:高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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