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2市15人被查处!社区书记、村干部……
承德市双桥区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双桥区发展改革局党委委员、党委专职副书记孙博宁违规参与企业管理问题。孙博宁哥哥孙XX与段XX、郝XX共同出资成立承德XX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并由孙博宁代管公司财务等事宜,违规参与企业管理。经双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孙博宁党内警告处分。
2.双桥区山庄社区书记邱伟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2年9月至2017年2月,山庄社区书记邱伟违规使用山庄社区残疾人康复中心收取的康复费为社区工作人员发放补贴。经双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邱伟党内警告处分。
3.双桥区水泉沟镇5名防火工作人员值班期间违规饮酒问题。2017年11月5日14时,水泉沟镇刘磊、潘鹏、沈括、刘禹、薛东5名防火工作人员,值班期间在单位食堂违规饮酒。经水泉沟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刘磊、潘鹏、沈括、刘禹、薛东警告处分。
4.双桥区避暑山庄小学校长杨淑莲违规收取礼金问题。2014年9月17日,杨淑莲公公因病去世,杨淑莲违规收取山庄小学共13名教职工礼金4400元。杨淑莲于2017年9月14日将违规收取的礼金主动上交。经双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杨淑莲诫勉谈话。
5.双桥区环卫局4名工作人员违规停放公务用车问题。2017年6月15日至2017年9月14日,区环卫局双城清洁公司副经理赵大勇、清洁五大队负责人张凤军、清洁三大队负责人李德辉、清洁一大队负责人赵志国,多次未按规定将公务用车停放至指定地点。经双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给予赵大勇、张凤军、李德辉党内警告处分,双桥区环卫局给予赵志国警告处分。
6.双桥区双峰寺镇三道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隋杰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3年至2014年三道河村共支出招待费66.68万元,虽多为结算以前年度陈欠招待费,但数额较大,存在浪费行为。同时,存在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经双桥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隋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乐亭县通报2起基层“微腐败”典型案例↓↓
1、乐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中队队长卢立坚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10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5.95万元问题。经查,乐亭县交通运输局卸载站位于乐亭县汀流河镇丰庄卸载场院内,汀流河镇高采庄村村民采旺有一辆装卸车在汀流河镇丰庄卸载场装卸货物,县交通运输局路政中队截获超载车辆有时租用采旺的车卸载货物,采旺为感谢对他的照顾,2017年1月给县交通运输局路政管理中队队长卢立坚1000元钱用于宴请队员。2017年2月至6月期间,卢立坚利用担任路政管理管理中队队长的职务便利,为迁安鑫达物流有限公司在少缴纳车辆超载罚款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该公司给予的好处费共计5.95万元。2017年10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卢立坚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卢立坚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乐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三中队党支部书记张家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问题。经查,2015至2016年,张家玮在担任乐亭县交通运输局路政三中队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从事路政管理工作的职务便利,为乐亭县宏旺货物运输有限公司在逃避超载处罚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该公司以干股分成和给予买车款形式送给的好处费共计17万元。2017年10月19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张家玮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张家玮已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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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