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读报
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 分享
  • 河北省环保厅出台规定提出:环保执法要全过程留痕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1-17 06:21:07
    语音播报

    河北省环保厅出台规定提出:环保执法要全过程留痕

    河北省环保厅出台规定提出

    环保执法要全过程留痕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段丽茜)为规范环保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环保行政执法责任,近日河北省环保厅印发的《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提出,环保行政执法应当以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该规定要求,环保行政执法行为应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符合合法合理、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信用、权责一致的要求。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行政管理、从事执法活动,应当取得行政执法证件,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环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人员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

    环保行政执法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和依法享有的权利,并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同时,规定还明确了追究环保行政执法责任的相关行为。

    责任编辑:张永猛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