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手机版

读报
河北新闻本网原创
  • 分享
  • 石家庄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1-22 11:08:14
    语音播报

    石家庄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王萌)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救助保障水平,日前,经石家庄市政府研究,决定提高石家庄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新的保障标准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调整前,石家庄市城市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550元(6600元/年),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00元。农村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4000元,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175元。此次调整后,省会城市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月610元(7320元/年),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350元。农村低保标准最低为每人每年4400元,补差标准为每月不低于200元。同时,各县(市、区)可参照以上保障标准适当上浮。

    责任编辑:赵耀光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