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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家口市通报7起全市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来源:河北新闻网 2018-04-11 1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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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家口市通报7起全市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河北新闻网4月11日讯(记者刘雅静 通讯员徐帅)今天上午,在张家口市精准脱贫攻坚推进大会上,张家口市纪委通报了7起全市扶贫领域典型案件。

    一、万全区政府办公室正科级干部李祯违规列支扶贫专项工作经费、不正确履职问题。2013年至2015年,时任万全县政府办副主任、扶贫办主任李祯违规将建档立卡工作经费、农户自立服务社风险监测费共计9万余元,用于扶贫办购买办公桌椅、装修房屋、招待费、干部职工体检费、雇佣工人工资等支出;同时,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2014年项目在2015年被重复立项。2018年2月,给予李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沽源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驻小厂镇光明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王占河等人违反驻村工作纪律问题。2017年4月,省委组织部通报沽源县统战部驻光明村工作队不驻村问题后,该县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驻光明村工作队第一书记王占河等人仍然违反驻村工作纪律,让当地村民代为签到打卡,存在“走读”驻村问题。2018年1月,给予王占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对驻村工作队队员卢鹏、魏海滨进行诫勉谈话。

    三、怀安县扶贫办项目股股长杨爱军等人在扶贫项目验收过程中未正确履行职责,致使扶贫资金被骗取问题。2015年11月,怀安县扶贫办项目股股长杨爱军组织由扶贫办邬小俊,财政局王全、忻建国,左卫镇武海斌等人组成的扶贫项目验收小组,在对该县鑫鑫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项目进行验收过程中,验收组成员不认真履职,未对养殖情况进行具体核实,就在“验收报告”上签字通过验收,致使财政扶贫资金被养殖项目负责人冀某骗取。2017年12月,给予杨爱军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武海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邬小俊、王全党内警告处分,忻建国行政记过处分。

    四、阳原县辛堡乡政府原会计徐妮妮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挪用新农合医疗保险费购买理财产品问题。2014年至2017年,徐妮妮先后5次擅自挪用其保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购买理财产品,累计247万元,个人获利1万余元。2017年12月22日,给予徐妮妮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怀来县王家楼乡东庄子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启彪虚报套取农房抗震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5年,怀来县王家楼乡东庄子村在实施农房抗震改造项目过程中,该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启彪以他人名义虚报农房抗震改造项目,套取补助资金3.42万元,用于自家建房使用。2017年10月,给予王启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六、崇礼区高家营镇大沟村党支部书记武喜等人套取扶贫资金、违规分配扶贫物资问题。2016年至2017年,崇礼区高家营镇大沟村党支部书记武喜、支委委员吕成清、村委委员孟占江等人虚报扶贫户名单,骗取扶贫架豆补贴款5万元,用于为该村村民缴纳医疗保险;同时,发放扶贫脱毒马铃薯籽种和扶贫鸡均未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分配,而是违规向全村村民平均分配。2017年11月,给予武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孟占江、吕成清党内警告处分。

    七、宣化区深井镇南屯夭村村委会主任高翔办理农村低保优亲厚友问题。2011年,深井镇南屯夭村村委会主任高翔在协助镇政府办理农村低保过程中,私自为不符合条件的叔叔高某申办低保手续,致使其叔叔多年违规领取低保金。2018年1月,给予高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责任编辑:苏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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